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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霖自己大约也不这样认为吧。
对莎莎,他从来就说不出一个“不”字,任何一次,都是他让步,他又怎么开的出口来?
他还太重情义。假使他爱的是莎莎,如果我不说分手,他肯定会委屈自己和我在一起。反过来也一样,只要莎莎不同意分手,东霖又怎么可能抛弃的了她?
如果他这样做了,大约也就不是陆东霖了。
番外1我回来了
我终于回国了。
当我把离婚协议放在魏卫面前的时候,他看着我说:“你不要指望我签字,除非你一毛钱也不带走!”
我立即说:“好!只要你签字,我一毛钱也不要,全部留给你,包括我这个月的薪水。”
他用看疯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说了一句:“我看你真的是疯了!你敢确定你爱的男人还会在原地等你吗?”
我说:“我确定!只要他还没结婚,我一定会让他回到我身边!”
魏卫就那样看着我,大约在他的眼里,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就是一个疯子。他一定没料到,我会这么痛快的答应了他的条件。在他的心目中,我一直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因为他有钱,所以跟了他,嫁给他以后,又始终热爱奢靡的生活。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也找了份工作,但是,每个月的薪水,还不够我买半个lv的包。这样一个离不开钱的女人,竟然可以答应他分文也不要。
那一刻,他一定后悔自己说了那句“除非你一毛钱也不带走”的话。
其实他一直不懂我,我喜爱奢靡,只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假使是跟着东霖,一日三餐,即使是小葱豆腐,我也会觉得充实又满足。
有一点魏卫没看错,那就是,我真的疯了。
是的,我承认,我疯了,爱东霖爱疯了。
经历过那样铭心刻骨,披肝沥胆的初恋之后,我想不出自己有不疯的理由。
在美国的五年,不论何时,何地,即使是做梦,我也在想着他。
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大约我都不能不爱他。
除了东霖不要我,我找不到能让自己离开他的任何一个因素。
从一万米的高空降落,我走下旋梯,脚一踏上a市的土地,我眼里就盈满了一种叫眼泪的东西。
人一出生,就会流这种水,伤心的时候流,开心的时候也会流。
那一刻,我却分不清自己是伤心还是开心。
五年前,我也是流着这种水离开a市的。
流了许多,止也止不住,从机场的甬道,一直滴到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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