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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二天的朝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西燕军的军营之中,响起了阵阵鼓角之声,鲜卑语的粗野呼喝之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哨子声与金鼓之声,睡眼惺忪的西燕军士们,懒洋洋地从各自的营帐之中起身,在密集的鼓声之中,穿好盔甲,拿好兵刃,列队而出,半个时辰左右的光景,两万军队,就已经在金墉城的北城前,排好了阵列。
日已初升,朝阳的光辉洒在西燕大军的头盔与盔甲之上,闪闪发光,尤其是在阵前列阵的三千铁甲骑兵,人马肃立,岿然不动,手持长槊,大弓,冷冷地立于全军之前,透出一股肃杀之气,这种沉默的军队,是最有战斗力的,因为,一旦爆发,就是动如雷霆,无可阻挡。
刘裕站在城头之上,眉头深锁,摸着下巴,一边的檀凭之嘟囔道:“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西燕军让铁甲骑兵在前,慕容永不会真傻到让骑兵攻城吧,他们的马难不成会飞?”
刘裕摇了摇头:“只怕没这么简单,我看这架式,是想要立威,训令。”
慕容兰的秀眉深蹙:“可是他们今天也出动了攻城器械,应该是要攻城的,只立威,训话,在营中即可,用得着来这里吗?”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爱亲,你可曾听说过西燕军中的军法有何特别?”
慕容兰笑道:“你直接问我们慕容家鲜卑部的祖制不就行了。这草原之上,部落林立,相互攻杀,我们慕容家之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就在于我们比起别的部落来说,不仅武勇不逊,更是有严明的军纪。这个军纪,就是十一抽杀令。”
刘裕轻轻地“哦”了一声:“什么法令?第一次听说啊。”
慕容兰收起了笑容,正色道:“按军规,如果前线的将士没听号令,擅自逃回,那主将当斩,如果主将战死,则是周围的护卫保护不力,皆腰斩,但除了主将之外,跑回来的士卒也不能免责,皆是死罪。”
魏咏之笑道:“军中的死又不是真死,往往是且寄下头颅,打一顿板子,然后编入前锋营敢死队,率先突击,若是能活下来,则可死罪赦免。咱们这些人,可有不少都有这样的经历过,对吧,寄奴哥。”
刘裕点了点头:“是的,在我们北府军中是这样,但我们这里犯了死罪的往往是因为喝酒打架或者是掳掠,在战场上却没有临阵脱逃的。爱亲,你们鲜卑的军法又是如何呢?”
慕容兰叹了口气:“我们是会把所有逃回来的溃兵集中,先当众斩杀临阵脱逃的主将,然后让所有士兵抓阉,每十名中抽取一人,由其他的同伴将之杀死,原则上,是要按平时的十人一伙为单位来抽签,如此一来,确保杀他的,都是他平时最亲密的同伙,战友。”
檀凭之的脸色一变:“这也太残忍了吧,虽然没有全杀,但这种行刑的方式,让最好的朋友下手,即使是活下来的人,也会备受煎熬。”
慕容兰点了点头:“是的,本身部队的征发,都是以部落为单位,一般同一队,同一伙的人,都是平时乡里乡亲,最要好也是交往最多的人,所以在战场上能舍身相护,同仇敌忾,这点无论是大晋还是我们大燕都是一样,但是正因为这样,亲手杀手最要好的同伴,才能让人心中永远留下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痕和痛苦,让其愧疚难当,明明是同时逃亡,可是却要一些人去杀死另一些同伴,活下来的人以后也无生理之心,必会死战,不为求功,而为一死以求雪耻。这样的兵,战斗力是非常凶悍的,也是兵法所云的死兵。”
刘裕的神色平静,看着远处,缓缓地说道:“想必现在他们要用的,就是这个十一抽杀令吧。爱亲,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到后来,这个十一抽杀令没怎么听说过了?”
慕容兰叹了口气:“因为这一军法过于残忍,后患极大,虽然在战场上可以一时震慑人心,但几乎是与这整支部队结下不共戴天的血仇,虽然只杀了十分之一的人,但却让剩下的人永远活在耻辱与愧疚之中,所以一般只会对收降的俘虏和仆从部落用此军法,对于我们慕容家的本部和近亲联姻部落,是绝不能行此事的,到后来,因为行此军法,导致不少部落反叛,得不偿失,所以从我慕容氏先辈入主中原开始,这一军法就正式废弃了。”
刘裕微微一笑:“也就是说,这种军法不能杀自己人,只能杀那些杂牌,降军,对不对?”
慕容兰笑道:“不错,看起来,今天慕容永也要来这么一手了,我们昨天问了那些逃回的百姓,在后面监视督战的,是并州一带的前秦降军,领兵将领姓苟,慕容永为了立威,很可能今天会用十一抽杀令来对付他们了。”
刘裕一指前方的西燕军阵:“可怜的苟将军,没活到今天,看来昨天晚上就直接给慕容永斩了。”
众人顺着刘裕的手指看去,只见昨天慕容永所在的小丘之上,已经重新布置了一个帅台,慕容永杀气腾腾,一身大铠,端坐台上,身后飘着一面腥红的“燕”字大旗,上面洒着鲜血,而一个死不瞑目的首级,正挂在旗杆之上,与那个“燕”字并排,看起来格外地吓人。
西燕军的铁骑缓缓地向两侧分开,近二千名没有披甲,身着单衣,赤着脚的燕军士卒,正是昨天的那些督战弓箭手们,蹒跚而出,他们的眼中闪着恐惧之色,身上遍是伤痕,一步步地走向前去,面对着自己可怕而未知的命运。
一通接一通绵密的战鼓之声,震得人心一阵阵地浮动,单调而沉稳的号角之声,更是让人的血气上涌,刘裕看着远处的这些惊恐如待宰羔羊的燕军,嘴角勾了勾,喃喃道:“慕容永,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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