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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六章 魔性(第1页)

文莹看到金辰倒地,想要立刻冲上前去,无奈眼前似乎有一道无形的屏障,让她无法多前进一步。

爱斯梅达老伯爵看了文莹一眼,她心里有一点小小的疑惑,伊万大公来之前就交代,倘若要限制文莹的行动,要在文莹四周施展巫咒。她心想:“我此刻布下的神结界,金辰感应不到。文莹只能看,不能穿越的。为何还要在文莹身体四周施展巫咒呢?”

这只红龙,是一只成年的红龙,通体赤红,红光微闪。红龙又叫火龙,不仅因为红龙可以喷火,也因为在黑暗之中,红龙会闪耀得像一团红色的火焰一般。

天国的龙,有五种:金龙、银龙、黑龙、白龙、红龙。这样的称呼,是以龙身所呈现的颜色来划分的。

五龙之中,等级最高,最为强大的,是金龙。金龙的身体具有自愈能力,还可以控制水火,最为可怕的是,金龙可以隐身---对于隐身的金龙,即便是神族,都无法感应到金龙的存在。因此,从战斗能力而言,金龙,是最为令神族头痛的。在五千多年前的圣战中,不少米达伦族之人,就是借助金龙的力量,杀了不少拉斐尔族之人。

金龙之下,排在第二位的,就是红龙。红龙可以控火,因此红龙珠,又被叫做火龙珠。红龙的身体,虽然不像金龙那样具有自愈能力,但是,红龙却有两个脑袋,必须同时砍下红龙的两个脑袋,红龙才会死亡,如果只砍下红龙的一个脑袋,红龙不死的---他的另外一个脑袋,会飞快地重新长出来。因此,红龙又叫作双头龙,或者双命龙。神魔法典里记载着一句话,描述的是如何屠龙的:杀红龙,砍双头。杀金龙,掏心脏。

在文莹眼里,这只红龙就好像一座小山一般,红压压的,要压向金辰。尤其是红龙的两个脑袋,还张着巨大的双翼,更是让文莹觉得恐怖。

“呼”。文莹看到,两柱红色的火焰,喷向倒在地上的金辰。

“金辰!”文莹惊叫道,她拉住身旁死心长老的袖子,道:“死心长老,快救救金辰,他会被烧死的。”

“大公夫人不必担心。”死心长老道:“金族人,不惧烈火。”

文莹拽着死心长老袖子的手松了下来。

“神魔法典说,关心则乱。”死心长老笑道:“大公夫人太关心金辰,以至于忘了。”

死心长老的话没有错,魔族五族,各具魔性---只是,魔族的魔性,必须要体内蕴含了魔力源的魔族人,才有可能具备。也只有体内蕴含的魔力源成功点燃,才能启发身体里的魔性。这些,文莹之前在神魔法典里,都有详细了解过。只是文莹此刻看到金辰如此模样,反倒一下忘记了。

金族之人,一旦体内蕴含的魔力源点燃,身体就开始有了金族魔性。

金族人的魔性之一,不惧烈火,因此,金族人不畏寒冷。即便在寒冷的暗黑岛,金族的行者,无需衣物御寒,无需红龙珠,甚至无需燃烧魔力源的魔力,也不必担心受冻。

金族人的魔性之二,奔跑速度极快。神魔法典里有一句话,上半句是:跑得慢的神,会被狼人的牙齿咬住。这句话的下半句是:跑得再快的狼人,也会被金族人的双腿追上。

狼人族对于神魔法典的这句话,一直怀有非议。对于狼人与金族人,究竟谁的奔跑速度更快,一直争论不已。以至于两族之间,每逢十年,就会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奔跑比赛。获得奔跑比赛第一名的人,会得到所在族的大量财宝及神魔物的赏赐,更被授以天国“飞人”的称号。

“可是,金辰他会很痛苦的。”文莹看着被熊熊红色烈火包围的金辰,道。从烈火中传来金辰痛苦的嚎叫声,更是让文莹担心不已。

“每一次在烈火中,金辰的肉身就会变得更加耐高温和烈火,他所吸取的火能就越多。”死心长老道。

魔族人将烈火中所存在的能量,称为火能。

对于金族人,在烈火中焚烧,是他们锻炼肉身的方式之一。可是这样的过程,非常痛苦,简直就是痛不欲生。

“没有经过千百次烈火锤炼,锻造不出真正的亚利雷瓦钢剑[i]。没有经过千百次的烈火焚烧,磨炼不出真正的金族人。”死心长老道。

亚利雷瓦钢剑,天国所有的金属武器之中,被誉为最锋利的钢剑,削铁如泥。锻造亚利雷瓦钢剑,不仅需要昂贵的亚利雷瓦铁矿石,还加入其它金属—-需要加入哪些其他的金属,比例是多少,那就是秘密了,只有专门锻铸亚利雷瓦剑的火族人才知道。更重要的是,锻铸亚利雷瓦钢剑,还需要施展特别的巫咒才可以。所以,锻铸一把亚利雷瓦钢剑,不仅需要火族人的高超锻铸技巧,也需要土族人的精妙巫咒才可以。

熊熊的赤红火焰燃烧着,金辰的嚎叫声渐渐变低了,最后消失了。

终于,烈火熄灭了,文莹只看到,一团乌黑如碳的人形物体---金辰的肉身。

一声高亢的龙鸣,红龙两张大口张开,吹过两团龙气。

一阵狂风袭来,文莹不禁偏头,她都要站立不稳了。

龙气吹过金辰所在之处。待狂风消失,金辰已经被吹到文莹面前,在距离文莹极近之处,就在神结界的边缘。

此刻的金辰,除了一张脸蛋和乌黑的短发,他浑身长满了金色剔透的细“毛”,细密如针。金辰脸色红润,神色安详,好像陷入沉睡中。

“你这模样,好像孙悟空。”文莹道:“不过,你的毛好奇怪。”金辰身上的细“毛”,金色而透明闪亮,不似猴子身上的毛发,却好似钢针一般。

金族人被烈火焚烧时,他们的身体,会生出金色的细毛,这些细毛,细密如针,坚硬如铁,却又柔软如线。这是金族人身体天生的护身利器,配以魔力源的魔力,可以抵抗铁质武器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被金族人称为软猬甲---据说好像刺猬身体的刺,保护刺猬一样,软猬甲可以保护金族人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软猬甲可以吸收烈火里能量,传入金族人的身体里,化为魔力源的能量。

也正因为如此,魔族五族之中,战斗能力居于首位的,正是金族人。

“大公夫人,该回黑城堡了。”爱斯梅达老伯爵道。

(2016年,新的开始,我要多码字。在此,特别谢谢读文和投票的亲们,谢谢你们的支持和鼓励)

[i]剑,是小说中常见的武器。亚利雷瓦钢,是的,这个名字,来源于乔治·R·R·马丁的《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中的瓦雷利亚钢。我太喜欢这部作品了,喜欢得不得了。所以,起了这个名字,只为表达对马丁先生以及对这部作品无比敬意和无比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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