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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尼克斯的来历(第1页)

随着林可声音刚落,不管车厢里还是车厢外的卫兵尽皆欢呼。

金币!

那么多金币!足够他们那么多人分的了!

周围的仆人们都投去羡慕的眼光。

做卫兵真好啊!

这样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

他们浑然忘了自己在见到巨虎时的酸软无力,甚至有人被吼声震晕了过去。

“去吧,把罗斯福尔的尸体丢出去。”林可对三组组长点了点头,而后回到了车厢里。

此时,丛林中,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一个身穿大红色华贵衣服的人影一闪而过,似乎是追着巨虎的方向去了。

而就在原地的树林里,卫兵们抛下地罗斯福尔的尸体正躺在那儿,而尸体的血液正慢慢渗透进泥土。

在泥土中不深处,有一小颗漆黑的圆珠子,那些血液一点点渗透了进去。

似乎被圆珠子吸收了。

……

车厢中,林可一屁股坐下来。

“呼……”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约翰,帮我换一下衣服。”

太累了,身心俱疲。

自己六岁,身体太过弱小,内脏、器官等还没有发育完全,激素水平也不高,而且这也是他两辈子第一次经历战斗。

他也想尖叫,他也想逃跑,他也想晕过去。

但是,那样定然就是死。

还好,还好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理智和经验,能够压制住一些本能的反应。

约翰在一边给他脱衣服,这次来他们可是准备了好几套衣服的。

他们这次要去城里几天时间,贵族出来郊游,衣服肯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是门面。

兔人尼克斯则是安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起来很乖巧。

林可也不急着去询问尼克斯为什么会被两只蓝色巨虎追、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思考。

这次的战斗,反应出了太多问题了。

首先第一点,武器落后!

不是说冷兵器落后于枪支弹药,而是最基本的一些弓箭、长矛都没有,就只有剑,大砍刀都没有。

但凡了解过战争的人都知道,战场上剑是特别不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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