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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到了一个更需要我的地方,做一些其他人看来有意义的事,生命仿佛在变得充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一部分的我随着你的离开永远消失了。
没有人规定爱情不可以被放在生命首位,也没有人规定一个人不可以放弃自我去爱另一个人,至少现在我还是这么想的。”
……
“我不确定你能不能收到这封信,收不到也没关系。无非是再一个十年、二十年、或者一生,等到你忘记我,我仍然会说,我永远爱你。”
信上的落款日期是一个月前,这几张薄薄的纸走出大山,再飘洋过海到遥远的欧洲大陆,用了整整三十七天。
我无法形容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
沈南屿做出这样的选择,存了几分自我流放和惩罚的意味,我也不知道。
我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忽然觉得心里空空的。三个月来我很少想起他,少到让我以为我会就这样渐渐忘记,直到今天所有记忆忽然像穿堂的风迎面涌向我,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点都没有忘。
我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指尖,不自觉笑了笑。
——怎么可能会忘呢……那是我自己捡回家的小兔子。
傅之珩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去了,把院子留给我一个人。我静静坐到太阳落山,看夕阳一点一点沉入地平线,在天边铺开一片绚烂的橙红。
“宝贝。”傅之珩换了衣服出来,顺便帮我拿了外套。
我回过头,看见他站在我身后,故作轻松地扬起嘴角说:“超市要关门了。”
我太了解他,以至于他脸上不易察觉的淡淡失落都被我轻易捕获,我站起来接过外套,主动抱住他的腰,靠在他胸膛上说:“之珩。”
傅之珩僵了一瞬,缓缓抬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问:“怎么了?”
我闭上眼睛摇摇头,“……没什么。”
他温柔地笑了笑,说:“我们走吧。”
“嗯。”
这段时间我和傅之珩学了一点简单的德语,到了超市,他像教小朋友识字的家长一样,牵着我的手带我认一些包装上的德文。
我也很配合,他说什么我说什么,有时候学得不对,他会捏住我的脸,笑着说我笨蛋。
慢慢悠悠逛了很久,傅之珩脸上的失落渐渐消失了,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他拿了一盒巧克力,指着上面的字母说:“ichliebedich”
我认真地重复:“yishilibidishi”
“笨哦,”傅之珩捏捏我的鼻子,放慢语速说:“ich--liebe--d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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