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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关于本书
本书作者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人物,他拥有多重身份: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者、美国建国的创始者、民主精神的缔造者、《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同时,他还是最杰出的科学家、外交家、出版家、作家和社会实业家,而他也是当之无愧的美国精神的杰出代表。
尤其可贵的是,富兰克林在青年时期,就提出以十三项美德来完善自己的人格修养,使自己在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臻于完美。这一举动改变了富兰克林的人生轨迹,使他后来成为世人仰慕的精神楷模,就连世界著名的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拿破仑·希尔和奥格·曼狄诺对他也推崇备至,将他列为成功人生的导师。
富兰克林一直坚信“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因此在撰写自己的传记时,语计分的平实而真切。他用朴实无华的叙述告诉读者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讲述了他对人性自由、科学进步的无限崇尚与追求,相信人类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化解在发展道路上的重重困难。
这本自传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两百余年而畅销不衰,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翻开这部书,就如同推开了一扇与一个伟大心灵对话的窗口。这本书几乎用所有语言出版过,然而,在今天读来仍然扣人心弦,这是一位美国精神领袖人生的真实写照。
少年时代
我一直对收集祖上的各种奇闻轶事相当感兴趣,乐此不疲。我就曾经为了这个目的而四出旅行,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我就经常向我们家族中的老人们询问、调查有关这个方面的情况。我觉得,同样,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样),因为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们是并不清楚的。正好,我现在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时间,预计在这一个星期的乡村假期里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来打扰我的,因而,我可以坐下来把我的生活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其实,写这些东西,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出身贫贱,后来才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了财富和荣誉,为世人所称道。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风顺,万事如意。我的处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后世子孙也许想知道它们,并且找到些和他们的境况相适应的立身之术,然后模仿它们。
当我回望、审视这种幸福的时候,有时候禁不住会想,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重新度过我的此生,一切从头开始。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样,在修订版本的时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错误,把某些不幸的事情变得稍微顺利些。但是,要是我的这些要求都不被接受的话,我仍然愿意接受上帝的恩赐,按照我原来的样子重新活过一次。事实上既然这种重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这种重演的好像只有回忆了。为了让这种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就只好把它用笔记下来了。
在这里我将顺着老年人常有的偏好,来谈谈他们自己,谈谈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这样做,将不会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厌烦,他们往往处于尊敬老人的考虑而被迫听我们唠叨,而将之写下来,他们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吧,就算我死不承认也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写这个自传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实际上,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看到,在人们说完“我可以豪不夸张地说”之类的开场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话,而丝毫不觉得脸红。绝大多数人厌恶别人的虚荣,但却不管自己有多么虚荣。但是,无论我什么地方碰到虚荣我都会给它一个正确的位子。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对虚荣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其周围受其影响的人来说也不无益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感谢上帝给他带来种种生活便利和舒适之外,还要感谢上帝恩赐于他的虚荣心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我真的要说感谢上帝,我由衷地感激它在以往的日子里给予的幸福,正是它指引我前进,并取得了成功。虽然这些并不一定在我的预测范围之内,但是深信它们会使我实现渴望,同样的苍天之善仍旧指引着我,使我持续拥有这样的幸福,或者是能够使我容忍他人都会经历的那些致命的困苦。我未来要面临的幸福、甚至是痛苦,全能的上帝全都知晓,并且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祖父有4个儿子,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约塞亚。托马斯在他父亲的培养下学打铁,但是由于他天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就不断鼓励他去学习。后来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书记员,成为地方上相当有影响的人物。他是他自己村庄,也是洛斯安普敦镇以及该郡所有公益事业的推动者。他得到了人们的注意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勋爵的奖赏。
约翰被培养成了一名洗染工,我觉得是染羊毛的。本杰明被培养成为了染丝绸的,他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是一个很机灵的人,我记得很清楚,当我童年的时候,他来到波士顿我父亲住的地方和我们一起住了些个年头,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四开大的书本,里面是他自己写的一些诗,包括他写给他朋友和亲戚的一些即兴短诗。
我的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婚了。大概在1682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来到了新英格兰。那个时候,非国教徒的集会是法律所禁止的,并常常受到骚扰。这就促使我父亲认识的一些有思想的人想到新大陆去,父亲也被劝说和他们一道去那里,他们希望在那里能够有宗教自由。在那里,他的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又给他生了10个孩子,共17个子女。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13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的情形。现在,我们都长大成人结婚了。我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儿子,出生在波士顿,我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倒数第二。
我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她的名字叫阿拜雅·福尔杰,她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他是最早到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那部有关宗教史的《美洲基督大事记》曾称赞他是位善良且博学的英国人。
我的兄长们都在不同的行业学习。我8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学习,这是因为父亲想要我致力于教会事业,当作是父亲这么多儿子的什一税。我很早就开始学习(应该是非常早,在我印像中我没有不识字的时期),父亲所有的朋友都说我将来一定能成为大学者,这些让父亲更坚信了他的意图。本杰明叔叔也赞同我读书,并提议把他全部的布道速记材料给我。如果我能学他的速记的话,我想这些都可以作为我未来的资本。我在文法学校学习还不到一年,但在这一段时期我已经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跃成为优等生。然后父亲要我升到二年级,这样我年底就可以升入三年级。但是,同时,父亲考虑到我以后上大学的费用,这样大的一个家庭,父亲没有办法供养我上大学,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活得并不富裕,这是父亲当着我的面对他的朋友说的。所以,父亲改变了他的看法,让我从文法学校退学,而把我送到一所读写和算术的学校去读书。这所学校是当时一个著名的叫做乔治·布郎纳的先生开办的。总的说来,他办学还是不错的,他用的是最温和的最鼓舞人心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不久就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但算术却不及格,并且一直没有进步。10岁那年我被父亲带回了家,做父亲生意上的帮手,制作蜡烛和肥皂,父亲在这个方面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当父亲到达新英格兰的时候他发现漂染的活根本没有生意,无法维持全家人的生计,所以我就帮着做些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面、跑腿送货诸如此类的事。
我不喜欢这个行当,我对航海有着强烈的向往,但父亲说他反对我的想法。但由于生活在海边,我对海很熟悉,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我经常是个领导者,尤其当我们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我有的时候也会让孩子们陷入窘镜,在这里我就举个事例吧,尽管我当时那样做是不对的,但也显示出了我早期突出的公共精神。
那个地方是个盐碱滩,就在磨房旁边。我们经常在涨潮的时候站在滩边钓鱼。由于经常的踩踏,盐碱滩变成了烂泥潭,所以我提议在烂泥潭那里建一个小码头以便我们立足。我领着大家看到了一大堆别人用来建新房子的石头,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因此,当晚上工人们都走了的时候,我组织了一帮玩伴像一群蚂蚁那样工作起来,因为有的时候一块石头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动。我们把这些石头搬来做成了自己的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看到石头不见了很吃惊,后来他们发现我们用他们的石头来修码头了。我们的码头被拆除了并受到他们的指责,我们中的一些人还受到了他们父亲的处罚。尽管我不断强调这项工作的好处,但它也使我确信靠不诚实得到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
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一直到我12岁那年。我的兄弟约翰,那个被专门培养起来做这一行的约翰,他这个时候已经离开了父亲,在罗地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父亲很苦恼,他怕我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航海去,如果他不给我找到我喜欢的工作的话。因此,他有时候就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等,以便看我的喜好。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我喜欢的工作。对我来说,观察一位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这种方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修理活我就可以自己来做,当那种做实验的兴致很浓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做我自己的小机器。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切割。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但他想收我的学费这让父亲大为不满,他就又把我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喜欢读书,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后来,因为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又把它们卖了。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这个文集总共有40到50册。我父亲的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再要被培养作牧师了,而我又在求知欲很强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书来读实在是很遗憾的事。只有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我从中得到不少益处。还有一本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上帝》,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我嗜书的倾向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一行。1717年,我兄长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和父亲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印刷行当。但是,我仍然对航海很向往,为了制止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拴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我被说服了并且签定了学徒合同。那个时候,我12岁。我在21岁之前都是学徒,直到最后那一年我才能领到全额的工资。我很快就熟悉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阅读更好的书,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常常能借到一本小书。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及时归还它们。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要不然别人就会发现数量不够或者有人要买这本书,所以我经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个叫马修·亚当斯的精明的商人,他有很多藏书。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邀请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一些我想看的书籍。那个时候,我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写了几首。我哥哥觉得写诗可以卖钱,因此他鼓励我去写,并叫我写了两首应景民谣。一首叫《灯塔的悲剧》,讲的是落水船长华莎雷和他两个女儿落水而亡的事情。另一首叫《水手之歌》,讲了水手捉拿海盗提奇(或者叫黑胡子)的故事。这些都是市井小调没有什么价值。印好以后哥哥叫我拿去卖,第一首因为写的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所以卖得很好,引起了很大反响,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父亲却嘲笑我的成就,他说写诗的基本都是乞丐,穷得很。因此,我避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大程度可能是一个低劣的诗人。但是,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也是我成功的主要手段。现在,我将告诉你,我是怎样在那方面获得一点我现有本领的。
在镇上还有另外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他就是约翰·柯林斯,我和他关系很密切。我们经常喜欢争论,都想把对方驳倒。这种辩论,从另一相反的方面来说,它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为了争论人们必须提出相反的意见,这就使人变得特别的可恶。此外,它除了败坏谈话,还会使你的朋友产生厌恶之情,使本来能够成为朋友的人变成敌人。我这种喜欢辩论的习惯是随着阅读父亲的那些宗教书籍而形成的。我曾经观察过,除了律师、大学里的人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人,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很少会这样。
有一次,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我和柯林斯辩论起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受教育和她们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的事情。我认为女性天生没有那方面的能力,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可能有点是为了和他争辩的原因,我持相反的观点。他天生是个雄辩家,又读过许多书,因此,有的时候,他常常是以自己流利的口才来辩倒我而不是通过充分的理由。我们分手的时候谁也没有辩倒谁,而且这一别我们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面,因此我就坐下了来把我的理由写下来寄给他。然后他就回复,我再答辩。当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的时候,我们已经交换了三四封信了。父亲并没有谈我们观点的是与非,他只是借机会谈了我写作的方式。他发现我的书写和标点正确(这要归功于我在印刷厂的工作),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在写作的清晰明了和措辞优雅上不够,并且举出了我信中的几个例子给我看,以便让我信服。从此,我更加注意文章的写作方式,并且下决心改进它。
恰好这个时候,我碰到了一本残缺了的《旁观者》,是第三卷。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本书,于是把它买了下来,读了一遍又一遍,我很开心能够得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有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从这本书中选了几篇文章,替每一句做了个摘要,然后把它们放几天,在不看原文的情况下,试着把原文复述出来,试着用自己知道的词汇和那个摘要重新构造整篇文章,尽量使它和原文一样。然后我再把和它和原文对照,发现错误并订正它们。但我发现我的词汇量太少了,我想我得先掌握这些词汇并使用它们。如果我原来继续写诗的话,我想这些词汇我就应该已经掌握了。因为写诗要寻找词义相同但长短不一样的词汇去适应诗的韵律,这就会让我不断地搜寻各种形式的同义词,记住这些变化多样的词并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诗。一段时间以后,当我差不多都要忘了它们的时候,又把它们重新返原。有时候,我也把我写的摘要打乱,过了几星期以后,我又试着把它们用最好的顺序组织起来,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这是为了学会怎样构思。然后,通过和原文比较,我发现了错误并加以改正。但有的时候我很高兴地感到,在一些不太重要的地方,我的语言和条理比原文更好,这就鼓励了我,它使我觉得,在未来,我可以成为一个不算糟糕的英国诗人。在这之前,我对这是野心勃勃的。我进行这些阅读和写作训练通常是在做完工作的晚上或者开始一天工作前的早上,或者在星期天。我想法子使自己一个人躲在印刷厂里,尽可能逃避公共教堂的祷告仪式。要是我在父亲眼皮底下的话,他总会强迫我去的。尽管我不想去做祷告,但我确实把它当做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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