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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起那条又丑又土的廉价项链时,金晓慧差点没笑出声。
神经病吧?
怎么会有人一直保留着二十多年前的项链?还像传家宝一样交给了自己女儿继承?
又不是金子的。
神经病。
赵静文,你真是神经病。
涂着红唇的女人步伐轻盈地走在路上,嘴角高高地上扬,哼唱着过时的小曲。
枪的话,找昔日狱友打听打听,应该很容易就能买到。这三年里的每一天,她都在思考自己的死法。今天,她终于决定了,要跟赵静文一样,去体验子弹飞入太阳穴的滋味。
至于地点,就选在白鹤村好了。那是她和赵静文相识相伴、一起长大的地方,她似乎已经有半辈子没回去过了,落叶归根嘛。
当然,在那之前,她要先拉两个垫背。
尽管并没有亲自养纪寒灯长大,可当金晓慧看见他也出现在蔻木镇时,还是由衷感叹,母与子之间,可能真的存在一种隐形纽带。当她故意以小贩的身份接近刘月时,纪寒灯也在故意接近江岭,真是默契极了。
一个正常的母亲,发现自己儿子正在计划杀人时,会是什么反应呢?
反正肯定不会像金晓慧一样,充满赞许和欣慰。
那天晚上,她躲在刘月家附近,满心期待着纪寒灯实施他的计划,结果等了整整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孩子连只蚂蚁都没杀,安安静静地从刘月家走出来,缓步离开。
他终究还是心软了。
金晓慧无比失望。
她还以为自己生了个有骨气的儿子。
罢了,还是让当妈的来吧。
汽油味沁入鼻腔。
黑夜与白昼缓慢交替。
红唇女人勾起迷人微笑,缓步上楼。
静文,放心。
我来帮你报仇了。
你结婚了,于是我也结婚。
你不联系我,于是我也不联系你。
现在,你死了。
那么,理所当然地,我也会死。
所以,放心。
……
纪晖看着许茕茕脖子上的项链,终于明白了金晓慧发疯的理由。
因为她忽然发现,那个她一直在乎的人,原来也同样在乎着她,于是,她开心地,冲动地,毅然决然地,甘愿为此付出一切。
疯子的思维,一贯如此,不讲逻辑,没有道理。
一生一世好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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