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漫长而不安的等待之后,除夕这一天终于来了。北平城里到处是一片喜庆的大红色,是过年的气氛,是婚礼的温度。
清晨,沈若寥推开房门,惊讶地看到一场鹅毛大雪悄然降临。晶莹的雪花,大朵大朵,路面上,台阶上,檐瓦上,到处都落满了厚厚的积雪,白璧无瑕之中,依旧点缀或平铺着大红的底色,鲜红鲜红,像夜夭山山谷中,白雪中盛开的梅花,像洪武二十七年腊月廿八那个夜晚,东院厚厚的雪地里遍地散落的红色的鞭炮碎屑,像那条雪白的床单上,大片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色,尽管经过了十五年,已经变作深褐,在他眼中,却永远流动着鲜红鲜红悲凉浓烈的味道。
这个不平凡的早晨,他竟然安安静静心无旁骛地练了半个时辰的功。然后,他打开店门,像往常一样洒扫干净。两骑高头大马飞驰到洪家酒店门口停住,马三保和骆阳一起走进店来,身后跟着十几个跑得气喘吁吁的王宫内官和宫女。所有人都穿得精神漂亮。大家不由分说,把他和吕姜两个人按到椅子上坐下,为他们梳妆起来。
三年前的三月十二,一个同样大雪纷飞的日子,严冬峻烈,没有丝毫春天的气息。他马上就要和杨疑晴拜天地,却突然间被拉到了院子里,跪在厚厚的雪地中,让鲜血把衣服和雪地都染红,让永不停息的大雪慢慢把自己深深掩埋,冷冷冰封。
现在,沈若寥看着自己一身从头到脚大红的色彩:红色的礼服,红色的腰带,红色的靴子,连头巾都是红色的。似乎还嫌这红色不够,还要在他胸前缠上一朵巨大的红花,照得他的脸颊也是霞云一般。
这是什么样的红色啊,如此纯粹而热烈,干净得如同房檐上的白雪,没有分毫的杂质,单纯得让人不敢触摸,不忍分割它的完整,它的无瑕。望着外面一片来自天空的纯洁的白色,他只觉得自己胸腔里咚咚地跳个不停,浑身散发着热气——夜夭山沉积了千年的冰雪,他那颗冰封了三年的年轻的心,一并在这比火焰还纯净热烈的红色中融化掉了,他不是以往任何时候的自己,他是一个全新的人,一个和这大雪一样纯净,和这红色一样激情四溢,充满生机、充满力量、充满希望的热血少年——
不,很快,他就不再是一个少年了。很快,过了年关,迎来春天,到了又一个三月十二的时候,他就已经二十岁,弱冠之年,是一个成人了。
到了那时,他已经有妻室,有一个家,身为一个成人,唯一所缺的,就是事业。而弱冠之年,他正好可以刚刚起步。
这真是一个无比热烈的冬天,一个沉静的旧年到新年的转变,他一生中,从来没有过如此包含憧憬的除夕。
吕姜没有穿红色,却也被装扮得极为漂亮;本来她就已经十分美貌动人,此刻在华丽衣装的映衬之下,别有一番端庄而娴静的高贵气质。她的目光时刻不离沈若寥,满脸是母亲的担心和疼爱,仿佛儿子要完成的是人生中最为重要也最为艰难的一桩事业。
整个洪家酒店从里到外都被布置得一片喜庆,大红色烫着金边的双喜字贴得到处都是。他自己平日睡的屋子现在就是洞房,每一寸角落都是大红色的。窗户上,墙壁上,帷帐上,贴满了烫金的喜字。大红色的床帏,长长的流苏垂到地上。寒冬腊月,床上却极其暖和,炕火烧得甚旺,暖床的大红色织锦被褥也柔软宽厚。高高的烛台上,十几根大红镀金的花烛又粗又高。窗边的梳妆台是燕王特意送给南宫秋的,上面铮亮的铜镜上也贴了一个大红双喜字。
沈若寥望着洞房,心里有些乱乱的不安的感觉。他走到外面来。没有喜堂;因为地方太小,也因为南宫秋是郡主的缘故,喜堂并不设在洪家酒店,而是设在了王宫端礼门外的广场上。幕天席地,全北平的百姓都会簇拥在那里,见证秋和风的结合。
当年,父亲和母亲的婚礼是怎样的呢?离经叛道的私奔,还能有什么婚礼可言吗。
所以,要不要这个婚礼,其实,又有什么所谓呢?
他曾想过,如果只有王真人一人,看着他和秋儿,风月为媒,天地为证,说不定更能够天长地久。
不过,眼下看着天地之间,一片雪白血红,其间伫立的红色的自己,望着王宫的方向,默默期待吉时的到来,期待从承天门里飘出的,那一抹和他一样红色的霞云,花轿中娇美如云的那个姑娘,他还是觉得,有一场婚礼真好,哪怕真的如王真人信里的那句话,这一切最终也只是一场戏,一阵风后,烟消云散,似水无痕,他至少可以把这场婚礼铭记在心,铭记一辈子。
当然,两个人都会。不管最终,是谁先打破这一切,让所有的只能成为永久的记忆——那会是怎样刻骨铭心的记忆,刻骨铭心的美好,刻骨铭心的伤痛。
无论如何,他会一直坚持走下去,他看不见未来,他只知道现在他一定要娶她,已经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阻止他了。
“我可以带秋风吗?”他问道。
马三保和骆阳对视一眼,犹豫了一下,道:
“王爷没有吩咐。还是带上吧,带上才是你。”
带上秋风,才是我。
他把秋风挂在腰带的金钩上。长剑如此黯淡,俨然和他新郎的衣裳十分不配。不过他知道黯淡的剑鞘里是谁,华丽的衣服里又是谁。
从来是一个人。
吉时已到。他走出店门,看到二流子正等着他。就连它也戴了满头大红的缨穗,挂着无数金光闪亮的铃铛,装上了红绸缎的马鞍,红色的流苏一直垂到马腹。蓦然间他发现,当初的小马似乎一夜之间长成了茁壮的高头大马,雄俊伟岸。时间真快啊。他也在长,小马不再小,他也不再是个孩子了。
枣花大街上,已经有不少人站在外面等着看热闹。沈若寥上了马,吕姜也在宫女的扶持下上了后面华丽的轿子。骆阳和马三保上了马,跟在最后。
沈若寥定息片刻,深深吸了一口夹杂着雪花的冰凉的空气,扬起马鞭,呼喝了一声:“驾!——”马儿箭一般飞了出去,稳稳当当,穿过北平纵横交错的街巷,穿过漫天飞扬的大雪,向宏伟威仪的燕王宫疾驰而去。
端礼门外的广场,人头攒动。宽大的喜台背门坐落在广场北侧,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中兀立出来。红旗飘展;喜台上,燕王和王妃的华盖已经落了雪;华盖下,王爷和娘娘也是衣着喜庆漂亮,静静坐在台上等候。袁珙也坐在台上,袁忠彻则带着儿子站在父亲边上。姚表坐在最外面。他们身后,一面巨大的红色幕布拉起来,正中央一个巨大的双喜字金光闪闪,宣告这喜台就是新郎新娘拜天地的地方。
我的农场能提现 太古剑魔 玉佩生物工程 网游之霸刺 变身绝美校花 寻情仙使 僵尸的盗墓生涯 风雨炼歌 法师战纪 超级龙祖 玉佩空间生物工程 至尊神王之雷霆斩 终极大魔神 镇妖册 重生天龙之酒肉和尚 灵武争锋 水不暖月 萝莉血姬冒险录 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魔女冕下 医品娘子:夫人,求圆房
Zero战队队长言易冰杏眼风流,慵懒散漫,耳垂上有一颗深红色的小痣。他被誉为国内电竞永恒之光,广告代言拿到手软,无数女粉为其争风吃醋。直到有天,他的位置被人取代了。Prince队长寒陌比他...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绿音的经典小说总裁追妻,妻奴养成记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一次醉酒的夜晚,两人相遇了,只是一个醉得不省人事,一个被椿药折磨得理智全失,就这样干柴烈火,一夜销魂。辰天翔很感谢南筱书帮他解决了椿药,以至于不被小人占了便宜,原以为可以用钱打发南筱书,可是南筱书竟然说不缺钱,缺爱。...
她是现代黑白皆惧的修罗毒医,翻手掌黑,覆手控白,微微一笑,杀人无声!她是泽国世族白家的嫡女,却是人人避之不及的第一恶女,一朝身死,举国欢庆!当她穿越而来,昔日的恶女究竟迷了多少人的眼?她是白琉璃。他是百姓口中的鬼王爷,传闻,鬼王爷红瞳紫发青面獠牙,丑陋至极,可怕无比。传闻,鬼王爷的眼睛会杀人,只要被鬼王爷看过一眼的人,必会在暗夜暴亡。传闻,鬼王爷只在暗夜出现,从无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是名副其实的妖瞳鬼王!又有谁知,那一双在暗夜睁开的眼睛深处,是何等的惊华天下。他是百里云鹫。当某一天,鬼王爷要十里红妆迎娶第一恶女传闻,这是聘礼琉璃要何聘礼才肯嫁本王?白小姐说,她要的聘礼,王爷给不了。下属不安。说吧。鬼王爷淡然。第一,王爷的血。下属惴惴。然后?鬼王爷抬眸。第二,王爷的肉。下属额冒冷汗。还有?鬼王爷挑挑眉。第三,王爷的眼睛下属颤抖擦汗。好,下聘。鬼王爷拍板。百里云鹫有他在,谁也休想动她半分。白琉璃谁若欺他害他,性命来偿。一对一宠文,男女主身心干净,男强女强,强强联合,后有机灵萌宝宝,无误会无小三,放心跳坑。...
阎王判你三更死,我能保你过五更!少年秦朗,偶得毒宗传承,以毒杀人,以毒救人,以毒追美,以一身旷绝古今的毒功行走都市,纵横江湖。某功夫小强我一身功夫,刀枪不入!秦朗我有奇毒化骨噬魂!某江湖大哥我能召集小弟上千!秦朗我能召集毒虫百万!某绝色美女红颜祸水,美女有毒,你伤不起!秦朗我修炼毒功,以毒攻毒!...
一场见不得光的契约结束,她又被他抓回身边,这一次成了人人羡慕的权太太。第二天早上,她扶着腰,请问权少,你是电动的吗?我是不是,你不是最清楚?他是商界帝王,却唯独对她霸道强宠索爱无度。前男友结婚,大总裁不爽,硬要带她去!外面风太大不方便出去,万一吹到别人怀里,我那么萌,别人是不会还的。他将她按在床上,...
季颜第一次见钟煜是在御香楼,钟煜迎面走来的时候,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钟煜堪称完美的容颜,而是他身上那要闪瞎她眼睛的紫色光芒,这是季颜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看到如此强的紫气,等注意到钟煜的长相之后,季颜想真是可惜了这张脸和这身紫气了!季颜第二次见钟煜,是她为了抓人不小心闯入了钟煜的房间,当时钟煜正在换衣服,看了钟煜身上的八块腹肌之后,季颜想要不,看在这张脸和八块腹肌的身上,收了他?和钟煜在一起之前,季颜觉得这个男人龟毛又小气,还爱记仇,但是害羞的样子是在是太好看了,让她把持不住。和钟煜在一起之后,季颜觉得自己的三观都重组了,眼前这个粘人爱吃醋宠妻无原则的男人跟原来完全不是一个!不过,自己选的男人,能怎么办?当然是自己宠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