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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一番严密的推论过后,沈常乐蹙眉,“我为什么要怕?要怕也是你怕吧。”
“哦?我怕你什么。”路听野笑了声,声音低低的,像醇厚的黑巧克力。
沈常乐就看不惯路听野这得瑟的模样,好像她是个脾气特别好的雇主,可以容他撒野。
“你当然要怕我。小心你招惹我,我跟蒂亚姐一样看上你了,要包养.你,让你做见不得光的情人,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不然就断了你在上京的路,等我玩腻了就把你踹了。所以你少在我面前得瑟,路听野。”沈常乐扬起下巴,就算是穿着拖鞋比他矮上一大截,可还是高傲,气势逼人。
话落,沈常乐不说话了,等着他落荒而逃。
哼,还治不了他?二十一岁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间险恶的小朋友。他知不知道若是被富婆看上会有多惨啊。一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时候腻了,看不上了,就把他一脚踹开,习惯了奢靡生活的男孩还怎么看得上一个月几千块的普通工作,运气好点的继续找富婆傍,不然就去当模特小明星,被经纪公司榨干,运气差的就沦落到去会所当公关咯。
路听野沉默片刻。
沈常乐觉得他是被吓到了,正要说几句宽慰一下他,勉励他认真工作,她不会亏待他,定然给他找一条好的出路,尚未组织好语言,就见路听野凑了过来,唇齿里薄荷海盐的方向爬进她的鼻息,睫毛好长,像安静的蝴蝶。
沈常乐屏息一瞬,心跳稀巴烂。
路听野用鼻尖亲昵地蹭了下她的鼻尖,气息很轻:“好啊,姐姐。那你包养我吧。我很乖很干净也很便宜,别的男人都没我好。”
饭要一口口吃。
路要一步步走。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港城也不是姐姐的地盘,那就别怪我不听话了。
沈常乐:???
-
第17章是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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