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语毕的高劭凡,迅速从颈子涨红到脸庞。
程晓喨先是一阵愕然,然后笑颜逐开,最后她不顾在场有多少行人,张开双臂就勾住高劭凡的颈子,狂喜的尖叫着,「我爱你、我爱你!」她在大庭广众下猛亲着他,「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知、知道……」高劭凡羞得无地自容,却突然感到一阵冰凉……
哐啷!程晓喨的饮料杯洒了高劭凡一身后,掉到地上。「程。晓。喨……」他倏地抓住她的手臂,因为她快把他勒死了,「看看妳做的好事!」
「啊~~对不起!」程晓喨一惊,赶紧从包包里抽出面纸要帮他擦,「我不是故意的……」
「妳不要动!」高劭凡低吼一声,制住她的手。
她没有瞧见饮料是洒在他的胯下吗?她愈擦只会使他愈兴奋而已,这个白痴!
「那怎么办?」程晓喨很明显的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回家换衣服,怎么办!」高劭凡尴尬的站起身,拉着她往停车场的方向走。
「回家?回哪里啊?」
「当然是回我家,难道回妳家吗?」真想搞清楚程晓喨的脑筋回路是怎么接的。「我家就在这附近,开车十分钟就到了!」
「你家……」哇……程晓喨突然红了脸,不发一语。
「妳干嘛脸红?」这下子连高劭凡也跟着红了脸,「不要摆出那种表情,我会想吞掉妳!」
「吞……吞……」程晓喨果然乖乖闭嘴,但是要克制不脸红,还真困难。
到劭凡家耶……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有什么令人脸红心跳的事情发生呢?
喜欢一个人,就该顺其自然,她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即使他想把她吞了,她也……不反对啦!
一间十坪大小的套房,米白色的墙壁,深咖啡色的木质家具,一个衣橱、一个书架、一张桌子,上头摆着电脑,然后有张床,一张充气沙发椅,简简单单;所有的东西都收得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这是一个男人的房间吗?真是令人讶异,程晓喨站在玄关,一脸惊叹的环顾四周,跟她的猪窝比起来,这里简直干净得刺眼。
「妳等我一下,我换一下就好。」高劭凡交代着,脸上明显得带着赧色。
「没问题,你慢慢来,我自己随便看看。」程晓喨笑着摆摆手。
「ok!」高劭凡从衣柜里拿出衣裤,往浴室走了进去。
没有五秒钟,他又走了出来。「那个……咳!」他拉着程晓喨坐上那张充气沙发,「妳还是乖乖坐在这边,什么都不要动比较好。」
他刚刚一踏进浴室,想到她那种天真烂漫的笑靥,加上那句「随便看看」,突然间,他脑子里浮现他屋子乱成一团的幻像……为防止幻想成真,他决定出来压着她坐好,以策安全。
高劭凡再三回头,总是不放心,程晓喨就是这样的女孩,让他觉得一刻都无法放心,双眼不盯着她就会觉得会出乱子。
他前脚才踏进浴室,程晓喨后脚就立刻站了起来。
看这小小的书架,上面好多书喔!最让她惊讶的是,上头还摆了魔戒的公仔,想不到他喜欢这些电影人物的玩具呢!
嘻嘻……总觉得一提到玩具就好像带了点孩子气,跟一直给人成熟感的高劭凡不大相同。
邪恶女配的转正之路 长灵乱史 小可爱今天在家吗 纸短情长 有只奸臣要篡位 总裁没地位 越国姝/孤家美人一言不合就是撩 其实,楠木可依 穿成总裁的炮灰娇妻 时医生是我的人 良臣不可逑 伪奴计 情缘天定 闇帝的眷宠(卷一) 恶羊扑郎 穿成总裁的替身妻[穿书] 重生七零年代 白霜玄参 过云雨 拜托,我不是学渣
宅男主角穿越到萌妹子和泉纱雾的身上,发现当今漫画界流行漫威和热血王道漫。除了漫威就是王道,没有埃罗芒阿鲁鲁修禁食戟之灵等前世大火动漫。当主角大呼没有萌系漫时,系统降临,传授满分画技,开放神级漫库!这个世界的动漫,由我来拯救!纱雾拿起手绘板,开启漫画家之路(粉丝群4585502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
身具鬼谷道门奇术与医术的林煜入世修心。他通天道,知阴阳,以一手鬼谷医术纵横都市。坐拥财色天下。一手板砖,一手医经,打得了畜生,救得了苍生...
沈月容这辈子也没想到的是,她前世有个后妈,穿越后还有个后娘!家有老实爹软萌弟,美若娇花的村姑沈月容用经济脑挑起日子做起买卖一朝成为小富婆,连美男县令也侧目。县令大人叫我官人。...
五年前,因卧底任务需要,他背负罪名入狱,父母被活活气死,兄弟姐妹妻子为他受苦。五年后,他是扫平战乱的第一战神,权财无双,归国之后,他只想弥补自己对亲人,对妻女的亏欠...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