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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里秋风乍起,天空也有了些许秋天的意味,变得空旷而高远,阳光依然灿烂,但不像夏天那般灼热了。
周明理过完五十岁生日,亲戚们全都走了,周可为和华裕琳也各自准备返校了。周明理很惆怅,他喜欢胡同里热热闹闹的,他喜欢看着孩子们追逐打闹。
那天周可为和华裕琳在书店抢的书,是一本尘封在角落里的旧杂志,出版年份是1990年。大多数顾客的目光都被摆在显眼位置的书籍吸引了,他俩能同时在角落里找到这本杂志,也算是缘分了。
最后周可为买下了杂志,看完之后,送给了华裕琳。他说,他看到了让他过目不忘的一组诗歌,他无法表达自己涌动的感动,无法表达大脑瞬间活跃到顶峰的那种激动之情……最后,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跟华裕琳说这些。
毕竟,就连父母和弟弟都不理解他,他是一个理科天才,为什么会对文学世界如此痴迷?
但是,华裕琳反而充分理解他的激动与热情,她开心地收下书,说道:“那我就来猜一猜,到底是哪首诗让你如此着迷。猜对了,会有奖励吗?”
“呃……奖励的话,就把这本杂志送给你吧。”
华裕琳却傲娇地昂着头,说道:“至于想要什么奖励,那我说了算。”
“……好吧,别提过分的要求就行。”
“对了,你看三毛的书吗?要是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华裕琳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喜欢看书的人,满怀热切地卖安利:“三毛的书有种魔力,看过之后,你肯定会被吸引。”
“我听说过她的书,但没有时间看。”周可为撒了一个小谎,他并不是没有时间,而是没有太浓厚的兴趣。他片面地认为,琼瑶、三毛都是女孩子看的,她们都是写爱情故事的。而周可为对爱情还没有什么想法。
华裕琳跑回房间,拿出了两本三毛的书,说道:“我最喜欢《万水千山走遍》和《稻草人手记》,我去不了遥远的非洲,也去不了南美洲,但是通过作家的文字,我仿佛去了一遍。这一辈子,我肯定要去一趟,我也想像三毛那样,有勇气在世界各个地方流浪。”
周可为翻着书,说道:“我以为女作家写的都是言情的……”
“言情是作品的一部分,就像爱情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所以,我一点都不排斥她作品里面跟爱情有关的内容。”
华裕琳的话,让周可为对她刮目相看。“好,那我就拜读一下,感谢推荐。”
汪静怡推着自行车,正要去奶奶家学习一会儿,她抿着嘴笑,华裕琳怪不好意思的,说道:“你在那里站了多久了?”
“从你回家拿书开始。”汪静怡说道:“恭喜你啊,终于找到知音了。”
“如果你也看课外书,那你就是我的知音。”
“不行,我不能看。等高考完,我再把你推荐的书全都看一遍。”
华裕琳也向其他人推荐过她喜欢的书,别人都热切地说一定会拜读,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看。所以,当汪静怡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华裕琳挺开心的。
“静怡,听说周家老二长得特别帅,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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