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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七章 见 面(第2页)

布斯很清楚,自己这个妹子的性格,对于她的求知欲,立马满足!

将小胖子的身份介绍给了自己的妹子,顺便,也把为什么会找人帮忙,派出保镖去把她从威斯敏斯特教堂带走的原因,也全部说了出来。

事到如今,即便是再怎么不通世事,骨头妹子也明白,布斯的这个安排,是为了自己好。

她又不瞎,在毛熊保镖带着她,和那位有爵位的皇家科学院的院长回去的路上,就已经知道,在自己刚刚离开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广场上,发生了什么?

也十分清楚,自己要不是因为布斯派了人将自己提前带走,说不定就会撞上那些武装分子,针对教堂的葬礼现场的袭击。

而且,在听说布斯是找到了自己挺喜欢的侦探小说作家卡塞尔帮忙,而且这个作家,还正在与自己最近正在追着看的《尼基·希特》小说的原型,正在军事基地里面等着自己的时候,即便是这位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事业和科学研究的妹子,都兴奋了起来。

谁说科学家就不看小说的?

而且小说的原型人物,又是一个和自己很相似的独立自强的妹子,这不恰好就和骨头妹子差不多么?

看着卡塞尔以贝克特为原型写的侦探小说,而贼有代入感的她,要不是因为喜欢破案的话,又怎么会和联邦调查局专门负责人命案子的布斯,成为搭档?

很是凑巧的就是,这位在法医人类学这一领域,有着顶级地位的妹子,实际上却是一个卡塞尔的书迷,再加上还是尼基·希特小说的原型贝克特的迷妹。

在得知自己的搭档,以及自己看上的妹子,居然是卡塞尔的书迷,同时又是以前的纽约警察,现在的纽约市议员,贝克特的迷妹之后,布斯很想给自己一个大大的嘴巴子。

你妹的,要是早知道骨头居然喜欢看卡塞尔的书的话,自己不早就能够用自己认识卡塞尔的借口,帮助自己拿下这个妹子了?

都怪自己一直都没在意过,这个妹子下班之后的私生活,主要也是因为,之前的确是知道骨头爱看书,但却没想到除了专业书籍之外,这位妹子还喜欢看侦探小说啊!

这下虽然解释了,为什么她愿意和自己搭档调查案子,可是却也让自己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啊。

早知道她喜欢里克的书,自己早就把他介绍给骨头妹子,争取加分项了,唉……

好在,还不晚,在得知自己心仪的妹子,居然喜欢自己好友的书之后,即将化身舔狗的布斯,赶紧上了车,招呼着小胖子赶紧走,准备带自己喜欢的妹子,去见一见她的偶像。

小胖子觉得很逗,原来自己一直都觉得布斯是一个铁血硬汉来着,谁知道这家伙,居然是个舔狗?

但是转念一想也不觉得奇怪了,自己的里克叔叔,本来就是一个怪人,看看经他的手,撮合了多少人?

自己和拉姆齐,亨利和乔,约翰和吉安娜,以及尼尔和凯特。

现在,又加上了一个史蒂夫和凯瑟琳,还有自己面前的布斯和坦普瑞。

细细一想,自己里克叔叔,似乎在撮合人方面,有着极为强悍的能力啊。

于是,就在杰森他们正在和卡塞尔一起谈论着自己的小表弟的时候,布斯开着悍马吉普,把骨头小姐带了回来。

骨头小姐也没想到,在这里,不但有自己喜欢的侦探小说作家,和他小说当中的原型人物,甚至还有布斯的表兄?

看着和布斯外貌有着八成相似之处的杰森,观察能力极为敏锐的骨头小姐,就察觉到了眼前这个自称是布斯表哥的人,绝对身份有问题。

不是那种身份不明的问题,而是这位出现在这里的布斯的表哥,肯定不是普通人。

这里还有着好几个,像这个自称是布斯的表兄一样,身穿三沙迷彩,满身都是杀气的家伙,一看就知道,是美军的现役军人,同时骨头很肯定,这些人刚刚才杀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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