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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麦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进屋后林肯的手臂直接向她伸过来,看姿势很像要壁咚她,黎小麦紧张了——不不不,不会吧!林坏水这是又坏出新境界了吗?要对她一个柔弱的孤身少女用强吗?
黎小麦心脏扑通扑通猛跳,在脑海里演练拒绝反抗的姿势,连反抗成功后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宣言都想好了。
却见林肯长臂一伸,将她身后的门关上,随即便收回手,从鞋架上拿起一双拖鞋扔在她脚边。
黎小麦低头看了一眼那拖鞋,是男式的,又宽又大,不过她是客人,也没得挑,要是林肯能拿出来一双女士拖鞋给她,说实话也挺惊悚的。
这一迟疑,林肯语气已经有些不善:“嫌弃的话你以后自备。”
黎小麦没有洁癖,这拖鞋看着也挺干净,没什么好嫌弃的,而且她也不想有什么以后。
不过经林肯一提醒才发现他居然是光脚穿着一双深色的袜子踩在地板上,看来是把自己的拖鞋让给她了。
这怎么好意思,做客的基本礼貌黎小麦还是懂的,立刻就推拒道:“要不还是你穿着鞋吧,我光脚就行。”
林肯却不理她,径自进了屋,走向卫生间,出来时脚上已经穿了另一双拖鞋。
有得穿就行,黎小麦松了口气,看来男人龟毛也有龟毛的好处,这进卫生间还要换鞋的习惯倒是给临时到来的客人提供了方便。
只是黎小麦的脚掌窄而且薄,穿进那双宽大的拖鞋,啪嗒啪嗒有点像小孩子偷穿大人鞋的感觉,脚掌集中在鞋的前半段,后半段都是空的,这让她走动的时候不得不小心翼翼,倒是难得显出些拘谨的样子。
真是的,个子长那么高就算了,脚还那么大,整个一大脚怪!黎小麦一边腹诽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屋子不大,百十平米的样子,装修看起来很新,是简约风格,两个卧室,一个住人,另一个用来做书房,客厅里除了一个光秃秃的沙发什么都没有,书房里就拥挤多了,一个超大的书桌,还有书架,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一切俱全,很容易就看得出主人经常盘踞在哪里。
房间大概有专人打扫,一尘不染的样子很符合林龟毛的特质。
林肯打开客厅里的柜式冰箱,拿出一瓶水扔给黎小麦,说了声:“我去洗个澡。”示意她先进书房自己玩。
黎小麦愣愣地接过那瓶水,纳闷地问他:“不是要上课吗?”这孤男寡女,洗澡什么的太暧昧了吧!
林肯看她的眼神里带着鄙视:“你从外面回家不洗澡吗?”
黎小麦眨眨眼:“当然不,我睡觉前才会洗!”
话题走向越来越诡异了,好在林肯并没有纠缠这个问题,只跟她交代了一声:“书随便看,白色电脑没有密码可以用,书架上的资料不要动。”就先离开了。
书房有一整排顶天立地的书架,只有下面一层放书,上面都用来放置一些卷起来的纸筒,不知道是图画还是什么东西,主人既然交待了,黎小麦自然不会去动。
桌子上有两台电脑,一黑一白,造型都很具备设计感,一看就是高端货,林肯虽然说白色的可以用,但黎小麦并没有打开的**。
大概是从小生活在大自然中,黎小麦并没有像同龄人那样依赖电子产品,手机和电脑对她来说更多的只是一种工具,她很少用来打发时间。
再说她也没有时间可打发,折腾了这么一晚上,她的作业还没写完。
于是林肯洗完澡换了身衣服进来,就发现黎小麦端端正正坐在书桌前正在写作业,大概遇到了困难,眉心轻皱,两条秀挺的长眉微微聚拢,嘴巴里面还念念有词。
林肯不动声色地凑过去瞧了一眼,是关于毕奥—萨代尔定律的,见黎小麦笔尖颤颤巍巍要往A上面勾,立刻出声:“选D。”
黎小麦瞪眼:“怎么可能!”见林肯刚洗过澡的小白脸更加白嫩,却一脸冷漠,黎小麦蔫了:好吧,她选A本来也是蒙的。
往后翻了翻答案,果然是D。
罢了罢了,黎小麦认输,钱都花了,就认他当一晚上的老师吧!
等到真正开始讲题的时候,黎小麦原本的顾虑并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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