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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头的收获是很好的,跟本地的海盗们打了几场,赢了之后那战利品,亮滑柔顺的丝绸,昂贵可比黄金的香料,还有成箱的真金白银!红毛海盗们简直乐歪了嘴,一个劲儿地感谢他们的天神,打定了主意要在这一带扎下根来,慢慢壮大。这要扎根自然是要找个地理位置佳,扼控航路又远离实力诸国的岛屿,这一来二去的,可不就盯上了乐宜岛?听说乐宜岛上繁华富庶,人口不多也不少……正合他们的意。他们也要干活的奴隶啊!至于说那个有实力的岛主,他们就没放在眼里,再有实力,能比得过身经百战的海盗王者吗?要是传说中二十年前那个海战之神还活着,他们兴许还会犹豫一番,可那位不是早就死了吗?结果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没靠近岛屿,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战舰给伏击了……每艘战舰还都有炮,射程比他们远不说,打得还贼准……不赶紧投降,可就要被喂鲨鱼啦!见过小岛主大人布勒身材矮小,只有十六岁,在红毛人里算是瘦弱的那一款,他长着一头红发,皮肤在长年的海风和阳光下变成了深棕色,粗糙得如同砂纸,原本就平常的长相显得更不起眼……他在海盗船上是打杂的,原本在本国的老家,他家还有个农庄,那会儿他还过了几年衣食无忧的生活,可惜长景不长。他们那一大片的土地的领主是支持艾伦王子争王位的,可同时跟他竞争的还有其他三位王子,谁让老国王没有亲生儿子,只能在侄子和外甥里头选继承人呢……后来凯尔王子成了胜利者,一登上王位就显示了他的记忆力优良,将所有支持过他的表兄表弟的那些个领主统统砍头或流放,至于领主治下的土地田庄,都分配给了他的忠心拥护者……布勒他们村子就被分给了一个小贵族,那小贵族拮据了十几年,终于翻身了,立马拿出连石头都要榨出油来的本事,收税收得所有人,不管穷的还是富的,都破了产,所有的家畜都被从栏里赶走,值点钱的东西都被从屋子里翻出来扔上大车,长得好看的男孩女孩被卖给了远方来的外国佬,长得丑的就当做奴隶在港口贩卖……他就这样来到了海盗船上。在海盗船上,他身材矮小,气力孱弱,很是受了一段时间的欺负,幸亏他脑子好使,还有别的奴隶不会的技能,一手好的针钱活儿……不管是缝开口的靴子还是破裤子或烂衬衫,总比在烈日下冲洗甲板或者冒着生命危险潜入海中去打捞沉船里的宝藏要强得多。虽然他被人笑话成娘们唧唧的,可再被嘲笑,也比送了命强得多。就比如现在,好些身强体壮凶悍如猛兽的海盗们都已经被砍了,尸体扔在海中喂鱼,能活着做乐宜岛的俘虏,还不就是因为他不是手里拿刀的?身为俘虏,他们每天要在乐宜岛的最南端修筑塔楼,背砖石砌墙打地基,都是很累的体力活儿,可一天三顿饭,早上是粥和饼子,中饭和晚饭是炖菜和饼子。炖菜里一般都会放贝类和鱼虾,偶而会有点鸡肉和猪肉……明明是很常见的食材,可不知乐宜岛的厨师是否有一双神奇的手,那味道……天神啦,这真是给俘虏而不是国王吃的吗?就为了这三顿可口的美餐,他愿意做一辈子的俘虏!跟他同在海盗船上做杂役的小汤米说,等见到岛主的时候,他打算跪下来亲吻岛主脚下的土地,为岛主吟唱一曲忠诚的赞美诗,看能不能让岛主收他做个家仆,毕竟身为红毛人,在这里还是有优势的,异国情调嘛!半个月的工夫,海边的塔楼峻工了。那天他们这些俘虏的饭菜又升级了,三种不同的菜品,美味的浓汤,可以放开吃的饼……小汤米见到岛主大人,那位长相比女郎还美的英俊男子时,果然是说到做到,那份虔诚和恭敬,传说中剧院里的演员都没这份演技。看到同伴这样,布勒半分犹豫都没有就也跟着学,本来他是想过先对方一步的,但想到同伴想出了这个主意,如果被他先用了,良心上有点过不去……俘虏队伍里还有机灵的也赶紧跟着照做……这些只知道学别人的蠢货!当然了也有不屑于他们这些人行径的,比如海盗婆拉娜,她儿子就是海盗头目,先前在那场海战中被乐宜岛的人打死了,所以她对乐宜岛的一切都恨之入骨,在见到那美味的伙食之后,也是拼命翻白眼和不屑地撇嘴,然而这海盗婆比谁也没少吃。那位岛主当真答应收下他们啦!而且还特意挑出了他,让他给岛主的儿子,也就是小岛主,教红毛人的语言!“你就是要教我红毛话的老师?”忐忑不安地等侯在岛主大宅内的一间小房间里,终于等到门外走进来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儿。这小孩子雪白的皮肤,眉眼都是神秘的浓黑,跟岛主长得很像,就算他总是分不清东方人的长相,但这个小孩却绝对让人印象深刻。小孩儿神气地背着手,抬着下巴瞅着他。机智如他,早在身为俘虏的时候就有意识地学起了天圣朝人的话,几十天下来已经能听懂简单的短语,而且自打昨日得知自己能来教小岛主时,就已经去找岛主的管家做了些准备。管家会一些红毛话,他赶紧现学现卖,又从管家那里多学了几句上课时用得着的句子。虽说他说得怪里怪气,但好歹是能让小岛主知道是什么意思。“是的,您的仆人,布勒,奉命,就是尊敬的岛主大人,教您红毛话常用的一些……”郦小福自打到了乐宜岛,那可就放了风了。乐宜岛上吃喝不比在府里差多少,而且有吃不完的海鲜,捡不尽的贝壳,看不够的海中小伙伴,沙滩,海水里,岛上的椰林,高耸的塔楼,装着大炮的战舰……比在安海城可美得多了!大概是老爹见他日子太逍遥,这不,给他找了些事做。本来他还有些不大情愿,先前他跟管家爷爷学了几句,只觉得那红毛话说着说着,舌头卷着太费劲,就不大想学,不过一进来,近距离地见到活生生的红毛人,再听到他那怪腔奇调的天圣话,反而觉得很是新鲜。“是的,敬爱的小岛主大人,初次见面,我想献上一枚稀世珍宝……”他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枚物事,恭敬地降低高度递过去,他说得虽然很自信,心里却是忐忑不安,生怕这位小岛主大人会不感兴趣。“咦?这是什么?”郦小福接过对方手上的物事,这半个巴掌大的东西有五个角,像是海星,却温润如玉,放在迎光处还能透亮。“小岛主大人,这是玉,海星……非常稀有,很稀有……”他其实也不知道这东西值不值钱,珍不珍贵,不过他在海船上呆了好几年,见过好多种海星,却从来没见过这种。这一个,还是海盗们打劫一艘南海船只时,其他人都在搜寻黄金白银,他们这些杂工也趁着空摸上船,想看看能不能找到点有用的,他们的衣食住行,可全靠这样得来。他在一个房间的角落里找到了这个,悄悄地塞进怀里并没告诉其它人。说起来就算是这只海星非常稀有,可在红毛人的眼里看来,是一文不值的。他们更欣赏那种光彩四溢颜色鲜亮的海中珠宝,比如珍珠和珊瑚。但布勒觉得,听说东方的天圣朝人喜欢玉质的东西,这个海星就已经很像玉了。他藏着这个小东西,不是没考虑过献给岛主大人,不过那就风险大了,这个小海星再像玉,也有点幼稚,还是献给初次见面的小岛主更为合适。他倒没赌错,郦小福捏着这个玉海星,笑弯了眉眼。“呀,真的是好东西,还有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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