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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历1163年(神历五年),夏,晴。”
“离开黑土镇的第45天,踏入未知山林的第8天。”
“今天又向北边走了5公里,寻找医书上记载的草药,新的草药没有找到,却意外的又碰到一只魔兽。好可惜,不是“跑跳兔”,要不然今晚又可以吃烤兔子了。”
树荫下,一个十七岁的短发少年坐在地上,手持做工粗糙的水笔,在精心装饰的记事本写着日记。
忽然,有身影挡住光线。
短发少年随即抬头看去––是个十四五岁左右,面容漂亮,皮肤细嫩,眼神清澈的男孩。
别看男孩的面相比短发少年要小,但实际上,男孩的年龄比短发少年要大,大了不止一百岁。
没错,男孩是精灵,森林精灵。
只听精灵男孩看着短发少年说道:“今天又没有发现新的草药,你动笔干嘛?威尔斯。”
威尔斯,十九名优秀的中学生之一。十七岁的他面容稚嫩,既不丑也不帅,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但眼睛里有光。因着小时候待在医道院,跟在修女艾丽莎屁股后面帮忙,耳目濡染,励志想要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医者。
但很可惜,他晕血。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李维带来了神迹的同时,也带了中医。
或许是中医太难,亦或许没有老师教导,威尔斯废寝忘食学了五年,只学了皮毛。
中医的望闻问切,十次,他有九次不准。
不过,威尔斯没有放弃,他坚信,终有一天成为一名合格、正直、仁心,神使大人口中的大夫。
言归正传。
威尔斯回答道:“德兰尼,我是人类,普通的人类,没有魔法师大人的过目不忘能力,也没有你们精灵对大自然的天生认知,记忆深刻。我只能通过文字记下我看到的,以免忘掉。”
“那你今天写了什么,那头魔兽……”
德兰尼话说一半,突然,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威尔斯,抬头望向白云飘飘,碧蓝的苍穹。
同一时间。
威尔斯周围,正在休息,或闲聊,或警戒的森林精灵和夜精灵,共六个未成年的精灵,不约而同仰头。
好似注视着什么来临。
果不其然。
很快,一道人影从天而降,缓缓落在空旷的草地。
但只见来人身穿晨雾森林独有的衣服,一身白绿交加,衬托出高贵的气质,俊美的外貌,修长的身形,黑色的长发,黑色的眼眸……
高等夜精灵?
德兰尼心里想着,嘴上问道:“阁下……”
他刚说出第一个单词。
身后就突然传来惊喜万分的声音。
“神使大人!”
接着。
威尔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的冲到李维面前,先是慌慌张张行礼,然后激动不已的说道:“您,您……回来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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