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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先打残再打脸(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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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牙利齿随着下颌强劲的咬力直接把那只手咬了一个对穿,鲜血来不及迸发出来,羊皮袍子熟练的略一松口,死死咬住一块肉,后腿在白袍少年前臂上一蹬,撕掉一块皮肉,带着鲜血淋漓,带着一身杀气回到沈旭之肩膀上。

沈旭之没有拦着羊皮袍子,兰明珠看着惊出一身冷汗。原来以为每次羊皮袍子咬向自己,都是作态而已,沈旭之拦下也就拦下了。谁知道这小家伙看上去不大,天性嗜血,天性凶猛,攻击力真的如此强大。

白袍少年手臂上断裂的血管随着羊皮袍子离去喷出了鲜血,碎碎的骨茬就那样支撑在一片血肉模糊的手掌上。一脸的不可置信,两只眼睛惊恐的圆圆睁大,说什么都不肯相信这居然是真的,居然真的有人敢伤到自己!

身子僵硬,立在沈旭之前面。少年郎有些不耐烦,伸出手轻轻的打在那张僵硬的脸上。唇红齿白的俊脸上顿时多了一个巴掌印。白袍少年栽倒在一边,抱着手满地翻滚,一袭白衣皱乱不堪,浑然没了方才的气度。

“掌柜的,知道这是谁吗?”沈旭之在那白袍少年怀里取出两锭银子,扔给了掌柜。掌柜被血刺激的浑身发抖,这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天大的麻烦。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连夜逃走的掌柜的下意识的接住银子,颤颤的道:“似乎是京城来的徐公子,这两天在收购军用的草药。”

“麻烦您包扎一下送回去。那两锭银子权当谢意,我们走的时候还有厚礼。”沈旭之牵着兰明珠的衣袖,带着两个姑娘便要上楼。掌柜的腿都在发抖,颤颤巍巍的把银子揣到怀里,握住沈旭之的手,尽量放低声音劝道:“这位小兄弟,看你这身家也不宽裕,那人是权贵子弟,你还是早点走吧。等着大军围了上来,想走都走不了了。那些丘八,杀人不眨眼啊。”

“放心了。”沈旭之拍了拍掌柜的后背,安慰道:“他们敢来,我就杀他个干干净净。”话里带着笑,笑里带着说不出来的诡异。

“……”掌柜的无语,害怕那白袍少年就这样不治而亡,自己难免要收到牵连,连忙指挥伙计、小二草草包扎,抬了出去。

上了楼,沈旭之留下石滩在二楼长廊里面等候,带着兰明珠和那姑娘进了上房。

翘着二郎腿,得意洋洋,大爷一般坐在太师椅上,喝着茶水。肩上的羊皮袍子已然酒气熏熏,趴在肩膀上睡去。嘴角留着新鲜的血迹,带着一股子酒气和血腥味道。

“你叫什么名字?”沈旭之问那瘦小的少女。少女倒有几分姿色,就是看上去没见过什么世面,脸色很差,估计是被吓到了。只是此刻沈旭之的做派,比纨绔还要纨绔,小女孩心中的恐慌非但没有稍减,反而更甚。

“谢稚彤。”银铃一般的声音,小女孩儿努力压抑着内心深处的恐惧,小声说道。

沈旭之没再理会这孩子,而是带着笑,盯着兰明珠看,嘴角带着嘲弄。兰明珠惊魂稍定,看见沈旭之如此这般作态,冷语道:“你倒是有几分胆子,伤了徐家的公子还敢留在这里。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死的。”

沈旭之摸着羊皮袍子,笑道:“答应把你送到京城,这里近在咫尺,我只是会尽力,出了九隆山脉,相信就是李牧老先生在天有灵,也不会埋怨我什么。一会自然会有大兵来围,我呢,自问要是真的杀到干干净净,军中强手无数,我还没那个实力。要是和石滩一起跑掉,估计没什么问题。请问公主殿下,一会你怎么走呢?唉,被带进军营,受尽凌辱而死。可怜可怜。”

“你……”兰明珠被沈旭之的话气得向后一载,将将晕了过去。被谢稚彤扶住,拿捏人中,掐醒过来。看着沈旭之一脸的坏坏的笑,兰明珠顿时语塞,许多责任痛骂的话都无法说出口。

“气大伤身。这些麻烦是你惹出来的,和我可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不过是帮你说了两句话,难道他打羊皮袍子都不让羊皮袍子还手?那也太霸道了吧。”

手指使劲捻着衣角,仿佛那便是面前一脸坏笑的少年郎,兰明珠恨不得直接把他碾碎,碾成齑粉。

“我就不信,你都回这里了,会没有和军方的联系。从九隆山脉里面出来,感觉到你忽然变得很有自信的样子。有手段就赶紧使出来吧,再过一会,想用都用不到了。”

兰明珠知道,自己本命灯在皇宫里面不灭,搜寻自己的队伍便不会止歇。而走在京城附近一百里内,自己便有办法联络。这些沈旭之是怎么知道的?自己没和京城联络,连兰明珠都说不出来到底为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和这可恶的少年再多走一程?!

“知道了。你出去吧。”拿定了主意,兰明珠又恢复了冷艳淡然的神态,高贵无比的脱下脚上的草鞋,示意自己累了。但这一切在沈旭之眼里,是那般的可笑。

吹着口哨,一步三晃的出了屋门,招呼着石滩来到一楼。又点了半斤酱牛肉,坐在桌前,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以石滩的饭量,即使再来三五斤,也不过是将将饱,方才只是垫了个底。见沈旭之坐下吃了起来,口水横流,食指大动。沈旭之用筷子指了指身边的座位,石滩赶紧坐了下来,连抓带拿的吃了起来。

街上很快便又恢复了人来人往的热闹,各种叫卖声音,各式各样的草药味道混杂着汗臭味道,扑鼻而来。这种人间的气息是少年郎的大爱,只有在这种时候,沈旭之会觉得无比的安全。

不知道那刁蛮的姑娘会怎么联系到接应他的人。沈旭之猜测着。虽然肯定自己的猜想,但,万一呢?要是真有万一,说不定就对不起李牧老爷子了。这些都是兰明珠自作自受而已,沈旭之虽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但总是要找到一个理由安慰自己。

也不知道李牧老爷子带着兰明珠生活了这么久,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或许,或许真把兰明珠当成自己的子侄,无微不至的关爱?

沈旭之胡思乱想着,眼前半斤牛肉眼看着就被石滩打扫干净,沈旭之宝贝似的把牛肉盘子拉到自己面前,瞪了石滩一眼。石滩傻乎乎的一笑,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用手拿起一丝牛肉,放进嘴里,齿颊之间肉味弥散,感觉到牙齿之间咀嚼的时候那略略带着点弹性的肉质,怀里的羊皮袍子微微鼾声传入耳中,这就是幸福啊。

天色渐黑,街面上人流渐渐稀少了起来。春季的夜晚,带着点春寒料峭的味道,微风渐起,沈旭之裹了裹衣服,把怀里的羊皮袍子遮住,像个水袋一样热乎。每一次呼吸,每一下心跳沈旭之都感觉的到。这小狐狸啊……

就在沈旭之胡思乱想的时候,长街上稀疏的人群一阵骚动。马蹄声凌乱的敲打在长街的青石板上,整个客栈都随着地面而颤动起来。沈旭之怀里的羊皮袍子探出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气,舔了舔沈旭之的手,眯起眼睛看着外面,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感受着身边的气机,沈旭之长吁了一口气。这兰明珠的后手在哪里?难不成真的要跑路?

居然是重骑?听着马蹄声声,敲打在长街青石上的声音,沈旭之眉毛蹙了起来。宛州武备松弛,重骑这么昂贵的兵种似乎只有军部宝贝似的藏了几百,难道说真的一口啃到了铁板上?牙没崩掉就好。沈旭之还在安稳的坐着,手指敲着桌面,思考着跑路的路线。

重骑转瞬既至,地震一般,客栈的横梁上秫秫的尘土飞扬。沈旭之宝贝似的把酱牛肉拢在怀里,生怕被飞灰弄脏。一名玄甲重骑跳下战马,尘土飞扬中一脚踹开半开的客栈大门,轰隆一声,木屑四溅。后面跟着狼狈不堪的白袍少年,右手打了厚厚的绷带,绑着一条木板,脸色苍白,,面露狰狞。看见沈旭之还悠闲在坐在这里,心中更是大恨,左手指着沈旭之,喝到:“就这这个兔崽子!给我抓起来,我要把他凌迟!!”

“!”沈旭之心中骂到。合身而上,石滩也跟随着沈旭之的身影冲了上去。挥舞着背后一直背着的长矛,和那玄甲重骑厮杀起来。沈旭之飞快的冲到白袍少年面前,抬手就是一记耳光,白袍少年被抽的腾空而起,一声惨叫还没落下,便被沈旭之拽着头发拉到座位上。

“住手!”这时,少年郎才大喝一声,石滩和玄甲重骑硬拼了两记,不分胜负,各自退了两步。借着沈旭之一声大喝,石滩回到沈旭之身后,手拄长矛,傲然而立。

沈旭之背后长刀抽出,搭在白袍少年颈部。把那白袍少年右手按在桌子上,随手抄起筷子笼死命的砸了下去。

徐公子不知是没敢躲闪,还是没来得及躲闪。被筷子笼砸个正着,疼的浑身直得瑟,却又一动不敢动。沈旭之扔掉手里残破的筷子笼,用手不断抽打着徐公子的脸,笑骂道:“说你是你还真是傻,有你这么直接就冲进来的吗?摆明了要给我当人质啊!”

手不断的抽在徐公子的脸上,啪啪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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