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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杆凛凛长枪,一柄三尺青锋,一匹踏雪飞马,还有一副举世无双的容貌,这便是沈长歌的标志。然而常胜将军此次回朝前,却刚打了一场罕见的败仗。
败虽败了,却也没给周国军队造成太大损失,算得上是与北夷的一次短暂交锋。
温斐上辈子也参与过数次指挥作战。对于他来说,这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感觉,让他有种重温旧梦的喜悦感。
漠北军的军队列成两排,自城门而入。
前来欢迎的百姓站在道路两边,摩肩接蹱,争相站得高高的,来一睹沈将军的风采。
甚至有些胆子大些的姑娘,站在酒楼二楼,偷偷将手里的香帕抛入人群,想要引起将军注意,结果却引来不少小青年哄抢。
漠北军军纪严明,纵然有未娶妻的士兵动了心思,也不敢去贸然拾捡。
春风得意马蹄疾,沈长歌数月未曾回京,此时的心情却甚是愉悦。
原因无他,只因他很快便能与许久不见的爱人相见,这种带着期待与归属的感觉,如何能让他不欣喜?
他的爱人,不是旁人,正是新帝南宫炽。谁又能想到,在外威名赫赫的大将军,竟然与行事果断、手腕铁血的新帝南宫炽,是一对恋人呢?
夏至将近,正好可以邀南宫炽一起去猎场狩猎,去野外踏青亦是极好的。
不然若是秋日到了,天气变凉,便没这么好玩了。
细细规划着接下来几天的行程,一想到能与南宫炽结伴出行,沈长歌的归心便像离弦之箭一样,越发不可收拾了。
他夹了夹马腹,催促着身下的踏雪走快一些。
脚程一快,那恢宏宫门也很快展现在了眼前。
红砖绿瓦,鎏金飞檐,这宫殿带着与那人一般无二的尊贵气息,令人情不自禁地心生敬畏。
沈长歌下马,吩咐军队暂作休整,随后自己带了几个亲信,步行入宫面圣。
沈长歌出身将门,祖上曾陪太祖爷一起打过江山,从开国起他们沈家便有了爵位,期间虽历经几次家族兴衰,最后还是稳定了下来。
到了沈长歌这一代,因他与新帝关系密切,沈家也受到了新帝的不少照拂,一时间在京城之中风头无两,连沈家最旁系的宗族子弟,都是旁人巴结的对象。
沈长歌很小的时候便同各位皇子一起由太傅教学。
那时他便与南宫炽相识。
两人干过不少混账事,一起爬树掏鸟窝、下池塘摸鱼,每次闯祸也是一起担责。
这么天真无邪地过了几年,就因沈长歌被自家祖父扔去军营里历练,两人也就此分开。
等多年后沈长歌归来时,早已出落得十分标致。
用标致来形容沈长歌,其实还有些欠妥,他打娘胎里出来便带着副女相,越是长大,越是往女性那边发展。
他祖父本以为将他送到沙场上,能让他长成个铁骨铮铮的男儿。结果铁骨铮铮是有了,可他晒不黑,长不糙,依然是那副美人样貌。
与他交好的副将章少秋总是拿他与秦淮画舫里的舞娘相比,还说若是他不以武力震慑,而是以美色诱惑,恐怕邻国边境守军都得弃甲投降不可。
章少秋这话,讨了他不少好打,偏偏这副将还不长记性,每逢聚会都得把这话当乐子似地拿出来说上一说。
而这副美人样貌也惹来了南宫炽的青睐,在他十五岁打军营回来进宫面圣的那天,便被南宫炽一眼相中。
那时南宫炽见着他,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把太子太傅教的东西都给忘了个干净,思来想去也只得了一句话:我想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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