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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送の亿万嫁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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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问他:“金庸笔下哪个男主最没品位?”

他不语。他没看过金庸的书要如何答。

她鄙视他:“当然是陈家洛啊!谁叫他放弃霍青桐而选香香公主的。香香就是花瓶,又弱又没脑子。没想到天下无敌的纳兰总也和他一样肤浅没品位,我真是太高看你啦!”

他抱紧她:“我就是这么肤浅,偏爱好看的皮囊,尤其是你这身。”说着吮住她的耳朵,她一边骂他坏蛋,一边咯咯笑倒在他怀里,绵绵化成一池春水……谁说他不爱她的灵魂,无趣他也爱得很。

只是事到如今,他已没有这种资格……

微风乍起,吹开桌上的日历,泛黄的纸页沙沙翻动,定格在谷雨那页。谷雨是春季的最后一个气节,意味着寒潮结束,天地回暖,他的心却没有跟着暖起来。

他苦笑,为女色把心打碎、掩埋,他也就这点出息。

义父说,能过得美人关的男儿才是真英雄,他,恐怕连狗熊都不如。

风又起,满脑子都是关于她的点滴。一幕幕罪恶的画面纷至沓来,挥散不去。

那些或轻柔或缠绵的吻,那些迷乱的夜,那些铭心刻骨的拥抱,那些激荡人心的话语,甚至那些见证过这场缠绵游戏的海浪、月光、潮水、清风、火与光……都变成折磨灵魂的刑具,将他生生钉在罪恶的十字架上,轮番惩罚着他。

欲-望是恶魔。他不该放纵自己,让它像一头撒-野的畜生,吞噬她的纯真,同时将他自己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一切,都要他一力承担。

他颤抖着拿起桌上的火机和香烟,“铮”一声点燃,深吸一口又缓缓吐出,眼眸如一潭死水。幽深、沉寂,倒映出桌上的诗集。

诗的扉页写着诗人的名字,戈登?拜伦,附着几行短短的英文诗。

字是哥特体,华丽而粗犷,带着无言的伤,他反反复复读了几十回。

ifishouldseeyou,

afterlongyear,

howshouldigreet,

withtears?

withsilence?

若我会再见到你,

事隔经年,

我将以何贺你,

以眼泪?

以沉默?

眼泪是不可能的,他此生没有哭过,那就只有沉默了。只是沉默的代价,比他想的要大,凌迟莫过于此。

今天是她的大喜日,他没出席,也不想出席,更害怕出席。自此以后,他拿命爱过的女人就是别人的老婆,并将冠以别人的姓氏——周太太。

去踏马的周太太!

去踏马、去踏马的周太太!

他一脚踢翻从苏富比拍来的一套哥窑瓷器,看着它碎得稀里哗啦无动于衷。

钱有鸟用,权有鸟用,没有她什么都没用。

香烟很快烧到底,他仿佛失了痛觉,以两指掐灭焰火,丝毫不在意五指连心的痛楚。

自虐过后方镇定,他决定给她备份临时贺礼,免得小家小户的入了豪门叫人瞧不起。

还是那句老话,祝她幸福是真,祝他们幸福不是。

??

四月秀葽,明珠上城因一场婚礼而沸腾,因其规格之高、声势之大,街头巷尾无不热情八卦。

据说,新郎新娘乃奉子成婚,婚礼动用二十多辆加长型防弹车,从保加利亚空运数万朵玫瑰,助兴表演阵容堪比国家盛会,婚礼蛋糕比人高,连甜点师都从米其林请来。且不说新郎给新娘家的上亿聘礼,就光说新郎公司的一千五百名员工,到手红包就有三千万之多……

传言,新娘就是现代版夏姬,靠着一身登峰造极的媚术,将上城的名流公子玩弄于股掌间,说好听叫魅力四射,说难听点就是人尽可夫。总之,新郎头上的绿帽已经戴到外太空,更有小道消息说新娘腹中的娃儿并非新郎所种,至于是谁的说不清,反正新郎就是喜当爹的豪门接盘侠……

关注度话题性都够猛,连狗仔都放弃了追逐明星,将聚光灯对准全城最年轻的资本家,对准国家大剧院,因着本世纪最豪的爱情盛典正在这幢名动世界的超级建筑里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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