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1咬字千万不能清晰(第1页)

公演将近,苏白愁容麻满面。

《夜曲》这首歌也练习两天了,但苏白总感觉不太好,无法达到他所期望的效果。

也不是他们唱功的问题,《夜曲》这首歌在周杰伦所有歌曲里,演唱难度是偏低的。

就算他们每个字都在调上,但苏白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东西。

就是少的那样东西,让这首歌下降了一个档次,苏白开始回想起原版《夜曲》来。

张业成看着眉头紧锁的苏白,暗戳戳的对孟晓飞说道:“你说,白哥到底咋回事?”

“你问我?”孟晓飞一脸黑人问号:“那我问谁?”

“肯定是你们唱的不行,反正与我无关。”

张业成一脸嫌弃道:“你看看自己配说这话吗?我们这里谁唱功最烂,希望某人心里能有点数。”

孟晓飞无所谓道:“说的好!但我有太空步。”

“草!”

“唉!怎么骂人了?”

“一种植物,我这叫骂人?”张业成越想越气,凭什么这货得到苏白的宠幸?

感情世界就不能按先来后到排位吗?

“都停一下!”

苏白的声音响起,众人疑惑的看去。

“这首歌你们唱的不对,你们看我演示一遍。”

苏白的话让他们一脸迷茫,不对?怎么不对?明明他们也没跑调啊!

“这首歌节奏很快,所以在唱法上要做出改变,咬字不能太清晰,要有那种含糊不清的感觉,你们明白吧?”

仔细回忆起原曲后,苏白终于知道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咬字!

周杰伦的成功,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创作才华,但最重要的还是,他那独特的唱腔。

周杰伦的唱腔是极其不科学的,他的高音是完全靠身体机能硬挤上去的,在早期,他一直都是保持不科学的高喉位唱法,这也是他后面嗓子退步的主要原因。

简单来说,周杰伦唱歌靠天赋,技巧排在后面。

而《夜曲》,是o5年的歌,那时候的周杰伦依旧保持这种唱腔,这种唱腔一般人模仿不来。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翻唱都感觉逊色不少,无法超越周杰伦的原唱。

而如果要把《夜曲》完美的演绎出来,那就势必要模仿这种唱法。

“白哥,为什么要故意咬字不清?我老师跟我说,唱歌最重要的就是咬字清晰,不然观众听不清歌词,唱的再好也会被打个折扣。”

“对啊,我老师也是这么说的!”

诸如此类的问题连绵于耳,苏白等他们说完后,才缓缓说道:“我先给你们示范一遍。”

“一群嗜血的蚂蚁,被腐肉所吸引,我面无表情,看孤独风景……”

在刻意的模仿下,苏白感觉自己能有九分像,他的身体机能不亚于巅峰期周董,但就算再像,苏白始终是苏白,周杰伦始终是周杰伦,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

“你们试着用高喉位唱歌,不要用技巧,全靠身体机能顶上去,然后再学下我刚刚演示的咬字看看。”

对于苏白刚刚的演示,他们只能说是目瞪口呆。

还有这么唱歌的?

完全靠身体机能,一点技巧不用,还是高喉位,唱不了几年嗓子就得废!

当然,废嗓子是几年后的事,如果只唱一点点,影响到是基本没有,但……

这种唱法很累啊!

而且还要刻意的咬字,不少人开始学着模仿,但都差强人意。

绣衣御史  重生异界之无敌人生  影帝的小傲娇比糖甜  系统和它的漂亮宿主  大佬每天离线恋爱  珍珠宝石  穿越七零:退伍糙汉宠娇娇  流落大明:从炮灰开始  降临兽世  混在民国当探长  大秦:夺笋呐,祖龙偷听我心声!冯征秦始皇嬴政  璃妃写记  神权天定  执事循环中  末世,有系统的我好像不是主角  粒子光矛闪亮依旧  靠沙雕在恋综疯狂上分  治国女军师  西周长歌  重生:开局是一只鬼界的小兵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终极高手

都市终极高手

作者千里狼锋的经典小说都市终极高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都市终极高手英雄两行泪,一行为兄弟,一行为至亲。英雄两滴血,一滴为挚爱,一滴为家人。厌倦了刀山火海的生活,王牌佣兵江锋回归都市,再掀惊涛骇浪,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人翻江倒海,再回巅峰,成为终极王者!...

妖者为王

妖者为王

这是一个妖气凛然的男子,为了心爱的姑娘,心中的道义,不惜举世皆敌,一路屠神的故事。不一样的热血和传奇,一样的激情和感动,妖夜归来,妖神卫,安在...

重生之拿破伦二世

重生之拿破伦二世

墨西哥湾的蝴蝶扇动翅膀就可能会在北美引起飓风,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那么一个军史爱好者却离奇般的出生在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法国,那又会引起什么效应呢?强大的大英帝国海军舰队在他面前灰飞烟灭,凶残的哥萨克骑兵在他面前瑟瑟发抖......本书纯属虚构,请误与真实历史对照!)恳请每位看书的朋友都帮忙收藏一下,谢谢!)...

眃茱

眃茱

一个女孩本想安安静静的活过这一生但是没有想到自己不去找麻烦麻烦却始终如影相随没有办法既然无法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么就自己创造看眃茱如何东杀活路男争王位西夺未来北寻身世中央预知后事如何请来眃茱的世界我们一起去探索吧这是一个架空的小说以女主角的视野见证男人之间的战争并且看尽一切的小说...

无限吞噬体

无限吞噬体

开局只有一个细胞,剩下全靠吞!自宇空的意识在一次意外中依附在了一种具备无限增值进化能力,吸收一切的天外细胞上起,他便走上了一条无限吞噬进化的不归路。从人兽鱼虫,木材钢铁,到战舰核弹,凡所知之物无所不吞,行星是他的甜点,恒星是他的养料,黑洞白洞两块导致消化不良的硬骨头罢了,多吸收几个河系的物质作健胃消食片中和。在吸收吞噬中渐渐崛起,走向星海,去见证万千神奇的文明。终有一日,我将吃掉整个宇宙!...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