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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见了,他的猫宁笑了起来,一如他们初见时那样。
第173章完本感言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第一本书还是想要做个正式的告别。
致谢方面?感觉没什么好感谢的……毕竟这不是什么获奖感言。
但还是很感谢一些读者坚定地选择了我,就像小耳朵坚定地选择了猫宁那样。
也得感谢我自己吧,要不是有颗混全勤的心,可能女儿女婿的故事半路就夭折了。
也想谈一谈龙套这本书。
因为最开始写的时候,我一点大纲也没写,所以男主也跟我开了玩笑,八百年以后才出来说他就是猫宁命中注定的男人。
唉,真的很喜欢女婿啊,会给女儿独有的温柔与偏爱,会永远在人群中一眼找到女儿,会心碎,会流泪,就好像在某个时空里他真的存在一样。
最喜欢的还是女儿,拒绝爱却也拥抱爱,清澈透亮的眼睛看过了那么多悲伤与痛苦,可还是愿意去相信爱。
她才不是什么简单的无脑万人迷,她会哭,会笑,会小心翼翼地对待每一个人,会受伤,会心痛,她只是在另一个时空里,而我拉不住她的手。
云歌歌和胡萝卜拉住过她,但是最后放开了,只有小耳朵一直攥着她的手,人怎么会轻易放开自己的神灵呢?猫宁就是小耳朵的神灵。
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很短,也可以很长,我只是写了他们的久别重逢,他们的枯木逢春,而他们还有我写不出来的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算是happyendg吧?虽然还是有那么多的遗憾,中间也为小陆他们流过眼泪。
因为真的很喜欢小陆啊,完全就是一个奶呼呼的小朋友,笨拙地喜欢着阿柠,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她。
只是他们还是不适合彼此,那种友谊之上恋人未满的感情终究敌不过小耳朵和猫宁的双向奔赴。
小陆不够坚定,当他尚且拥有一切时这种不坚定容易被人忽略,可一旦失去了一切,连他自己都开始动摇了爱意。
浸泡在爱里的他失去了爱好像就失去了所有,为了挽留那些他曾经拥有过的盛大簇拥,也为了最后做一回阿柠的骑士,他只能选择伤害。
这也是爱,到最后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爱。
胡萝卜爱阿柠吗?不爱吧,她只是有些贪恋年少时自己独占太阳的那种感觉。
她爱云歌吗?好像是爱的,就像她对花鱼白的感情一样,似是而非。
因为你不能要求一个冷漠的人热情,也不能要求一个早已经不会爱的人去爱。
我没有大纲,所以他们被创造出来,然后在纸上乱跑,经历着他们独有的爱与痛、歌与美。
真是让人着迷的世界,我匮乏又浅薄的文字只能搭建一个空壳,完整的故事始终藏在我的脑海里,多可惜的是,我没有能力让它面世。
为什么要写小说呢?
因为爱吧,爱那些我去不到的世界,爱那些轰轰烈烈的人和事,爱我所爱。
也是因为恨吧,恨庸庸碌碌的自己,恨一眼就望到头的人生,恨我所恨。
对我来说,这从来不是什么写作,也不是在创造世界,我是在挣扎,垂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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