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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文有几句话说在前面:1莫盘游戏逻辑,不是电竞文,比赛模式可参考守望先锋,但不知道也不重要2攻受只有彼此,酸甜口,可能有读者会觉得还是很像奶咖?3还是惯用的插叙手法
第2章程叔叔
在意识清醒之前,秋日耀眼的晨光从未拉拢的深灰色窗帘缝隙里透出,攀援上眼皮。江新停蹙眉,缓慢睁开眼,但意识混沌,隐约看见落地穿衣镜前一个高大的背影在系领带,骨节分明的手指灵巧地在领口打出一个温莎结。
背影转过来,是程思稷的脸。
他睡得懵懂,没什么脾气,又感到程思稷走过来,微凉的唇在自己额上印一个吻,如同他们每个平淡无奇的早晨。他产生错觉,又闭上眼,下意识从被衾中抬起手臂圈住对方的颈,程思稷的动作一滞,随即下移,配合地亲吻他的嘴唇。
脊背又向下陷入几分,江新停舒展身躯沉迷这个柔软的上班吻。但很快程思稷面孔上须后水的清新味道,突破滞涩的感官,将思绪冲刷得清明。
随着程思稷关门的声响,江新停终于明确了自己的现状。
装修很冷感的一幢别墅,黑白灰是主色调,墙上的装饰几乎没有,全靠大面积撞色和灯光呈现艺术感。屋内吊顶挑高极高,价值不菲的分子灯,整排极富高级感的白色衣橱。毋庸置疑,这里是得观别苑,程思稷的家、程思稷的床,往前倒回三年,也是他的家、他的床。
说来也好笑,离婚前三个月他们都没做过爱,做不起来,他像一个死物,而程思稷也对他早没了兴致。可离婚三年后,他竟然在前夫的家中醒来,皮肤上如红莓般的痕迹以及身体每个部位的疼痛都在提醒他,昨夜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被程思稷多次送上dg峰。
他猛地睁大眼睛坐起身,揉了一把深灰色的凌乱的发,身体未着寸缕,但床品舒适细腻,也不会觉得难受。床头柜上摆着程思稷常用的香水,半瓶琥珀色的液体盛放在透亮的蓝色玻璃瓶中,不用打开他也知道这款香水前调是海洋,中调佛手柑,后调是琥珀。
瓶子旁边放置他的手机,他取过来划开看一眼,发现前半夜有几通来自队友的未接来电。再点开微信,程思稷代替他给队友发过“今夜不回,明早联系”的消息,还自作主张地用他的手机通过了自己的好友添加申请。好在他在重回s市之前,就将手机屏保上两个人的合影换掉了,不然被程思稷看到,不知有多丢人。
昨夜。昨夜。他揉着因宿醉生疼的太阳穴。
其实他本有很多可以拒绝的契机,程思稷为人强势,却并不喜欢强人所难。但那个不容拒绝的吻消磨掉他因醉酒本就薄弱的意识,他的身体熟稔这种感觉,已经迫不及待起了反应。他依稀记得程思稷带他从后门离开,将他塞进他那辆特别改装过的、隔绝声音与外部视线的黑色迈巴赫,并在车上延续那个吻,用手指弄他,两个人都没克制,硬是让司机听了一路。
然后他们从车库上来,还是难舍难分,跌进门里,程思稷就在玄关处捞他的腿弯,是熟悉的姿势,阔别三年,在黑暗里他对位置依旧有精准的把握。
后来江新停站不住,程思稷就又托着他的tun去床上。直到这时程思稷除了拉链,还是衣着整齐,道貌岸然,一丝不苟,而他早已被剥了个精光,他讨厌程思稷这个样子,似乎自始至终动情的都只有自己,短暂的神思驱动行为,他支撑着要起来,又被摁下去,起起伏伏。
他后来或许是哭了,又或是汗液,总之在温度恰好的空调房里,他依旧潮湿闷热,程思稷像是无法抵抗的酷夏,消耗掉他人生近乎四分之一的时间。
江新停第一次见程思稷,十岁,小学四年级。
那时他跟他爷爷一起住平房,院子里葱葱郁郁,有每年春日都开得极旺盛的玉兰,靠院墙攀延赤红的蔷薇,院边靠两缸晴金鱼,晾衣绳上挂一笼芙蓉鸟,一笼虎皮鹦鹉。
他对父母没什么印象,父亲是警察,在他两岁时因公殉职,母亲一年后病逝,他被爷爷江岷带到大。江岷是知识分子,也是退休军人,生活还算是有保障,所以江新停打小也不觉得自己缺什么,又素来散养,娇惯得很。
那日他在巷口的榕树下打弹珠,蒸了正午的热气,满额大汗,推开院门。看到院里立着个修长的人,站在玉兰树下,弯着腰伸一根手指逗弄鹦鹉。
那鹦鹉似乎很亲他,将颊边的绒毛凑到铁笼的缝隙里任他的指尖搓弄,他手巧,力道控得轻,将那两团蓝色揉出细顺的波纹。
江新停步子顿了一下,以为进错地方,随即又发现没有,往前走几步,小主人一般仰脸问,尾音还染一点跑后余留的喘息:“你是谁?”
男人直起脊背,很高,玉兰垂下的花瓣恰能触及他的肩,五官也好看,棱角分明的一张脸,中庭最突出,沉静的单眼皮,眼下盈两绺薄薄的卧蚕,眼珠一动,他目光转过来,看见一张云蒸霞蔚的小脸,缀着紫葡萄一样晶亮的眸,额发细而软,湿漉漉地搭在眉上,指缝里露出两颗透明的弹珠。
不难猜他是谁,男人又弯一点腰迁就他,目光似笑非笑地打量:“你猜。”
江新停忽而觉得自己变成那只鹦鹉,被逗得有点恼,脸颊发烫,又悄悄蜷起拖鞋外露出的莹白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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