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要真的如此做了,即便你是祭灵我也要诅咒你。”
……
柳树下,炽苍默默的体悟着今世法,对此刻的他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路。
与觉醒的仙古法相比,今世法在开启肉身宝藏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二者间的侧重点不一样,故此,仙古法修炼到极致之后,看似是完美无瑕了,但以今世法的角度来看,身体内有些地方的宝藏不见得彻底开启了。
反过来是同样的道理。
炽苍进阶搬血境很多天了,相当于是从今世法的角度将这一境界修炼到了极致。
效果是很明显的,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一些仙古法不涉及的地方被今世法所开启,涌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秘力,这对炽苍来说无疑是一种增强。
到了这一步,想要继续向前的话,需要做出开创性的突破,否则,就只能进阶下一个境界——洞天了。
但是,以炽苍对进化之路的理解,搬血境不应该仅止如此,还有更多的地方可以挖掘。
“若是平常的天骄,想要在搬血境达到极境之后有所作为,至少需要一种神圣之血来洗礼蜕变。
十凶之一天角蚁的力之极尽血,真龙的心头血,真凰的不死之血……都是破开搬血桎梏的绝佳之物。
可惜,目前来说,无法得到。”炽苍自语,他在思考自己的搬血之路,该如何继续向前。
事实上,他自身为十凶之一,曾无限接近王境,血脉之力惊天,也是神圣之血的一种。
而今的炽苍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将搬血修炼到了极境,如果与其他人相比较的话,他的搬血境强的不止一点半点,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然而这种程度还不够,他想要突破自我,开辟出一番新的天地。
两种法,是否能结合起来?现在的它们虽然共存于炽苍的体内,但是并没有擦出什么火花,这说明,搬血还有前进的余地和可能。
炽苍凝视自身,此时的他,浑身血液已然凝聚成了一枚枚灿烂的神曦,不断汲取天地造化,偶尔还会闪烁出电弧。
它们一会儿化鼎、一会儿化钟、一会儿化剑,千变万化,释放出一种又一种神异的力量。
这是搬血境的特征,血液与符文相结合,化作神曦,逆夺天地之力。
看着这一枚枚瑰丽绚烂的神曦,又看了看胸口处沉浮的那口古朴雷池,炽苍的脑海中逐渐有了一些想法。
他闭上了眼睛,全身上下散发出骇人的气势,将周身一丈之内的空间凝固住了,一枚枚至强的符文飞出,烙印在虚空中,定固天地,化作永恒。
这是在封印此地,镇压可能出现的异象。
做完这一切,炽苍要开始了,他在进行极度冒险的尝试,这个尝试的第一步便是将全身的血液神曦全部化作古朴的雷池。
沉浮在他胸口处的雷池,是一枚无上仙种,是炽苍修炼仙古法的倚仗,乃是天地而生,内中蕴藏着惊人的雷液,拥有不可想象的神性精华,连柳神这种生灵都能从中大有所获,足可见它有多么逆天。
而那一池的雷液之所以永远都用不完,能源源不绝的产出,皆是因为雷池之底的一枚原始符号,它是一切的源头,是雷道力量的初始诞生之地,象征着雷之始。
就连掌控雷池的炽苍都没有将其彻底参悟透彻。
仙古时代被称为十凶的他,更多时候都是借助那枚原始符号来掌控雷之道,他天生与雷相近,这才能稍微运用雷池底部的那枚原始符号,其他人根本不行,自然无法像他一样掌御雷池,所以他才会被称为雷帝。
在外人看来,他驾驭雷池,主掌杀伐,号称代天刑罚,是苍天意志的化身,但事实上,他还没真正做到这一步呢。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戏精狂妃不好惹 重生在毕业那年 偷天换日2 我,长生五千年 夜天子驾到 大秦:本皇子开局斩杀赵高 我在良渚当国王 军王龙首(九五之尊) 乘凰去 都市奇门医尊 重生1976 开局签到神体无敌万界 御兽:我连神魔都能培育! 都市之妖孽仙帝 山上种田那些年 回档1988 情陷于诺,总裁的兼职太太 我给忍界加载了灾难模板! 全球神祇起源 我打得真的是篮球
距离星魂世界的降临已经过去了十万年之久,此时的地球早已进入宇宙大时代。在这个时代最强大的便是能够契约星魂为之战斗的星魂使,星魂使以契约星魂世界中的种种星魂为战,特殊的力量传承方式完全碾压各大职业,成为宇宙中公认的最尊贵职业!而从十万年之前穿越而来的林枫觉醒的便是幻想系星魂使!...
什么是命?我命由我不由天!男人最成功的是什么,就是让那个她对你崇拜仰慕迷恋!曾经我是个废物,但是等我涅槃归来之时,财权滔天!...
父亲便告诉我,如果真的想要成为他,那么就去当个既可以帮助死人,又可以帮助活人的人,这样才是真的伟大。或许死亡,才是对生人最好的救赎...
现在医学天才穿越成贫苦农女,爹病,继母作,奶奶又难缠,二两银子卖给病秧子冲喜,喜事变丧事,又莫名被俘到土匪窝,憋了一肚子怒火!她发誓,算计她的人,都不得善终。扩良田,开商铺,蔬菜瓜果一车车,把土匪变成状元夫。娘子,是时候该生崽了。乔如菁愕然,你不是无能吗?不能?你过来体会一下。某君邪笑。...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商人,我的职责,就是将两个时空的商品相互贩卖。末世的食粮,如同金子一般珍贵,这个当然不能放手。现代里稀缺的金属?末世里随便你去捡去拉,拉到...
顾汐的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她逃之夭夭而他非她不娶她被迫顶替姐姐嫁给一个活不过三十岁还不能人事的病秧子,哼,谁说他不能人事的出来挨打!他就是那个跟她睡了之后还乐不思蜀的坏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