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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这到底是哪啊?”
走了两个小时,陈朗还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嘴唇都有些口渴的干裂了,而且现在自己脚上穿的是拖鞋,路程短也没什么事,但是这一走就是两个小时,别提这拖鞋有多难受了。
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手表,快晚上五点了,再过几个小时天就要黑了,陈朗的心也是越来越焦急,这可是古代啊,到了晚上随便蹦出来几只猛兽,自己就要变成口粮了。
想到这里,陈朗别提多后悔了,哪怕是自己被那个小偷揍一顿,甚至是捅两刀自己也不应该来到这个叫天天不应较低地不灵的地方啊!
在现实世界就算被捅了两刀,以当时的科技条件,自己也有百分之八十把握活下来,而到了这里呢,自己的生命随时都会受到威胁。
“我才十八岁,我不想死啊!”
陈朗带着一丝哭腔自言自语的说到,为了活命,陈朗还是咬了咬牙继续向前赶去。
终于在走了半个小时之后,陈朗翻过一个小山包的时候,他发现了人的踪迹。
只不过这些人,是死人!
陈朗当时的心情别提有多么的恐惧了,不过他还是大着胆子上前打量了一番。
这些死去的人大部分都是老幼,而且都是骨瘦如柴,浑身上下别说衣服了,连块好布都没有,估计这些人应该都是饿死的。
看着这些死人,陈朗终于明白了过来,在这乱世最可怕的不是豺狼虎豹这些猛兽,而是人!
乱世不仅仅是各方诸侯各割地混战,还有啸聚山林的匪类,而且因为饥荒有些人甚至会吃人!
想到这里陈朗不由得额大了一个冷颤,不行,自己这身穿着,不正是妥妥的肥羊吗?!
就是自己身上的短裤和t恤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块钱,但是在这个世界就是最好的绫罗绸缎也比不上这身衣服。
想着,陈朗就要把自己的衣服脱掉,可是转念一想,脱了自己穿什么?拿到要自己光屁股不成?
虽说陈朗没有洁癖,但是也不至于去穿死人的衣服吧,而且就这些死人身上的布料估计能让自己遮羞都算不错了。
“也许自己可以用这身衣服和手表换点自己能用得上的东西。”
想了想,陈朗决定了下来,不过自己其他的东西都好说,但是唯独元珠不能出事!
沉思了一会之后,陈朗咬了咬牙将元珠从脖子上拿了下来,为了自己能回家,只能这么做了。
陈朗将元珠系在了自己的小弟弟上,这是他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了。
晃了晃弟弟,感觉元珠掉不下来之后,陈朗穿上了裤子。
“元珠啊元珠,对不住了,为了我能回去,只能这么做了。”
不过这次陈朗也算是发现了一个好消息,因为在这些死人的附近他发现了车辙和大群人走过的脚印。
这些痕迹还在,证明他们刚刚走过去没多长时间,也许自己还能追的上他们。
想到这里,陈朗立即顺着痕迹就追了上去。
虽然穿着拖鞋赶路有些困难,但是在陈朗的求生欲之下,他还是渐渐地追上了这群正在迁徙的难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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