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旁的剑认主都是认血,只要人活着,便能唤得动它们征战。
可偏偏,林清尘的清明剑是有灵的,竟认得出他同林清尘虽共体,却并非一人,便也懒得理苏子卿,依旧窝在它的剑鞘里休眠。
“呲……还真是麻烦……”苏子卿暗骂一声。
这个不听他使唤的废铁,莫不是忘了,当年究竟是谁把它造出来的了?
苏子卿紧了紧窝着剑柄的手,恨不能将它碾作齑粉,可抬眼,便见那雪霁的剑阵离他已不足一丈远了,他当即慌了神,一咬牙,将他那三昧真火给唤了出来。
谁曾想,他的三昧真火本应是天界灵火,奈何他修魔,这三昧真火也早已失了灵性,汲天地怨煞之气,成了邪火。
而这雪霁剑,却不偏不倚正是斩邪灵的。
“他哪儿来的这件神器?”
苏子卿望着被惊得颤颤巍巍幽蓝色的小火苗,心底很是苦恼,只得咬牙将它又默默收了回去。
清明剑不能用,三昧真火也不能用……
眼看这雪霁剑阵就要劈到他面前来了,苏子卿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恶……”
苏子卿咬着牙,眉头紧拧作一处,他现在早已不是从前的他,随身带着一大堆的法宝灵丹……
“这个林清尘……这么穷的吗?居然连符纸都没有。”
他下意识的去摸荷包,却发现这家伙别说符纸了,居然穷的连一个铜板也没有,饶是他活了这么多年,习得秘法无数,可连施展术法的媒介都没有,他怎么去抵抗,用什么抵抗?
用命吗?
他还不想死,这还没剧终呢……不是说好,o都要活到最后的?
苏子卿自然不死心,疯狂的搜索着身上还有什么能用的东西。
忽然……他的外衫竟不经意间开了,露出里面雪白的中衣来,他顿时来了精神。
血咒!
没有纸,他可以用衣服。
没有墨画符,他不是可以用血吗?反正效果也差不多。
只可惜,时间不等人。
当他想到办法的时候,那剑阵已离他不足一尺远了。
此时此刻,先前安坐在半边天上看戏的徐嘉柔,总算也坐不住了,提着长剑,从天上飞驰而下,纵剑挡在了苏子卿身前。
看着面前那抹熟悉的红色身影,苏子卿微微怔住了。
是啊……苏子卿怎么就忽然间忘了,他还有她在啊。
徐嘉柔如今同林清尘已然是夫妻,便是平日里再怎么争执拌嘴,可生死当前,她哪能对自己另一半的生死让人不管。
“真是个让人操心的家伙……”徐嘉柔撇了撇嘴,回头瞅了一眼悬在半空的玄色丹药,不悦道:“想要就赶紧去拿,别回头又觉得我没护着你……”
只见,她一身红衣肃杀,手提玄色长剑,用秘法借了那丹药周遭的煞气,奋力一击,竟将这雪霁剑阵尽数斩落,化作灵气消散于天地间了。
苏子卿此时也顾不上感慨徐嘉柔如今的实力大增,一心一意的向着玄丹疾驰而去。
那守护丹药的玄雷,似是受到了召唤,见到苏子卿前来,竟自觉的退散开来,为苏子卿让出来一条一人径的通道。
就这般……苏子卿轻而易举的,就拿到了诸人所谓的邪丹。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拍进了腮帮子,一口吞了下去。
狐妖之浪慢大师 木叶之我是圣主 仙路重开 包公案 重生枭宠:江少的傲娇狂妻 来自种花家的勇者 锦绣农门:种田宠夫养包子 龙王霸婿 菩提春满 开局奖励一百亿 什么叫仙人之资啊 诸公案 山海洗剑录 魔王要种田 妖孽夫君强宠妻 我混在都市 唐史演义 人人必知的生活常识. 贵夫人甚美[西幻] 国语
她曾是才情无双的天才少女顾家小七,却被最信任的人背叛,意外重生,成为被家人算计逼嫁的宁家千金,宁薇!新婚夜,她偷了慕宴洲最宝贵的东西,彻夜逃跑。五年后,她携带儿子,华丽回归的当天,儿子却被慕宴洲抓走。并且,慕宴洲发布对她的全球通缉令不上门,等着给孩子收尸!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宁薇第二天会亲自上门!还是以慕宴洲未婚妻的身份,光明正大地做了慕家女佣...
前传美国最大的华人组织的少帮主林天,由于日本三合会的纠缠,只身一人来到慕尼黑,偶然中住在漂亮的单身母亲馨雨的家里,而且遇到来此留学的漂亮女孩秦琴,并接下照顾秦琴的任务同时...
胡言乱语版修真界一代大佬重生地球,等等,剧情有点不对!这多出来的漂亮未婚妻是什么时候的事儿?还有,我堂堂渡劫期大手子,你让我继承这个破公司?什么?千亿资产?好嗨哦,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人在绝望中崛起,如触底反弹,带着一身狂气纵横都市。一手掌银针,一手握生死,我要将所有看不起我的人统统踩在脚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神医唐昊东杜雪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就不信了,不就是点小钱。总有一天,你们全都要抱着钱跪着求我,求我拍戏amphellipamphellip走在校园的林荫大道上,满嘴酒气的王小乐放声大喊。然后他踉跄几步,抱着路边的一棵黄角兰,大声的呕吐起来。amphellipamphellipamphellipamphellip这剧本不对,我的人生不是这样的,我拍的片子都很猛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拍的片子都很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我拍的片子都很猛最新章节我拍的片子都很猛无弹窗我拍的片子都很猛全文阅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拍的片子都很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顾瑶一直在想,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陆西臣,后来她也不纠结了。因为,就像她喜欢西红柿一样,喜欢已经成了习惯。虽然比喻不太恰当,但是这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她也不想改变了。许久以后陆西臣牵着女儿橙橙时,还是会很庆幸,庆幸她喜欢他那么久,那么深,喜欢得他也开始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