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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现为——
多数未被伤害的狗,总是对人类过分亲近。
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狼的一面。
例如等到熟悉环境,胆怯过去,在认为一个人比它更加强大,且没有伤害它的意图后,它们就会迸发出十足的亲昵,并仿佛天生就知道怎么在群体中讨好领袖,像是野外孤狼请求加入一个狼群般,小心翼翼地示好,给自己找一个容身之地。
。
工藤新一说得没说。
这的确是只很乖很亲人的狗。
而且或许是因为流浪过的缘故,仿佛天生就知道不能随便大吼大叫、吸引天敌,因此很少会发出太多的噪音。
房子里都是尼昂的气味。
不管走到哪里,空气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丝痕迹。
在小毛球感知中,尼昂格外危险强大,而自己正在对方的地盘里并未被赶走与攻击,甚至对方还会定期给它投喂美味到震惊舌头的食物(因为不缺钱所以售货员推荐什么就买什么)——这让小毛球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对尼昂的恐惧也日渐下降。
它很聪明。
坐下与握手几乎是两三次就学会了。
曾经咬坏了拖鞋,不小心尿在了客厅里,被尼昂神情危险的拎到“犯罪现场()”,用手指敲了脑袋≈dash;≈dash;力气不算大,但足以让狗觉得有点痛≈dash;≈dash;于是小毛球就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
它后来还有了自己的窝。
温暖的窝,柔软的窝。
在阳光温暖的小房间里,简直再舒服不过。
汪!?[(()”
渐渐地,狗从害怕尼昂,变为开始小心接近讨好对方。因为飞扑会推开甚至敲很痛的脑壳,所以它很乖很沉稳的坐在男人脚边,只是偶尔会试探着把脑袋搭在对方脚面上。
并且开始会等尼昂回家了。
还不太爱和工藤新一他们出门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个厕所,就赶紧扭头,咬着牵引绳要回去。或者顶多在院子里跑几圈,在早就被尼昂放弃的花园里匆匆解决生理问题,然后就撒欢着扒门要回去。
。
“我讨厌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几乎是嫌弃的给对方添饭添水,然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的去处理小毛球弄坏、弄脏的东西。
大概杀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当然,因为毛利兰他们会来看,尼昂自然不会把狗丢掉或弄伤,只是敲头之刑绝不可免。
。
收留狗的第二周。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_[((),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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