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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林今年能有23岁了,2003年7月24号在中国湖南长沙出生,他本人倒是经常忘掉自己的生日,还没有作者记得清。生活的环境是标准的中国家庭,从小同样深受应试教育“毒”害。但非常幸运的是,上帝赋予了他一个异乎寻常大的胆子、跳脱得吓人的性子和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倔强劲儿,使他练就了百“毒”不侵的能耐。于是总算有了些资本和“梦想”之类的中国小孩的奢侈品结下不解之缘。
他五官挺端正,但也仅限于端正了。棕色眼睛,脸型略方正,络腮胡茬,头发一直保持得短而整齐,性格貌似不温不火,不抽烟,不喝酒,不碰碳酸饮料,但热爱咖啡、可可和绿茶。不爱打电玩,不看漫画,不逃学,不顶撞老师,似乎对生活完全没有热情。唯一不符合“别人家孩子”标准的,就是不管上课、下课、放学、午休、甚至夜晚,都在不停的看课外书(也被别人家家长神化成‘沉迷学习,日渐消瘦’的孩子,尽管他十岁开始就壮成了一头牛。),在自己的小本子上不停写写画画,而且从不让别人碰。但奇怪的是,幽默感天生的惊人,人缘出奇的好。
除了某些方面有些古怪以外,简直是别人眼里的完美孩子。方圆一公里,大部分家长的口头禅都是:看看别人家葛林!
然而实际上,只有葛林和他的父母知道,他到底为何如此。
5岁,葛林学会认字没过几年,他从家里翻出的一本野史,彻底将他迷住了,儿童式的童真中二,还有葛林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倔强,使他当时,就把书中的故事做为自己的毕生理想。
书里写的,是一个正史不曾记载的海盗,汤马斯德莫莱的故事。汤马斯是17世纪末18世纪初最强大的海盗团的团长。因为他们犯下的劫案滔天,还多次用强大的军事实力羞辱皇家卫队,使得正史不敢记载。
而在书中,汤马斯曾搜刮过无数个王国,舰队中有上百艘舰船,都是三桅以上的中或大型帆船。他四十年海盗生涯积攒的财宝相当于当时的10亿英镑。而17世纪,年收入100英镑即可称为富有。自己想想吧。
沉迷于宝藏故事的葛林,纯粹凭借小孩对海盗故事的崇拜和对“寻宝”这一活动本身的向往,开始大量研读历史书籍。(葛林语录:梦想有没有理由我哪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没有,一个执念足矣。--葛林,23岁)他会为了一点点汤马斯存在的线索,将任何有关的历史书籍读遍。而因为历史关系错综复杂,葛林的研究范围扩展到了全世界,任何冷门或热门,人类或自然的历史。
他怕自己漏掉任何一个线索,或者数据里夹杂的隐藏信息,他在十分支持自己的父母的建议下,去学习了演绎法。演绎法有助于他把线索串联,而得到新结论。而葛式演绎法,比较奇怪:提出疑问,吐槽,否决,提出疑问,吐槽,否决,直到想出正确答案为止。怪虽怪了,但确实和演绎法异曲同工。而且……效率异常的高。
终于,葛林8岁那年快结束时,他用3年所有课余课内的时间,粗略的了解完了世界通史,详细的了解了世界航海史、西印度群岛史(汤马斯活跃于西印度群岛),以及英国历史。这使他非常有理有据的相信汤马斯的存在。
寻宝也需要考古技能,所以他报考的是考古专业。
寻宝需要体能,而他家附近有一座废弃的桥,桥洞里堆积着工业废料。洞顶有桥体裸露出来的钢筋和下垂的铁链。天然训练场,完美。于是,他用省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网购了大量铅块,每天绑在脚踝、手腕、腰部、肩膀、膝盖上,总重量约25斤。每天跑步、阅读、深蹲、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攀爬平均15米高的工业废料、工业废料间定点跳,铅块不离身。铅块重量逐渐递增到50斤时,像铠甲一样几乎缠满了他的全身。
7年后,葛林快要16岁了,身高已181米。当他配装着50斤的铅块时,已经可以以20千米小时的速度匀速跑完一万米(家里的跑步机快被他踩烂了,所以他找到一个废弃的田径场,一圈400米长,一天跑25圈),深蹲和引体向上,只要不以快速进行,可以几乎一直做下去。可以很快的攀上3米高的木方柱,可以跳过3米远的空隙而落到对面一个羽毛球筒粗的铁横杆上,或者是一个碗口粗的柱子上。平地助跑可以跳4米远而且不是极限。
而当他卸下铅块,他的跑步极限速度是38千米小时以上,可以攀上4米的高墙,跳远距离据说每一次用力跳都撞墙了所以没测出过。反应速度快到可以轻松躲开复合弓箭(为帮他训练这个,他爸爸每天提早半小时下班,用葛林参加各项历史竞赛赢来的奖金买来复合弓和橡胶头弓箭,射♂他。)复合弓不只是用来躲的,葛林也用它练习射击,不说百发百中,至少发发九环内。
所以他的肌肉发育的很匀称,但不夸张,像盔甲一样紧紧的覆盖在身上。
他没听过两天课,其他成绩再烂也没事。但所谓一法通百法贯,他的英文在研究英国历史时早已滚瓜烂熟(有一部分史书未曾翻译又极为重要)而语文理所应当的好,尤其是文言文和文化常识。数学为了适应考古学的精密计算也非常强大(对于小学、中学来说),历史不用说,地理也不差,只有生物很弱。但一点也不影响。毕竟在葛林眼里,学校就是他去参加各类比赛的平台,而比赛也只是送钱给他买装备和器材的道具。哈,哈,偏科之王葛林。
他以足以成为大学教授级的历史水准和许多令人惊奇的研究发现,成功进入美国名校,进修考古学。
他的大学宿舍里,有一个人叫克里尔,美国加州洛杉矶人,性格和他完全不同但世界观基本相同,有些问题的见解很一致,尤其,都对哲学有兴趣。所以两人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好友。克里尔坦言,老葛是他所见过最智慧的人,尽管这个智者走路没个正形,说活耿直犀利,脏话随口就来,脑洞没边没沿。
克里尔的梦想是成为旅行家,环游世界。老葛非常喜欢这个梦想,并也和克里尔分享了自己的梦想和努力。
老葛信神,超级超级信。但不信基督、佛、和某清真。他的信仰相当强大,但一点也不偏执。因为他最大的信条,就是:做任何使你感到快乐的事,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所以他不像某些信徒一样对任何人碎碎念,对别人施以束缚。甚至,他提起神的次数都相当少,神在他心里,神是他自己。
说完了这一些,老葛目前的人生我们已经看完了,他,大学毕业了。
读者朋友们,记住那个克里尔,你们以后有可能会在一本叫做《我即黑夜》(起点中文网)的书里面看到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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