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6章 婚礼喜帖(第1页)

“水银、钟乳、硫磺、朱砂……”

苏轩看到这个药方,目瞪口呆,

这每一味,可都是虎狼之药!

毒!

苏轩一辈子行医,也不敢开出这种药方,那绝对是要吃死人的。

只有死人,才能吃得起这副药。

女儿可不就是在养尸!

这必然是给女婿吃的药。

“很不错。”

苏轩点头称赞,对女儿苏清黎投以认可的目光,

女儿从小受到医术熏陶,确实颇有造诣。

能够治[死人]。

这是苏轩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不愧是我女儿!

聪慧!

而且,赵九庭从死尸,变成僵尸,以及能够自如行动的行尸,

这都离不了苏清黎的努力。

苏轩内心非常认可女儿的能力,

虽然是养尸,但却涉及到风水、奇门、医理、符咒、炼药……

女儿非常优秀。

说她是个天才也不为过。

而养尸便是她一身本事的集中表现。

“你这药方,唯独缺了一样。”

苏轩拿起毛笔,写了一个字:

“火!”

因为全都是矿石药物,所以需要特殊的火,才能把它们融化。

当然,除了本就是液体的水银之外。

苏清黎点了点头,她本来打算用燃气灶来来炼药,但是温度不够。

“爸,你有办法吗?”

“当然有。”苏轩点头道:“有空去爸爸的公司看看,研发部有你需要的炼药设备。”

“这些材料我会让人备齐,等你去了就可以直接炼制。”

苏清黎很少去长生药业,因为她对做生意不感兴趣。

但是为了丈夫,她愿意感受一下职场生活。

只不过意外的是,父亲竟然支持她养尸。

其实苏轩也想看看,女儿能把女婿养成到哪一步。

长生药业的宗旨,自然就是为了长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苏清黎继承了她父亲苏轩的衣钵。

只不过苏轩研究的是如何让活人长生,

而苏清黎养尸,是如何让死人不朽。

看似南辕北辙,却又好像有异曲同工之妙。

血祭我神  千年后的相遇  奥特:以黑暗之名,走向光明  从群演出道:我带章若南成为顶流  民国谍战,卧底巅峰  争霸:我是小兵我怕谁!  穿书之末世我成为孤儿院的院长  快穿之我是女主要奋斗  长生异闻  重生我只想做个街溜子  开局九窍金丹,我独断万古  四合院:我在火红年代挣外汇  两界,我为国家赚资源  我就是个听歌的,别刀我了!  盗笔反穿:我们终会相遇  HP:变成狼人后我渣了纯血反派  能提升异能的我,选择了武道家  她发疯,他递刀,杀穿恋综分分钟  江山风华录:开局从卖驴开始  七零军婚绝美女配把仇人挫骨扬灰  

热门小说推荐
女王不要太高冷

女王不要太高冷

一个是青莲女主转世的高冷女王,一个是不忘前生的冷傲将军终用他的鲜血消除了禁锢在她们身上的爱而不得的魔咒...

永福门

永福门

宣统二年,虞景明携着满身风雨流言,走进永福门时,永福门便拉开了它的大幕。从巷口走到巷尾,从日升到日落,平凡的人走着平凡的路,在清末民初的大时代下,守着本心,在激流中前行,也要向往着面朝大海,春暖...

我和美女姐姐的秘密

我和美女姐姐的秘密

一次意外的偷窥,让我迷恋上了美女姐姐,一次又一次的梦幻,让我明白,思念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因为有了思念,我才对美女姐姐铭心刻骨...

重生之民国岁月

重生之民国岁月

沈修文,一个服过两年义务兵役,刚刚踏上社会还不到半年的大学生,在一次和日本老板之间的冲突中不幸遇难。但鬼使神差,沈修文的灵魂却穿越到民国富家子弟的身上。相隔近八十年,两段记忆集于一身的沈修文来到三十年代的上海,面对即将爆发的一二八事变,面对日本军国主义即将要侵吞中国的狼子野心,他该何去何从?同时,从小在红旗下长大的他,面对国共两党之间从你死我活的争斗到第二次合作抗日,再到抗战胜利后那场解放战争,沈修文又该如何选择?...

赵峰赵雪

赵峰赵雪

主角叫赵峰赵雪的小说叫羽阳城赵氏家族,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快餐店创作的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清晨,天边刚露出一丝朦胧微亮,整个羽阳城还处于黎明前的昏暗羽阳城,赵氏家族。腾少年条件反射般,掀开温热的被窝,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洗漱,所有动作一气呵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