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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林煜,我心动了
林鸿源看着热热闹闹的客厅,儿孙满堂,家庭和睦,特别开心。
环视一圈,开怀大笑:“我老头子也好奇你们怎么这么开心,呦,这是谁家丫头,媛媛,你同学?”
林鸿源眼神明亮,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周予安,还不等林媛媛回答,他又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林煜,声洪如钟:“你这小子怎么想起来回家了?一个月都不舍得回来一次。”
林煜起身,大步走到周予安身侧,随后揽到怀里:“我是带我女朋友回来的。”林意觉得他好欠打!
周予安小脸微红,轻轻挣脱,这都是长辈,不能这么没大没小抱一起。她清清嗓子,记不清是第几次介绍自己了,甜甜开口:“林爷爷,林叔叔,我叫周予安。繁华锦年,之子予安。周予安。”
落落大方,不扭捏不怯场。林鸿源一下子就喜欢了。
秦歌心急:“哎呀,林风,她就是我常给你说的小妞妞。”几乎是抢着开口,又对着林老爷子解释:“爸。她是小煜小时候的好朋友,现在的……女朋友。”
“妈,那不叫好朋友,叫青梅竹马。”
“你闭嘴吧!”
秦歌实在是觉得林煜运气好,月老一定给他系了一根又大又粗的铁链子。
瞧他那喜不自胜的样子,哪里还是个高冷男神,就是一只找到主人的二哈。
周予安站在一旁,淡然一笑,象是有一股清新的芬芳在整个室内悄然的散开,慢慢的蔓延在每个人心头。
这样的女孩,长得好,身材好,脾气秉性皆为上乘,这么多年肯定不缺爱慕者,要不有根铁链子牵扯两人,哪还能轮得到林煜这个混小子。
林风经过自家老婆的提醒,有了印象,他虽没见过周予安,但也不耽误他听自家老婆夸周予安。
十几年,就是没听千句,也听了百遍。
在两人没有生小女儿之前,秦歌就羡慕别家的小姑娘,尤其喜周予安。
每天都跟他说邻居家的女孩生的白净乖巧,惹人喜欢,后来又说她能说会道,学习也好,大方能干。
总之就是花式夸她一百遍。
林风和蔼可亲的打量周予安,小姑娘一头波浪长发,淡蓝色大衣敞着,一根腰带随意的系在一旁。
五官清秀,身姿优雅,纤纤玉手樱桃小嘴,举止大方不怯场。
长腿细腰自带气场,自信又有攻击性,不至于喧宾夺主,又让人不禁想多看两眼。
确实很招人喜欢,是个抓人眼球的姑娘。
周予安眉眼弯弯,笑容甜甜,那点攻击性都像是带了层糖衣,能撞进林风心坎里。
林鸿源听到儿媳的解释,顿时来了兴致,早年教小孙子的时候,小孙子因为见不到小姑娘,没少闹脾气。
让林鸿源好奇的不行,结果问的时候林煜又闭口不提,林意也一知半解。可把林鸿源急坏了。
周予安看着一屋子的林家人,咽了咽口水,深呼吸,鼻子不知不觉沁出薄汗。
下意识的看向林煜,却发现一旁的林煜正轻搂着她的腰,幸灾乐祸的看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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