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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乐的新家现在还是毛坯房,算上装修,布置家具等,全部弄妥入住估摸着还要二十来天。
四处玩了两天,王泉恩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临走时他与韦乐约定,等乔迁新居那天一定会和徐秋华一家一起来道贺。
王泉恩回到苏城的当天,一笔四十多万的款子即刻就到了韦乐的账上。
钱落在自己的口袋,韦大侠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热闹了两天后,生活又趋于平静。
韦乐每天除了和牛大富一同继续开垦荒地,种种菜之外也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闲来之余,最多也就是隔三差五的跑去镇上和福仁堂的曹甫老头聊聊天,探讨一下医术。
与往常一样,韦乐从曹甫这离开后去了镇上的集市;每次他都会去那里买一些肉制品带回家。
“卖狗崽咯,一百一只!”
韦乐拎着肉正准备推着车离开的时候,听到了路边有人在吆喝卖狗。
凭良心说,韦大侠还是很喜欢狗的。他小时候到处流浪,没少被这些家伙欺负,被它们追的东跑西窜是常有的事情。
一开始韦乐是非常害怕和厌恶这种动物的,后来经过与它们不懈的斗争,渐渐的便不再那么畏惧了。
直到有一次,他在路边啃包子,不知从哪里跑来一条又脏又瘦的流浪狗。正当韦大侠准备拿起家伙驱赶它的时候,那条流浪狗竟然没有退缩,反而吐着舌头朝他摇了摇尾巴,样子非常可怜。
敢情这家伙是在眼馋韦乐的食物。
作为一个孤儿,他知道饿肚子的滋味不好受,也许是出于同情,韦乐鬼使神差的将剩下的一个包子丢给了它。
流浪狗几口就将包子吞了下去,吃完后它还跑到跟前用脑袋蹭了蹭韦乐的裤腿,显得很亲昵。
从小遭人白眼和稀落的他,竟然在一条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真诚和友善,这实在是一件扯淡而又讽刺的事情。
狗这种动物其实比人更容易相处,因为它们的思想很简单。人们对它坏,它就会狠狠扑上来咬你一口;你对它好,它们也会表示出自己的善意,甚至付出自己的忠诚。
打那以后,韦乐便不再排斥这种动物,反而从心里接受并喜欢上了它们。
言归正传,韦乐一听到有人在卖狗,他第一时间就跑了过去。
“大爷,你这是什么狗啊?”
韦乐蹲在地上指着纸盒子里的那几个毛茸茸的小家伙问道。
老头抽着烟,抬眼看了看韦乐,说道:“这是细条猎狗!怎么?小伙子你有兴趣?”
韦乐点了点头:“嗯,我很喜欢狗,打算买上几条自己养。大爷,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啥是细条猎狗。”
有人请教,老头有些得意:“小伙子,你算是问对人了。这细条猎狗嘛......”
在卖狗老头的解释下,韦乐对细条猎狗有了基本的了解。
细条猎狗,也称之为细狗。一般来说,它们的脸比较尖,吻部相对细长,牙齿很尖锐,颌部肌肉较发达,咬合力很大。它们的耳朵通常是耷拉下垂的;且身材细瘦狭长,呈流线型。
从身形来看,细狗的特点就是擅长奔跑,速度快、凶猛善咬。
“成,大爷,这几条细狗我都买了!”
老头没想到对方竟然要把所有的狗都买下,不过他却没有答应:“小伙子,看得出来你也是一个爱狗的人。全部给你是不行的,我卖你三条怎么样?”
韦乐奇怪了,这老头还搞限量供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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