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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守钟的第三年,骨镇来了个收古董的商人。
商人穿件熨帖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与镇上的泥路格格不入。他站在祠堂门口打量那座座钟,镜片后的眼睛闪着精光:“这钟卖吗?我出十倍价钱,够你在城里买套大房子。”
林晚正用红绳擦拭钟摆上的银发,闻言头也没抬:“不卖,这是守钟人的命。”
商人嗤笑一声,从皮包里掏出个泛黄的信封:“那这个呢?二十年前从疯女人怀里搜出来的,上面写着‘陈念安亲启’,你要是不要,我就烧了。”
信封的封口处沾着暗红的血迹,边缘已经脆得一碰就掉。林晚的心跳漏了一拍——她在林穗留下的日记里见过这个信封,说疯女人当年冲进雨里时,怀里除了陈念安,就揣着它。
“这里面写了什么?”林晚的指尖有些发颤。
商人却把信封揣回包里,皮笑肉不笑:“想知道?拿座钟来换。我查过了,这钟里嵌着的不是指骨,是第一任守钟人的牙骨,烧骨瓷最值钱。”
话音刚落,座钟突然剧烈震动起来,钟面玻璃罩上浮现出无数血丝,像裂开的蛛网。林晚看见钟摆上的银发缠成一股,化作把锋利的骨刀,直指商人的喉咙。
“别碰它!”林晚厉声喝止。
商人吓得后退半步,脸色发白:“疯了!这破地方的人都疯了!”
他骂骂咧咧地转身就走,却没注意到鞋底沾了片柳花瓣。走到石桥中央时,花瓣突然化作根银发,缠住他的脚踝,像条冰冷的蛇。
“救命!”商人的惨叫惊飞了柳树林的鸟。
林晚冲出去时,看见他正被拖向河面,河水像沸腾的墨汁,翻涌着青黑色的浪。浪里浮出个穿白裙的女人,正是疯女人,她的手穿透商人的胸膛,掏出颗还在跳动的心脏,心脏上缠着根红绳,和林晚辫梢的一模一样。
“这红绳……是我的。”疯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当年我把它系在念安手上,你们却说我是疯子,抢了我的孩子,还把这信藏了二十年……”
信封从商人的皮包里掉出来,飘落在林晚脚边。她颤抖着拆开,里面只有一张纸,字迹娟秀却扭曲,像是在极度痛苦中写的:
“念安,娘对不起你。陈家要你活祭河神,娘只能带你跑。若你能活下去,记得找个有柳花的地方,那里没有雾,只有光……”
“活祭?”林晚猛地抬头。
疯女人已经拖着商人沉入河底,水面只留下个漩涡,漩涡里浮出无数张脸——有被活祭的婴儿,有被雾骨吞噬的村民,还有第一任守钟人,他的嘴里含着半截指骨,正是座钟里嵌着的那块。
座钟突然自己敲响了,这次不是十三下,是二十七下,每一声都震得祠堂的牌位簌簌发抖。林晚看见钟摆上的银发突然散开,缠成个小小的摇篮,摇篮里躺着个婴儿,手腕上的红绳闪着光,正是陈念安。
“他们怕活祭的事被揭穿,才说我是疯子。”疯女人的声音从河底传来,带着释然的轻响,“现在信找到了,念安就能投胎了……”
河水渐渐清澈,露出河底的淤泥里,整整齐齐码着二十七具婴儿骸骨,每具骸骨的手腕上,都系着段褪色的红绳。
林晚把旧信烧在柳树下的土包前,火苗舔着信纸,化作无数只红绳编的蝴蝶,飞向河面。她看见疯女人抱着陈念安站在蝴蝶里,朝她挥了挥手,然后渐渐消散在晨光里。
收古董的商人再也没出现过,有人说他被雾骨吃了,有人说他成了新的“活祭”,只有林晚知道,他的骨头正躺在河底,和那些婴儿的骸骨作伴。
座钟的钟摆上,新长出根细细的红绳,缠在银发丝间,像条跳动的血脉。林晚摸着辫梢的红绳,突然明白红绳不是束缚,是牵挂——是疯女人对念安的牵挂,是守钟人对骨镇的牵挂,是所有被遗忘的名字,对人间的最后一点念想。
那年清明,柳树林的白花比往年更艳,落在红绳上,像缀了串珍珠。林晚坐在守钟人的小屋前,给新来的小姑娘讲疯女人的故事,小姑娘的麻花辫上,也系着根红绳,和她的一模一样。
“红绳断了,就该换新的守钟人了。”林晚笑着解下发梢的红绳,系在小姑娘的辫梢上。
红绳离开手腕的瞬间,她听见座钟又响了,二十七下,清脆得像孩童的笑声。
远处的河面上,漂着无数根红绳,像一封封寄往春天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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