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六章 巴托尼亚笑话(第1页)

碎月港位于昆泰克斯行省东部,在阿纳海姆尚处于纳迦瑞斯掌控时,这座港口是纳迦罗斯南部最大的港口城市,常住人口上万,加上驻守在此处的黑暗精灵海军以及来来往往地贸易船队,总人数更多。

人流量高意味着鱼龙混杂,在这里,上至残忍的杜鲁齐恐惧领主,下到可怜巴托尼亚老农在这里都有一席之地。当然,前者住在奢华的领主高塔,夜夜笙歌,而后者只能和其余可怜的家伙挤在臭气哄哄地奴隶围栏里,等待着被人买走的机会。

多个种族,多个阶层带来繁多信仰,建起多座神殿。在这些零零星星地神殿里,最具影响力的神殿有两座,一座供奉血手之神凯恩,一座供奉深渊之主马瑟兰。

在屠戮了半数本地贵族后,赫默盯上了凯恩的神殿。

凡是有凯恩神殿在的地方,就有死亡午夜。

如今赫默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但他仍然在心中给自己树立了一条准则:谁也不能以任何名义,伤害自己的臣民。就算是以神之名也不行。凡是臣服于他的子民,是生是死都只能由他来定夺,谁都不能染指。

这是赫默的底线。

他决不允许自己的领地上,有人因死亡午夜而绝户。

反正已经拆掉过一座再拆一座又何妨。

数个月后,在原凯恩神殿的基础上,拉德莉莉神殿拔地而起,成为了碎月港的新地标。

赫默保留了深渊之主马瑟兰的神殿,这是精灵们在海上的保护神,其地位在碎月港可想而知。拆掉凯恩神殿已经引起了多数却让的不满,再把马瑟兰神殿拆掉,怕是会引起哗变。

因此赫默表面上支持了马瑟兰信仰传播,以此来转移本地市民注意力,同时在暗地里,他一边暗杀那些妄图暴动的平民,一边派遣拉德莉莉的祭祀在城中传教,潜移默化人们的信仰。

短短数月时间,整个碎月港被赫默彻底掌控在手中,他的目光也从昆泰克斯本土,转移到海的另一边。

奥苏恩岛与巴托尼亚。

此前他派遣的诺蒂亚在海上活跃了近一年时间,劫掠来不少诺斯卡人的帆船和高等精灵的商船,虽然比不上黑色方舟,但总算有了一定海上战斗力。

在碎月港休整了一段时间,赫默按奈不住寂寞,打算出海,向东劫掠。

他预先定下了两个劫掠地点。

奥苏恩岛的泰伦洛克王国以及巴托尼亚的卡尔卡松公国。

一个高等精灵奴隶的价格是巴托老农的百倍,袭击难度也要大上一百倍。

天大的机遇总是伴随着巨大的危险。

一次成功的劫掠不仅需要莫大的勇气,实力,还需要一点点运气。

试想一下,整个战锤世界都知道高等精灵奴隶值钱,谁不想借此发迹呢?

赫默想要劫掠高等精灵,首先就需要面对无垠的浩瀚洋上游荡着的各族海盗:诺斯卡,斯卡文鼠人,亡灵海盗,甚至是本族的黑色方舟海盗。

在解决完这些穷凶极恶的海上强盗后,他还需面对浩瀚洋上最强大的海军,高等精灵洛瑟恩海卫。

所以虽然抢高等精灵固然利益很大,但赫默并不打算冒这个险,转而劫掠预定的巴托尼亚。

在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后,赫默带着伊莱登,诺蒂亚与一千名海军乘坐十数艘战船,朝着浩瀚洋的彼岸,旧世界进发。

在赫默的印象里,提起巴托尼亚,头一个想到的便是死战不退的老农。

巴托尼亚有一个被称为绿骑士的幽灵;王国最牛逼的那帮人叫做圣杯骑士,是可以脸接炮弹的超人;骑士老爷们崇拜的湖中女神是一个热爱泡野澡的辣妹,精灵女神莉莉丝的马甲,底层老农们更加信奉怜悯女神莎莱雅,但受老爷们的压迫,这种信仰多少有些上不得台面。

而后十抽九,资本家听了都为之落泪的赋税。

前帝国驻哥隆尼大使,马西亚斯·冯·佩福利多夫如此评价道:“在我们帝国也有类似的制度。我们称之为勒索保护费。”

崇尚荣誉与理想的中世纪骑士精神和恐怖的压迫性政策并存的巴托尼亚,其荒谬的社会氛围比黑暗精灵的丛林法则社会好不到哪里去,或许更烂一点。

斗罗:崩坏降临  帝玄纪  邪祟降临:以武道镇压一切  炮灰修仙,法力无边  所以我和神仙姐姐结婚了  开局外卖小哥被绑架  姑娘,这机缘送你了  这个师兄过于离谱  海贼:海军中的老实人  前妻失踪后,沈公子他疯了  不想内卷,所以我全点了治疗  神医农女,家有娇妻福满园  开局推演,美利坚大亨  异能觉醒后我在废土世界赢麻了  逆猎轮回(轮回者必须死)  玩家系冒险  红楼之保镖尤二姐  光阴之外  我,反派,开局薅主角圣女!  四合院的悠闲人生  

热门小说推荐
噬天神宗

噬天神宗

叛徒之子的罪名,在家族后院中囚禁了三年。三年之后,灵魂合二为一,本以为走出囚牢,却走进另一个深渊。...

电气魔法师

电气魔法师

女神是我的妻子。我是电气魔法师菲利普-罗斯。我要让凡人享受飞天的豪情,我要让普通人拥有挑战诸神的勇气。跟随我,你的世界将从此改变!...

我成了渣女配

我成了渣女配

离歌写小说喜欢虐女配。渣女配颜好才高,就是下场不太好。没想到一觉醒来,自己成为了书里的渣女配。离歌惶恐未来驸马,你忙。你找你的公主妻,我找我的小狼狗。小狼狗汪!...

至尊医神黄小龙

至尊医神黄小龙

男主黄小龙女主苏小曼的小说极品医武少年又名都市超凡医神。小农民混都市!会医术!会一切!...

我姓弗格森

我姓弗格森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