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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兄弟相残争夺王位嘛,他懂。

瑟普斯没再表现出好奇,低头吃肉,顺便认真的思考米诺斯之前承诺的条件的可能性。

他的确不可能在这里呆一辈子。

人是群居动物,他同样也不例外,两年在森林中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几乎让他失去了语言的能力。

如果不是米诺斯的到来,他觉得也许这里的语言再过上半年就会被他彻底忘掉。

更进一步来说,男人‐‐虽然他现在外表上看还是个小孩子,但身为一个男性,心中多少是充斥着一些野心的。

曾经瑟普斯作为城邦继承者的时候,就很努力的在适应这个古老的世界,适应这里的规则和各种各样与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

因为在当时的他看来,在不久的未来,那座繁荣富饶的城邦将会属于他。

所以瑟普斯在跟着父亲学习如何成为一个贤明的君王,如何将城邦治理好的时候,是相当认真努力的。

他的父亲是个十分优秀的君王,最直接的证明,就是城邦中的平民没有提出过一次要更换国王的投票。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这个古老的世界奇怪的政治观念。

比如,即便你是城邦的继承人甚至是城邦的所有者,如果你做得不够,平民们认为你不够贤明,或者城邦中有其他人比你更加优秀的时候,平民是有权进行投票,在你和那位优秀的人之间进行选择的。

当然这种情况非常的少,因为城邦内稍微优秀的点的人彼此之间都清楚的知道彼此的底细,而外来的人,登上上位的机会无限趋近于零。

因为城邦通常都相当的排外,除了通婚之外,想要从一个城邦转到另一个城邦定居是相当困难的。

要么你能讨好当权者,让他发话同意你住下来。

要么你得展现你的力量,证明你能给城邦带来足够的好处。

瑟普斯咀嚼着嘴里的菌菇,低头看了一眼奴隶的圆环,眉头皱起来。

想要回到城邦,最起码要能够得到平民的身份。

而他不仅仅只是想要回到城邦而已,瑟普斯垂下眼瞅着已经不再滚烫的汤。

他还想将本该属于他的城邦夺回来。

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城邦在哪儿了‐‐城邦被攻克之后,父亲被杀死,他和几个兄弟被烙上奴隶的标记赶上不同的船只,他本来应该别扔到克里特城邦里作为奴隶,但却想尽办法逃出来,进入了这片森林躲藏了起来。

他成功活下来的确不容易。

想要复国就更加不容易了,最让人牙疼的是,他连自己的城邦应该怎么回去都不知道。

这么想着,瑟普斯瞅了一眼米诺斯,估计从小到大在克里特长大的小孩儿,即便是宙斯之子,也不会知道他的城邦应该怎么走。

这个时代长途航海很难,搞不好就是船翻人亡的节奏,如果不是必要的话,没几个人会想不开扬帆远航的,又不是脑子有毛病。

&ldo;还要。&rdo;米诺斯又吃完一碗,空碗伸过来,眼巴巴的看着瑟普斯。

瑟普斯看了一眼没剩多少的石锅,将最后一点儿汤汁和肉都给了米诺斯。

他现在的身体正逢七八岁,食量大涨的时候,原本夏天肉类就不太好储存,这附近还有一些老喜欢偷他藏起来的肉干的动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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