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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鲜红的火烧云遍布了整个天际,就在徐良沉侵在这种壮观的奇景中时。一个不大的部落出现在众人眼中。
以红枫部的规模,在草原上并算不得是大帐,不过他们距离红古城仅有7七十余里,是纳兰家东部商路的第一站,多年的经营下来也算是家家富足。
特别是红枫部的人,向来不喜争斗,在纳兰家的庇护下,几乎从未卷入过任何草原上的风波,倒也算是一处难得的安静祥和之地。
徐良饶有兴致地跟随商队,还没进入到部落中,就远远看见了迎接的人群。
部落首领胡坤早就得知,这次走商是由纳兰杰亲自带队,早早的便率领族人迎接了出来。
“哈哈,纳兰少主,我们已有多时未见,没想到这次竟是你亲自率队,今天晚上我们总算是可以一醉方休了。”
胡坤首先大笑着迎了上来,颇为熟练的接过纳兰杰手中马鞭。
此人身形,看上去便是地道的蛮族汉子,即便是厚重的棉服,也没遮掩住他高高隆起的肌肉。
“哈哈,你这厮还惦记着我上次欠你的一顿酒,不过今天咱们说好了,喝酒没问题,你可不许摆下大阵,让族里的老少爷们儿都来给我敬酒,不然下次你去红古城,可有你好看的。”
纳兰杰和胡坤两人认识已有多年,算是知根知底的交情,上次纳兰杰还是在半年之前路过红枫部,被胡坤带着部落里的儿郎,灌了个昏天暗地。
“瞧你这话说的?咱们草原上的男儿,有几个不能喝酒?而且听说这半年来,你的酒量可是见长啊!”
胡坤放声大笑,上前拍了拍纳兰杰的肩膀,随后大手一挥,“诸位,今日可在我红枫部好生休整,酒肉管够,女人嘛倒也不缺。”
商队里的汉子们大多都认识这个胡坤,纷纷笑骂,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雁过拔毛,谁要是晚上真的醉到不省人事,保管第二天临走的时候,要多付上那么几两银子。
徐良也是第一次体验到这种草原生活,只是没想到纳兰家在草原上的影响力,远比之前议策厅所预料的要高出了许多倍。
接下来在最后一抹天光消失之前,部落里面燃起了熊熊火堆,对他们来说,纳兰家对就像是庇护神般的存在,保佑他们不受到任何外来侵扰。
吃过了香的酥脆的烤羊肉,叶开端着一碗草原上特有的青稞酒,安静的坐在一处角落里,看着这群人载歌载舞,肆意狂欢,从他们身上丝毫看不到大战将至的紧张。
草原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将漫天星辰都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徐良一边喝着青稞酒,一边,抬头远眺。
这种心垂平野阔的一望无垠,多多少少让他沉重的心情放松了些许。
就在距离徐良不远的地方,一个穿着华丽的蛮族女子,正饶有兴致的看向了他。
这家伙好像跟商队里所有人的气质,都有些格格不入,可偏偏他坐在哪里,仿佛就像融进了这片草原,显得深邃而高远。
“你,为什么不去跟他们一起唱歌跳舞?是嫌我们草原上的姑娘不够美,还是嘴里的青稞酒不够烈?”
用着稍微有些生硬的大周官话,蛮族姑娘走到徐良身边,忽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是好奇的看向了他。
“姑娘说笑了,我天生愚笨,不会唱歌,更不会跳舞,索性就坐在这里,一边喝酒一边看他们手舞足蹈,这样也挺好的。”
徐良微微一愣,随后就只看到了一双清澈见底的眸子,干净的就像这夜幕上闪烁的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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