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日子似乎就在这样欢快打闹中嗖嗖地翻页过去了。
一眨眼,已经到了十月十五号。
墨初一早就换好了衣服。
以往披在肩头的长发这会儿被半挽了起来,精致的宝石发簪别在她头上,正好露出发簪顶端那股鲜艳的正红朱色,和墨初白皙如玉的皮肤交相辉映。
身上是一套精心设计的红裙,长度刚好及踝。
也不知道宁熠渊是怎么知道她的尺寸,这红裙穿在墨初身上,竟然分毫不差,大方而不失精美的设计完全衬托出她纯澈干净的气质,脚上踩了一双水钻鞋,六公分的小高跟更是显得墨初亭亭玉立。
这一身从头到脚的装扮,全都是宁熠渊派人送过来的。
这也是守护者结誓的规矩之一。
守护者会负责将结誓当天女性的所有东西包揽干净,小到衣物,大到出行。
而另一方面,女性则需要穿戴上守护者送来的衣物。
当然,穿多穿少就看你自个儿的意见,不过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个女性对守护者的接受程度,身上穿戴他送的东西越多,就表示女性对他的满意程度越高,反之,则是满意度越低。
装扮完毕,墨初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点头,这才拿手托着裙摆走了下去。
才刚走下楼,就瞧见客厅里墨阳一行人正笔直地站着,各个脸上都是一幅严阵以待的模样,那阵仗估计比打仗也不差什么了,看得墨初不由得好笑,轻喊了一声,“哥。”
闻声回头。
几人不由得愣在原地。
可能是因为穿了一身红裙的原因,眼前的女孩儿也难得画上了个略带鲜艳的妆容,眉眼媚人,唇红齿白,竟有几分让人不敢逼视的艳光。
“······这鞋是不是太高了?”墨阳的视线很快移到了墨初六厘米的高跟上,担心地皱了皱眉,“要不,再去换一双?”
这细高跟,总感觉一不小心就能扭了,看得墨阳是一个劲儿地心颤!
“没事。”墨初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倒是宋大神扬起一抹笑意,中肯地给出了意见,“不错,这一身很漂亮。”
在娱乐圈混了这么长时间,宋青松还真没见过几个能将这大红色撑得这么明艳的人。的确,这颜色漂亮是漂亮,不过想要穿得出彩也没那么容易,倒是小初这一身非常合适,一人一衣,颇有点相得益彰的味道。
秦越就贫嘴地多了,细细打量了墨初一番,摇头晃脑地打趣道,“小初,你这得是对宁熠渊多满意,浑身上下都是他送的了吧?”
联邦已经快近百年没人玩过结誓这一套了,秦越他们对这具体的流程也不清楚,不过星网里有资料啊,这不,稍微一搜罗,一大摞的资料都蹭蹭地跳了出来。
看了好几天,总算理清楚这里头的名堂了。
切!说什么呢!
墨初甩了个白眼给秦越,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墨阳小心翼翼地扶到了沙发上,轻声劝道,“你还是坐着吧。”
担忧的视线还一直流连在她脚上的细高跟上,看样子是生怕她不小心就摔了,嘴里还不由得抱怨道,“宁熠渊都选得什么东西,就不能挑一双平底吗?”
除了这“包揽穿戴”的习俗,还有就是“拦门”。
这倒是和二十一世纪某些地方的婚庆仪式有些相似。
大体上就是女性家属会故意刁难守护者,以此表示他们对女性的重视,当然,这也隐隐含了几分警告的意思:看到没,我家丫头在家就是这么受宠,一旦你成了她的守护者,也得看着办!要不然,哼哼!
白月光女配喜提首富老公 翻越那一千座山 田园医女:病夫宠上天 被渣后我闪婚了满级大佬 侯门宦妻 尝蜜 撩到死对头 退婚后被残疾大佬娇养了 万木春[1970] 九零年下岗后成阴差了 再度暧昧 系统重生之萌妻养成记 红尘醉挽柔情 哭包 恃婚生骄 宠你似瘾 暖妻成瘾 我的银行家先生 第一缕曙光 在昏茫的夜中私奔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的电话响起,对方告诉我,他是我父亲helliphellip...
被世人唾弃的家族败类上门女婿却意外成为地府新任阎王。他不会看病,但他有华佗扁鹊李时珍!他打不过世界跆拳道冠军,但他有李小龙黄飞鸿赵子龙!反正没有他不会的,因为他是阎王!...
既然上天又给了自己一次机会,那就 修最强的功法! 用最好的神符! 抢最大的宝藏! 会最美的佳人! 把一切正道天才都踩在脚下,否则怎么能体现出...
女佣兵重生异世,投胎神魔之子。被视为天地罪孽,家族因她而灭,父母以自爆换她生机。天不容她,她翻天,地不容她,她覆地从此,她踏上了一条逆天之路。拜逆天的师傅,修逆天的法决,学逆天的阵法,炼逆天的丹药。甚至拐了一个逆天的男人。某日侍卫来报主上,主母要带人灭了天灵宫某人表情不变,轻抿着青玉琉杯中的酒。灭吧,反正我看他们不顺眼,你去看着,别让主母伤着了侍卫嘴角抽搐,主上你这样真的好么?你可是天灵...
一代战神秦九州重归都市,为弥补遗憾,搅动风起云涌,以不败之资横行四方,诸天震颤。...
她闯进他房间,还不小心将男人吻了嘴。逃跑时被那个霸道的男人抓回来女人你必须对我负责!她想逃无门,本以为是一场契约,可是每晚女人都被折腾的腰肢乱颤,捶床抗议我们明明说好契约夫妻的!是,白天的契约,晚上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