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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五卷)(..)”!
“既然野人[1]已经死了,”眼看周围的树林逐渐黯淡,盖瑞不禁催促,“咱们回头吧。”
“死人吓着你了吗?”威玛·罗伊斯爵士带着轻浅的笑意问。
盖瑞并未中激将之计,年过五十的他算得上是个老人,这辈子看过太多贵族子弟来来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说,“咱们何必追寻死人。”
“你确定他们真死了?”罗伊斯轻声问,“证据何在?”
“威尔看到了,”盖瑞道,“我相信他的话。”
威尔料到他们早晚会把自己卷入这场争执,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我娘说过,死人没戏可唱。”他插嘴道。
“威尔,我奶妈也说过这话。”罗伊斯回答,“千万别相信你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就算人是死了,也能让我们了解很多东西。”他的话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里回荡,似乎吵闹了点。
“回去的路还长着呢,”盖瑞指出,“少不了走个八九天,况且天色渐渐暗下来了。”
威玛·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每天这时候不都如此?盖瑞,你该不会怕黑吧?”
威尔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盖瑞当了四十年守夜人[2],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让人寻开心的。
但盖瑞不仅是愤怒,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威尔隐约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一种近似于畏惧的紧张情绪。威尔深有同感。他戍守长城不过四年,当初首次越墙北进,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把他吓得四肢发软,事后想起难免莞尔。如今他已是拥有百余次巡逻经验的老手,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广袤黑荒,他早已无所畏惧。
然而今晚是个例外,迥异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种莫可名状、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他们轻骑北出长城,中途转向西北,随即又向北,九天来昼夜加急、不断推进,紧咬一队掠袭者的足迹。环境日益恶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莫名之物监视,盖瑞也感觉出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的逃回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出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子嗣众多的家里排行老幺。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他骑在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着矮小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尚不满半年,但他绝非空手而来,最起码行头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柔软得惊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兄弟们说,“我们伟大的战士,把它们的小头颅一颗颗扭断啦。”当时便引得众人哄笑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大伙儿饮酒作乐时的嘲笑对象,你该怎么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去,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而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雪,我们得花两个星期才能回去。其实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趣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威尔跟随他已有些时日,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仔细讲来,别漏掉任何细节。”
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为生。说难听点,就是偷猎者。当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着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于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骑手[3]逮个正着。他若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接受一只手被砍掉的惩罚。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无声潜行等闲难及,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很快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里之外,翻过山脊,紧邻着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在一块大石头上搭起遮蔽,虽然雪几乎把它整个盖住,但我还是分辨得出。没有营火,只有火堆的余烬。他们一动不动,我仔细看了好长时间,活人绝不会躺得这么安静。”
“你发现血迹了吗?”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看见任何武器了吗?”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似乎挺沉的,摆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记得他们躺着的相对位置吗?”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着石头,大部分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可能在睡觉。”罗伊斯提出异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爬在铁树上,藏于枝头,应该是斥候。”他浅浅一笑。“我很小心,没让她见着。但等我靠近,却发现她根本毫无动静。”说到这儿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罢,”威尔喃喃道,“大人,是风的关系啊。”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零,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道,顺手整了整貂皮斗篷的褶裥。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个严冬[4],我亲眼见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小。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跟玄冰似的,但真正要命的却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住你,比威尔还安静,起初你会发抖、牙齿打颤、两腿一伸,梦见滚烫的酒,温暖的营火。很烫人,是的,再也没什么像寒冷那样烫人了。但只消一会儿,它便会钻进你体内,填满你的身体,过不了多久你就没力气抵抗,只渴望坐下休息或小睡片刻,据说到最后完全不觉痛苦。你只是浑身无力,昏昏欲睡,然后一切渐渐消逝,最后,就像淹没在热牛奶里一样,安详而恬静。”
“我看你蛮有诗意嘛,”威玛爵士评论,“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亲身体验过严寒的威力,”盖瑞往后拉开兜帽,好让威玛爵士看清他耳朵冻掉之后剩下的肉团。“两只耳朵,三根脚趾,还有左手的小指,我这算是轻伤了。我大哥当年就是站岗时活活冻死的,等我们找到他,他脸上还挂着笑容。”
威玛爵士耸耸肩:“我说盖瑞,你该多穿两件衣服。”
盖瑞怒视着他的年轻长官,气得耳根发红。当年伊蒙学士[5]把他坏死的耳朵割去,如今耳洞旁还留着伤疤。“等冬天真正来临时,看你能穿多暖。”他拉起兜帽,缩着身子骑上马,阴沉地不再吭声。
“既然盖瑞都说是天气的关系了……”威尔开口。
“威尔,上周你有没有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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