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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韦小宝义释王屋山群雄的做法是为了什么?
2.曾柔是否代表其他同门?如何看待蓝衫汉子的反悔?
【解读】
在香港著名评论家倪匡眼中,创作时间最晚的这部《鹿鼎记》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一部武侠小说。倪匡认为,如果金庸以前的作品,是凌厉刚猛之剑,是软剑,是重剑,是草木竹石皆可为剑,虽然已足以横行天下,但到了《鹿鼎记》,才是真正到达“无剑胜有剑”的境地。在《鹿鼎记》中,金庸将虚构和历史人物混为一体,历史在金庸的笔下,要圆就圆、要方就方,随心所欲、无不如意。可以一本正经叙述史实,也可以随便开历史玩笑;可以史实俱在、不容置辩;也可以子虚乌有,纯属游戏。《鹿鼎记》是古今中外第一好小说,在金庸作品之中,排名第一。
出身于市井的韦小宝有着一种小市侩的形象,年幼的他是在一家妓院长大的。但是机遇巧合,误打误撞竟然从一个无名的小太监到一个高官厚禄的韦爵爷,这个过程中充斥着金钱与权力。韦小宝是一个凡人,更是一个小混混,他对美好的事物也是很向往的,他也懂得利用权力取得利益。所以他的价值观是市井的、平凡的。虽然他不是地道的大侠(如郭靖、杨过之辈),但他也懂得江湖道义,也知道孝顺长辈,还懂得知恩图报,待人接物中也存在着几分老道的意味。所以从另一个层面说,他的价值观又是伟大的。像这种存在着平凡而拥有伟大的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可以找到的,所以他成为了一个活人,这正是金庸先生的高明之处,把死的变成了活的,塑造了一个鲜活的人物在观众面前,是值得称道的。
韦小宝在本回的情节中,不愿意直接把王屋山的众人送官或者直接处死,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是“反清复明”的义气。虽然他并不真的认为“反清复明”有多大的意义,这在他和陈近南的几次交谈中可以看出,他觉得清朝皇帝管理国家也很不错,去刺杀皇帝是不对的。但是既然师傅陈近南要求他这么做,并且江湖上都将天地会的人视为英雄,他也就要保全这一干同样是在做“反清复明”工作的“同行”。从这里可以看出韦小宝这个人物,是一个好人,因为他比较正直,肯为朋友两肋插刀;当然也可以把他看成一个坏蛋,一个好色之徒,一个视赌如命的小人,因为他不杀王屋山群雄的另外一个原因,当然就是一见钟情的曾柔。
本来,韦小宝是准备和王屋山十九个人分别“赌一把”,然后直接放了曾柔。但是曾柔不愿意自己一个人独生,于是韦小宝让曾柔替王屋山十九个人来和他赌。曾柔用眼神征求大家的意见,一个蓝衣大汉表示同意,七八个人随身附和,其他人未明确表态,这里就涉及一个民事代理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可见,曾柔代替其他人与韦小宝进行赌博的行为,虽然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但仍然是符合民事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至于在投出三点(很低的点数,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以后,蓝衫汉子元义方开始反悔,认为他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没有出声,因此并不等同于他认可这个代理合同,这里涉及一个默示代理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从文义上看,《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既可以解释为容忍代理,也可以解释为默示授权。学者认为,容忍代理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表见代理,在《合同法》第49条已经对表见代理作出专门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再将《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解释为容忍代理,应该在《合同法》第49条的框架内构造容忍代理的要件。其实,不论是容忍代理还是表见代理,这里都可以说明行为人对代理行为的明知和不反对。如果行为人在代理过程中,不存在特定的客观影响因素,如不清楚代理行为或者因病无法预知等,则代理后果应当承担。
1.7知人善用:不肯拍马屁的都有本事
【情节】
《鹿鼎记》第37回“辕门谁上平蛮策朝议先颁谕蜀文”:
“……我凭了甚么本事加官进爵?最大的本事便是拍马屁,拍得小皇帝舒舒服服,除此之外,老子的本事实在他妈的平常得紧。看来凡是有本事之人,不肯拍马屁,喜欢拍马屁的,便是跟老子差不多。”
仰起了头思索,相识的武官之中,有那个是不肯拍马屁的?天地会的英雄豪杰当然不会随便拍人马屁,只是除了师父陈近南和吴六奇之外,大家只会内功外功,不会带兵打仗。师父的部将林兴珠是会打仗的,可惜去了台湾。
突然之间,想起了一件事:那日他带同施琅等人前赴天津,转去塘沽出海,水师总兵黄甫对自己奉承周到,天津卫有一个大胡子武官,却对自己皱眉扁嘴,一副瞧不起的模样,一句马屁也不肯拍。这家伙是谁哪?他当时没记住这军官的名字,这时候自然更加想不起来,心中只想:“拍马屁的,就没本事。这大胡子不肯拍马屁,一定有本事。”
【问题】
1.韦小宝对大胡子赵良栋的评价是否准确?
2.韦小宝选人标准是否符合现代法制要求?
【解读】
实践证明:韦小宝对大胡子赵良栋的评价是准确的。韦小宝是虚构的,赵良栋这个人物却是真实的。赵良栋(1621-1697年),清朝名将。汉族,字擎之,号西华,甘肃宁夏(今宁夏银川)人。1645年从军,隶孟乔芳部,从击贺珍、武大定,镇压米喇印、丁国栋起义,以功升游击。1657年经洪承畴推荐,从征云南,任督标中军副将。1662年擢云南广罗总兵,镇压马乃、陇纳、水西苗民起义。1670年任宁夏提督,平定驻军叛乱。三年后出兵攻吴三桂,授勇略将军。1680年进克成都,擢云贵总督。次年与彰泰等攻下云南城(昆明),平定三藩之乱。后受权贵排挤,乞病而归。康熙三十六年卒,谥襄忠。韦小宝虽然是赤裸裸的一副小人嘴脸,但小人自有小人的道理,最大的好处是不虚伪,同时用他明目张胆的“小人”行径,反衬了世人假仁义以作恶的现实。
韦小宝出生于妓院,混迹于市井,不读书,不识字,过着典型的底层生活。严酷的生存现实造就了他圆滑、顽劣、投机取巧的性格。而这一切,不仅适用于市井,在上层社会中也同样适用。从韦小宝的立场来说,自己本来不学无术,要混得好,就必然要在其他方面想办法。拍马屁升官发财虽上不了大雅之堂,但扭曲的社会,生存的压力也很难让人死要面子活受罪。从这个角度来讲,韦小宝却也是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他随机应变,见风使舵,机诈乖巧,构成了特定社会条件下生存的必要选择。同时,他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充分扬长避短,在自己的短处寻找代替者,能够找到合适的人代替自己做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赵良栋、施琅、王进宝等诸将,莫不是他这种思想的替代品。
韦小宝果然也没有看错人,赵良栋虽然不读兵书,但久经战阵,经历极富,打仗时何处埋伏、何处佯攻、何处拦截、何处冲击,早已烂熟于心,最终韦小宝依靠赵良栋的计划,得到了康熙的信任,俘获了王屋山的一干人等,立下大功。国之人才是国之栋梁,地方人才是地方之栋梁,单位人才是单位之栋梁。一个单位里的人才,都是业务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什么人能入领导的眼,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方或单位事业成败发达的重要问题。使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入领导的眼,这才是原则。
但是,反观现在的个别部门的个别领导,往往有自己的原则,首选就是用我所用,他不管其是否是业务人才,他只培植于他当领导有利的人。他们的目的就是当领导,单位发展不发展,他的精力不往这里投入。那些真正的人才,能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的人,不在他的眼里,根本不入他的法眼。所以,有些势利人物就纷纷入了他的视线。这样,拍马屁的都得到了升官,不拍马屁的自然也不愿意努力做事,一个单位这样继续发展下去,是很危险的。当然,会拍马屁的人有好前途也有一定的道理,这并不是只与会巴结、会拍马屁有关系。这种人往往都很懂得交际术,懂得公关,他的思想与学说也就有机会推广,他的能力也就有机会得到展示。懂得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人,其实也是一种本领,二者不能绝对对立。
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因此只有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培养选拔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才能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封建时代的韦小宝,尚知选拔干部不是看其是否机灵,会拍马溜须,而是看其是否有真本事;尚知真正有用之才是不会在拍马溜须方面下工夫的,所以选才就选得准。我们现在有些单位的人才观,真是连韦小宝都不如。“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与其说我国缺乏千里马式的人才,倒不如说我们缺乏千里马的选拔、评价和激励机制,即问题还是出在伯乐身上。为了让伯乐识好马、选好马、用好马,就必须改革现有人才选拔机制,让真正能承担选马责任且有“火眼金睛”的伯乐脱颖而出。我们呼唤千里马,实际上是在呼唤伯乐;而呼唤伯乐,实际上是在呼唤体制改革。
1.8金盆洗手:刘正风意欲告别衡山派
【情节】
《笑傲江湖》一开始便一个高潮紧接着另一个高潮,每个高潮都对全书发展有重大关系。刘正风金盆洗手正是其中的一个高潮。刘正风,衡山派高手,酷爱音律,擅长吹箫,与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奏《笑傲江湖》之曲。本欲“金盆洗手”,投身仕途,不再过问江湖世事,但却遭到左冷禅的极力反对,最后被丁勉、陆柏掌力震伤,与曲洋自绝经脉而死。《笑傲江湖》第6回“洗手”是这么记载的:
刘正风朗声说道:“众位前辈英雄,众位好朋友,众位年轻朋友,各位远道光临,刘正风实是脸上贴金,感激不尽。兄弟今日金盆洗手,从此不过问江湖上的事,各位想必已知其中原因。兄弟已受朝廷恩典,做一个小小官儿。常言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江湖上行事讲究义气;国家公事,却须奉公守法,以报君恩。这两者如有冲突,叫刘正风不免为难。从今以后,刘正风退出武林,我门下弟子如果愿意改投别门别派,各任自便。刘某邀请各位到此,乃是请众位好朋友作个见证。以后各位来到衡山城,自然仍是刘某人的好朋友,不过武林中的种种恩怨是非,刘某却恕不过问了。”说着又是一揖。
……
刘正风朗声道:“众位朋友,非是刘某一意孤行,今日左师兄竟然如此相胁,刘某若为威力所屈,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左师兄不许刘某金盆洗手,嘿嘿,刘某头可断,志不可屈。”说着上前一步,双手便往金盆中伸去。
【问题】
1.金盆洗手指什么?与前科消灭、原罪消除有区别吗?
2.五岳剑派左盟主是否有权及为何阻止刘正风金盆洗手?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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