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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幼稚的争斗,最后以周至穿上方姜的外套,学羊叫咩三声告终。
周至拎着羊羔毛大衣,横看竖看都觉得为难,方姜比她高上一些,衣服也大她一个尺寸。衣服穿在她身上就像是套上了一张羊皮。
“一定要穿吗?”
方姜翘着腿,点头说:“要。”
罢了罢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周至一边穿,方姜一边笑,等她别别扭扭穿好大衣,方姜已经笑得东倒西歪,毫无样子。
办公室里有一面全身镜,方姜把人拉到全身镜前,周至差点昏死过去。
人和人的区别在于:有的人穿羊羔毛大衣像一只羊,有的人穿羊羔毛大衣像羊倌。方姜是那只羊。周至是那个羊倌,穷山沟里扬着鞭子邋里邋遢的那一种。
“你去过拉姆拉错吗?”周至问。
“没有,是哪里?”
“拉姆拉措是西藏的一座神湖,传说能看到人的前世今生,每次要找转世灵童之前,大喇嘛总是先去拉姆拉措看一看方位。山南有个地方可以俯瞰拉姆拉措,停车处有个小卖部,小卖部里有藏民,有时藏民会赶一群羊,羊长成你这样,赶羊的就长成我这样。”
明明一句话可以说完的事,被她说得像是老和尚念经: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方姜趴在她的肩膀大笑,“周至,有人说过吗?你这人太可爱。”
可爱个屁,真真后悔,怎么就答应这种鬼畜条件了呢。
周至露出一个比哭难看的笑容。“我穿过了,这样可以了吗?”
“不行,还有三声羊叫。”方姜才不放过她。
“咩”嗷嗷待宰的小羊羔。
“咩”声嘶力竭的想活命。
“喵嗷呜”最后变成我好凶我好凶的猫。
方姜笑不可抑,越看这人越觉得好玩,狠狠揉了几下她的脸,还有她的光头。脸的手感也不错,骨胶原蛋白充足,不油不干不粉,十分好摸。“走吧走吧,回去吃腌笃鲜。”方姜心满意足。
吃个屁。周至恨恨脱下衣服丢还给她。“我不去,你才说要给我吃砒霜。”
“神经病,我们吃一碗,一人一口,要毒死你之前先毒死我好了吧?”
“……太肉麻了吧。”还一人一口,脑残剧演多了。
方姜把周至推出门。“走啦,啰嗦。”
“不是啊,我要回家喂狗,杠开会饿的。”周至不想去,也不能去,她一颗红心全在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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