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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十一章你永远也猜不穿网线对面如何群魔乱舞(下)
麦尔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他这个人各方面都平平,脑子也不算好,初中就辍学在外,染了一堆不三不四的毛病,手脚也不干净起来,逐渐喜欢上了偷奸耍滑……
最终,麦尔成了人类社会底层里、不折不扣的一个地痞流氓。
……但麦尔又远没有亡命之徒的狠劲,他只是个普通的混混罢了,身上的凶器只有小水果刀。
这样的他活得浑浑噩噩,某天,无意中卷进了一场要命的祸事——某个权贵家的小姐,衣不蔽体地死在了他小屋的床上。
麦尔既不敢为自己辩白,更不敢调查真相,把沾着土黄色烟痕的手指凑到尸体鼻尖、没有试出一丝气息后——
他逃了。
浑浑噩噩地逃了。
一如自己之前的人生一样。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麦尔过去混迹圈子时,结识到了一位有门路的“大哥”,打听到了前往法师界的方法。
无论法律、道德、制度,人类世界都是不会干预法师界的——那是世界金字塔顶尖的存在,那是“魔法”这个至高神秘之物的中心,麦尔得罪的权贵家庭,可能也要为了几件魔法物品冲学徒们点头哈腰。
更别提,站在法师界顶层的“权贵”们。
当然,不会魔法的人类不可能在法师界的地面生存,逃去法师界的他不可能多逍遥,钻破脑袋也只能领到一份微薄的社会低保。
但高高在上的学徒,也不会屈尊抬脚,去碾死一只贫民窟的老鼠吧。
麦尔很快成了贫民窟的老鼠,龟缩在地下的法术建构区里,成为谁都可以鄙夷的东西。
这里没人会怕他的小水果刀。
麦尔有些不甘心,他是底层的混混,却不愿做底层的乞丐——他还是想要人把自己“看在眼里”的,想要能够威慑到他人的东西,想要害怕、信服自己的小弟。
这样,他才能忘记自己“老鼠”的身份,假装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王。
可是在这里,麦尔又该怎么去“混”?他不会魔法,普通民众不会怕他;他又舍不下自己这条命,那些阴影里的“脏活”,是几百个胆子都不敢去做的。
最终,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麦尔开始打劫同类,打劫贫民窟的老鼠。
生活在贫民窟里的,无疑是整个法术建构区的最底层,也不该让任何与“监管”沾边的势力发现自己——虽然这些居民成分很复杂,但麦尔大概是点亮了趋利避害的天赋——撞到他手里的,要么是从人类世界逃难而来的普通难民,要么是被法师学徒们追捕得没有退路的异人生物。
哦,对,异人生物。
法术建构区里当然藏着异人生物,只有学院里高高在上的学徒们才对这个群体一无所知。
好笑的是,这些在人类世界的传说里神秘高贵的异族,只能龟缩在法师界的最底层——比人类还低,比麦尔还低,比宠物狗还低。
无法,他们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弱点,却本身携带着无可估算的宝藏。
吸血鬼的牙,狼人崽子的眼睛,龙的鳞片,精灵的血——这些,全是黑市里能炒到天价的魔法资源。
麦尔机缘巧合下,还抓到过一只雌性精灵——不知从哪座森林里跑出来,被贩子拐骗至此,性格单纯,容貌绝美,拥有浅浅的发色与眼睛。
那只精灵的尖叫声太刺耳,吵得麦尔头痛,所以他没有被那份空灵的美貌迷惑太久,直接把它卖给了建构区最底层的那位黑袍老板。
而黑袍老板——德鲁拉根转手把它卖进了拍卖场。
麦尔知道它的去处,他接过钱袋后,是亲眼看着拍卖场的人把精灵关进笼子,拿来一根法杖,点了一个火焰小魔法就往里捅,换来精灵发狂的尖叫与退避。
那人还哈哈大笑,还扔给他一只打火机,让他也加入进来,一起玩玩。
“魔法与火。”他指指笼中的精灵,笑容促狭,“最好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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