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在变成一个“人瑞”的中途。假如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会当上各种委员,到各种场合去表演端庄,一开大会就该坐到主席台上背诵傻话。这是因为我有能人所不能的本领,但是这种本领比较抽象。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费尔马定理,更没有人知道它有什么用处,头头们所知道的只是没人能够证得出它来。这完全不像一个女人长了两个各重一百公斤的rx房,每天能出两桶奶那样直观。虽然如此,我也不能拒绝头头们的关怀。正如地里有一根麦子长了两个穗子,它就不能拒绝自己被人连根拔起,被称为“嘉禾”,裹上缎子,用快马送进京城呈给皇上御览。虽然假如你是那棵麦子就会知道,它不过是生而不幸为双头怪胎罢了。但是它能让头头们感到满足:你看,我们这里什么都有,包括各种怪物。我现在夜以继日地努力,正是要证明自己是个怪物。因为不能证明我是个怪物,我就什么也不是了。第四章
本章里首次提到了一个古国扶桑,有人说它是古代的日本。作者也乐意相信,但就怕日本人不肯承认有一个中国人作过他们的王。正如我们不承认成吉思汗是蒙古人,而非要说他是中国人一样。
一
人家说,虬髯公和红拂也有不正当的关系,这是因为虬髯公送给了红拂一双自己打的麻鞋。当然,这不是一般的麻鞋,甚至你拿到手里也看不出它是麻制的。红拂起初并不想接受这件礼物,因为这双鞋里含有太多的唾液,想起来有一点恶心。但她后来还是收下了,因为这东西有奇异之处,只要穿在脚上,就会觉得冷冰冰麻苏苏,好像赤足踩着了眼镜蛇,马上就想拔足狂奔,而且跑上几十里还是惊魂未定。一点也不觉得累。除此之外,虬髯公还送了她一对轻剑,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告诉她说,这是他珍藏多年的宝物,送给红拂做纪念品——虬髯公的声音不清楚,是因为他总在嚼鞋子,不知不觉把舌头的一部分也嚼掉了——因为这些原因,红拂觉得他对目己很好,甚至到了最后被吊在空中时还在想念他。假如她知道在杨府时虬髯公总在打她的小报告,就不会这么想了。每天虬髯公都要向杨素交一份例行报告,说说红拂今天干了些什么。每次她跑到外面去他都报告了,这种报告一次两次对红拂没有什么害处,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比方说,一百次——就会产生效果,头头们会派人把红拂用一床大被子裹起来,乱棍打死,然后埋在后花园里。到了大唐朝,人们把杨素的花园挖开来,发现那里就像红色高棉搞的那种万人坑。到了宋朝,又有人到长安去发掘,发现那里到处都是万人坑。所以像这样的事我们还是不要乱打听,知道多了以后就会觉得活着没有意思。除此之外,他送给红拂的那对剑也不是什么宝物,而是铁片做的,一点钢火也没有,只能拿来斩苍蝇。
这对剑是这么来的:他给头头们汀个报告说:需要一对剑,以便送给红拂作为感情投资;头头们就发下一对剑来。在这种情况下头头们自然不会给什么斩金断玉的神兵宝器,而要给一对切豆腐也费力的铁片。这样比较省钱,也比较安全。简言之,虬髯公住在她的楼下就是监视她的,但是这一点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这是头头们交办的任务,不能告诉别人。
根据史籍记载,虬髯公很爱红沸,但是红拂不爱他。失恋以后他就出国去,当了扶桑的国王。这件事说明想出国就得赶早,早了可以当国王或者发大财,迟了只能当数学或物理学博士。现在再去,就只能在餐馆里打工了。不过当扶桑国王对虬髯公可不是件好事,因为他最不喜欢吃鱼,而扶桑的御厨天天给他做生鱼片吃。假如有一顿他对生鱼的胃口不好,那些御厨马上就很冲动地跑到大殿上来切腹自杀,所以血淋淋的场面总是不能避免,不是眼前血淋淋,就是嘴里血淋淋。这时候他已经老了,长出了一个鲇鱼嘴,这和他松宽的两颊倒是很相配。我们说过吧,他是脸上毛孔很粗的黑胖子,很容易出汗。在杨素家里住着时,除了要打小报告之外,他对红拂倒是很好,很喜欢和她聊天,告诉她有关李靖的事——虬髯公的消息相当灵通,知道李靖闹事的始末,知道他是个数学天才,甚至知道李靖在酒坊街有一个相好,这说明头头们很信任虬髯公,虬髯公前途无量。本来红拂逃跑了他应该受到连累,但是头头们很信任他,就不一样了。红拂逃跑以后,杨府只是宣布注销她的乐籍,以后回来永不接纳,仿佛现在红拂已经后悔了,跪在杨府门前似的。而李靖跑掉以后,衙门里却派了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到处去抓他,并且悬赏缉拿。结果总是拿不到,因为洛阳城大着哪。
假如杨素雇我当顾问的话,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李靖。这办法就是出一通告示,贴到一切地方,宣布赦免他的一切罪过,假如有可能的话,再任命他做一个小官,用官费给他出版数学书。他就会马上兴高采烈地跑出来。等他出来以后,想拿他怎么办都可以了。当然,我也会建议不拿李靖去做包子或者砖头,但是我说了人家听不听就不一定了。这种方法是从我自己的切身经历里推出来的。二十多年前我从这所大学毕业,当时我面色红润,嗓音宏亮,百米能跑到十二秒六;现在头有点白。眼有点花,二十秒内能不能跑出一百米都是大问题。脱了衣服照镜子发现自己有点驼背,还是漏斗胸,筋骨像是些螃蟹腿。在这二十多年里我始终为这个学校服务,头十年住在单身宿舍,一个房间里住四个人。睡上下铺。睡我上铺的是个大胖子,他经常很不自觉地放响屁,其声势穿透褥子和铺板直抵下层。后来又住了十年筒子楼,那里有些人很不自觉。上公共厕所屙了屎不冲。现在上厕所时则面对着—些辱罩和吊袜带,而这些东西和我没有一点关系。不管怎么说罢,我从来没有想过调到别的地方去,尽管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有的是机会。假如这个例子不典型,那么我还到过一些贫困地方,那里的人男的穷到连睾丸都吊不住,女的像是一批大怪物,人家也没想到要背井离乡。事实上一种生活越是不像样子,就越是让人依恋,因为这是头头们的安排,自己受苦受难就是替头儿分忧解难。根据这个原理,我认为李卫公在年轻时无限热爱那座泥水浸泡,雾气蒸腾的洛阳城,只要有一分可能就不逃跑。虽然他在其中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这件事一点都不深奥。稍有一点深奥的是李靖生在洛阳城,不管该城市多么的糟糕,但是它在李靖出世前就存在了,其结果是李靖有几分洛阳城,而不是洛阳城有几分李靖。而后来的长安的情形则恰恰相反。李靖从没想过要从洛阳城里逃出去。他只是被逼无奈。
二
我出生在北京城,故而我有几分北京城,虽然现在北京城和我出世时大不一样了。后来我考上了某个大学,故而我又有几分某大学。当然这大学和我初考进去时也是大不一样,当时校园里还有些地方有几分像糙坪或是花园,现在则全然不像。现在到处都在盖房子,故而到处都像是堆料场。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因为人多了,需要房子住。根据我的观察,北京城和某大学里的人都是一副人头攒动的景象,所以我不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大群的人。比方说,我在证费尔马定理,心里却老在想假如证了出来,一定能让同事大吃一惊。其实费尔马定理就是费尔马定理,跟同事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惊吓他们?再比方说,我在学报上登了篇论文,心里就老在想不知小孙看到了没有。其实人家小孙是图书馆的文史部的,看数学学报干什么。我的脑子老像有一大群人在朝四面八方乱扯。李卫公和红拂跑到洛阳城的废土地庙里靠偷人家的菜过活时,他的脑子里也是这样。除此之外,他还老要自怨自艾,说:我干嘛要去喝那些黄汤子呢?不喝也死不了的。我干嘛要上别人房顶上去跑呢?人家打我两下就打两下罢——全是些不知所云的昏话。总而言之,他心思纷乱,情绪低沉。
但是卫公毕竟是卫公,在这样的心情之下,干起缺德事来,分寸丝毫不乱。偷了人家的土豆、芋头,还知道把秧子栽回坑里去。人家来刨土豆,一看底下没结土豆,就以为是没长好。如果是偷南瓜,就用刀子把南瓜肉挖走,把瓜瓤装回去,再把外皮重新拼起来。人家收南瓜时,看到瓜大空心,就记在种籽商的账上,下回再也不买他的种。如果他偷黄瓜茄子,总是把大的偷走,在原来的地方移上中个的,中个的地方移上小个的。园主一看,以为自己见了鬼:满园的瓜果越长越小,最后都长没了。如果他偷别人一棵白菜,准把剩下的全拔起来,栽到相邻的园里去,让两位园主相互厮打。这说明缺德也有天才,卫公就是这样的天才。这片菜园子总是没有人,偶尔有人来收拾一下,也不久呆。除了大家都有别的事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有股气味,十分的厚重。红拂问李靖这是什么味时,卫公说是菜园子味,后来又说是蔬菜味。其实那是大粪味,只不过是经过发酵,长了蛆的大粪,味道很特别——臭味虽然不够猛烈,但是十分滞重并且令人恶心。人们拿这种物质来浇菜。但是他不想这样告诉红拂,恐伯她知道了这些,就再也不肯吃这些蔬菜了。
在洛阳城的那个废土地庙后面有一口浅水井,井水绿油油的不大干净,里面还有无数的青蛙,当你走近它时,那些青蛙纷纷跳下水去,井里就扑通扑通的乱响。李卫公拿了一个棉花团浸了自己的尿,拴在一根线上放到井里捉青蛙,然后又从井里打水烧来喝。后来他又把这种水盛在一个大碗里叫红拂来喝。开头红拂想要提醒他一句:这水里有他的尿。但是又想到自己已经把头发铰了跑出来,这件事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就把水接过来,恶狠狠地盯了它半天,然后猛地喝了一大口。出乎意料地发现这种水倒没有很厉害的骚味——这件事叫我想起我在农村时淘井的事来,我们吃水的井底下其实臭得很厉害,谁都不愿意淘井,因为它可以使你对生活失去信心——除此之外,红拂还下定了决心,不为和李靖私奔的事而后悔,所以在任何时候都要往好处想。
比方说,虽然现在要喝这种不干净的水,但是起码不用拖着三丈长的头发走来走去,实在轻松多了。三丈长的头发虽然好看,但是它要从头皮上吸收营养,所以就会使人头脑昏昏沉沉,并且落下耳鸣的毛病。人家还说,蓄了一辈子长发的人死掉以后,你把她的脑壳破开,一下子找不到脑子——脑子已经缩到花生米那么大,附在后脑壳的某个地方,其它地方是空的。这种情形在那人活着的时候敲她的脑壳就能听出来,所以红拂在杨府里经常敲自己的脑壳,只是因留长发留得耳鸣,故而听不出空了没有。但是公平地讲,头发也有很多好处。因为它是活的东西,所以冬暖夏凉,比任何卧具都要好,在蓄长发的时候,红拂既不需要睡衣,也不要鸭绒被或者凉席,只要裹在头发里就可以睡着了,但是偏偏有那些东西。现在没有了头发,迫切需要睡衣、被子、席子,但又没有,只有泥地上的一堆茅糙。
燕尔 卿本佳人,奈何为狼 半壕春水一城花 金屋藏娇男 一只妖孽出宫来 她那么甜/药那么甜 和亲娘子 魔帝渎仙秘史(修真) 小克星 你撩我一下 签到成为世界之主 举手摘星 欢梦 情深似浅 你,不准撩! 黄金时代 无心勾引 白银时代 (穿书)我真不是女主 The God[快穿]
一顿野山菌火锅,沐云清成了异时空的王府小姐,父母早亡哥哥失踪奶奶中风,她被迫开始宅斗宫斗。对手手段太低级,她斗的很无聊,一日终是受不了了,跑到了蜈蚣山决定占山为王,劫富济贫,逍遥快活。可谁知第一次吃大户,竟是被燕王李怀瑾给缠上了。山顶上,沐云清一身红衣掐着腰,一脸怒容李怀瑾,我最后一次警告你,我此生只想占山为王与山为伴,王妃王后的我不稀罕!在战场上煞神一般的燕王李怀瑾此时白衣飘飘站在下面,笑的那个宠溺清清,你怎么知道我还有个别名叫山?沐云清气结你滚!...
主角穿到乾德元年的立国不久的宋朝,此时宋朝正在统一中原,但赵匡胤有惩五代之乱,收拢兵权,重文轻武,这造成宋朝以后重内虚外的悲情的局面。而此时赵匡义羽翼渐丰,宋朝内部危机悄然扩大。这是最好的时光,也是最坏的时光,主角在这种大势下渐渐成长茁壮。宋九的两句名言宁肯撑着死,不愿饿汉活。穷了只能自顾自,顾不了别人,富了午夜梦回里说不定会想想其他人,不是俺说的,是孟子教我的。(这是老午的第三本北宋架空小说,质量保证,信誉保证,尽管放心收藏)...
明明什么也没做,却被诬陷睡错人要她负责到底。从此生活变得不是自己了,一直以为他是植物人,所以洗澡不关门换衣服不避讳。偷看他睡颜,偷穿他的衣服,还不小心发现了他的秘密…突然有一天,植物人老公没有职业道德的醒来,老婆,忍你很久了,其实我更加喜欢你自然受孕!于是乎,上班变成副业三天打鱼俩天晒网。说好的植物人老公呢?确定不是饿狼么?...
十年寒窗,一朝功成,临了却换得欺君罔上,永世为奴。有志难伸,有才难施,没落少年意外遭逢绝世败家女,咸鱼翻身,借势而起,修星武,研星纹,创神通,御美女,凭至宝星罗万圣图,掌运星河,武御苍穹。...
这不是废土,这其实是款叫做废土的游戏宅男颓废在家中,妹妹骗来个大美女与他同居。鸡飞狗跳,嬉闹欢笑,节操满满的游戏生涯便开始了!人类之手点燃的原子火花燎尽了原野。群星从天空中掷下烈火的长矛,焰如雨下。大陆被炽炎吞噬,落入沸腾的海水之中。我们的灵魂融入了背景辐射里,覆满大地。寂静的黑暗笼罩整个星球,年复一年很狂拽酷叼霸吧?不是我写的,by黑岛工作室amp辐射书友群31141270,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加。申请验证写男女主角名字,否则不予通过!...
麻辣小妻学长,别来无恙面对着电视剧里最狗血的故事,那就是,男朋友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洛蕊琳她一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又哭又闹,二没有躲起来让她们逍遥快活,而是,提着油漆来当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