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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情况下,饿死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都决不是什么“一个指头”的小事。)

后来,某些人为了给自己推脱罪责,称一九六○~一九六二的饥荒是“自然灾害”,这其实是占不住脚的。根据我国历年水文气象资料来看,那几年的确发生过自然灾害,但是中国是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每年不可能保证各地都风调雨顺。那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规模和程度,甚至远远比不上一九五四年的全国性洪涝灾害,为什么一九五四年就没有饿死人呢?当然,某些人也自感底气不足,又给加上了两条:“苏修逼债”和“美帝封锁”,其实这也是很可笑的——“苏修逼债”发生于一九六○年夏天,而饥荒发生于一九五九年秋后,到一九六○年春季最惨烈(“信阳事件”就发生在一九六○年春天),哪里有“因”在后,“果”在前的?事实上,苏联当时还曾经借粮食给我国东北地区,使得数十万人得到口粮而免于饿死。至于“美帝封锁”就更可笑了,“美帝”自一九四九年就“封锁”中国(无非是不跟中国进行贸易),特别以朝鲜战争时为烈;朝鲜战争后英、法等西方国家跟中国逐渐恢复了贸易关系,然而饥荒竟然是在“封锁”有所放松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种伪造历史、推脱罪责的做法,真是让人齿寒。

我的大姑父在信阳事件后随同毛泽东到河南郑州开会,会议在河南省军区礼堂召开,出席者是河南省地区以上党、政、军官员。一开始就是热烈鼓掌,伟大领袖的第一句话就是:“信阳人民不愧是革命老区人民!”接下来又是热烈鼓掌。晚上跳舞,吃的喝的应有尽有。据大姑父回忆说,信阳事件发生后,为了隐瞒灾情,信阳实行了特别措施,民兵占领了火车站,只许下、不许上,所有邮件都要拆开检查,查到有人写信上告或上访,都抓起来。当时人们都在死亡线上徘徊,关上两天没一个人能熬得过去,于是就在监狱里死了。到后来,有一个转业兵回到家乡,发现自己全家没活人。由于他当过兵,见过些世面,他没有写信或去坐火车,而是一路上昼伏夜出,靠转业时带的干粮维持生命,直接告到中央。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四、短暂的喘息

六十年代初期,中央的确存在两条路线的斗争。一条是以刘少奇为首的、希望给予放松对农民控制,按农民自己意愿从事生产活动的路线;另一条则是以毛泽东为首,造成几千万人饿死、工农业总产值下降百分之四十的“三面红旗”路线。由于大跃进带来的严重后果,毛泽东的“三面红旗”已经难以为继,只好由刘少奇出来收拾这个烂摊子。

一九六一年后,刘少奇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实行“三自一包”,政策逐渐宽松起来:允许农民有少量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也可以开小片荒。从一九六二年开始,农村缓慢地恢复和喘息。外公分得了四分的荒地作为自留地,于是用他种地的专长,精耕细作,家庭开始逐渐恢复生机。到一九六三年秋后,终于能够吃饱了。当时的食物都是一阵子一阵子的:一阵子顿顿是红薯,吃得人直吐酸水;过一阵子又都是南瓜,吃得人直想吐。

然而即便是能够吃饱也可以导致厄运。一九六二年麦收以后,很多饱受饥饿折磨多年的农民,由于长期的饥饿导致肠胃功能退化,饱食后胀腹而死。我的外婆知道一些科学常识,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法让全家人恢复肠胃功能,才使家里无人遭此厄运。由于能吃饱了,大自然又开始了人口补偿,加之当时没有什么计划生育工作,于是满街出现了大肚子,中国又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来到了。在我参加工作后接触过的同事中,有很多都是一九六三、六四年出生的,却极少见到一九六○、六一年的。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五、“老婆迷”

那时村子里有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我母亲喊他“常叔”。常叔的老婆在粮食关时饿死了,给常叔留下了三个孩子。他老婆死的时候,常叔趴在他坟头上哭了好几天。那时吃不饱肚子,家里又穷,常叔也就没有再娶老婆。

到了一九六三年以后,肚子可以吃饱了,常叔就琢磨着再娶个媳妇。后来有人介绍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外地女人,常叔也不知道人家的底细,就跟那女人一起过了。谁知那个女人是个放鹰的(「注」“放鹰的”是滑县方言,意思是骗婚后偷窃财产的人),还不到一个月,就把常叔家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卷而光,还在外面借了不少钱,跑了。常叔人财两空,日子越发艰难。

但是常叔这人特别迷女人,总是还想找个老婆。那时人们本来就穷,又刚被放鹰的打劫了,常叔更是穷得家徒四壁,还背着一屁股债,自然没人愿意跟他。当时村子里有几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觉得常叔这人有趣,就想愚弄他。于是,这几个年轻人就编造说有个寡妇愿意嫁给常叔,假模假样地到常叔家提亲。常叔一听,顿时喜出望外,连忙做了一顿好饭招待人家,一个劲地催着要求见面。本来那些人就打算骗他一顿饭算了,但看常叔如此急迫,禁不住又想逗逗他,于是答应常叔当天晚上(「注」河南风俗,见寡妇要在晚上)在生产队的场(「注」“场”是滑县方言,指农民晒粮食的空场地)里见面。

几个年轻人跑到邻近的任庄,跟那边人一说这个情况,任庄的几个小伙子也加入到恶作剧的行列中去。其中有一个长得比较清秀的小伙子,自告奋勇地充当女方,找了一身花衣裳一穿,又戴了一个花头巾,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像个女人。到了晚上,就按约定在场里的麦秸垛前等着。那几个年轻人赶紧去通知常叔,常叔一听,高兴得合不拢嘴,赶紧去了。其实当时村子里好多人都知道这是恶作剧,但都想看常叔的笑话,也就不跟他挑明。常叔去的路上,跟着十好几个半大孩子起哄,麦场里也围了好几十个年轻人看笑话。常叔见了那“女人”,激动得不得了,问寒问暖,那小伙子只好捏着嗓子回答。常叔求偶心切,竟然没听出来,一本正经地问这问那,把看热闹的大人小孩个个笑得前仰后合。

寒暄几句之后,常叔就急切地要求人家当晚跟他回家住,那“女人”也不推辞,跟着走了。他们俩在前面走,后面跟着几十个大人小孩,边走边笑。等到了家里,常叔要亲人家时,那个小伙子实在憋不住了,哈哈笑出声来亮明了身份,常叔这才醒悟过来。从此,常叔彻底死了心,再没动过找媳妇的念头。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六、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的外公还有个外号叫“瓜把势”,意思是特别会种瓜。他在自己开出的四分小片荒地上,种了酥瓜、甜瓜、香瓜、面瓜、菜瓜、打瓜等瓜类,在一九六三年夏天获得了大丰收,收获时每天我母亲都要摘下满满两大篮子的瓜果回家。酥瓜是一种长型的小瓜,不太甜,但水分足、口感特脆,轻轻一碰就粉碎;甜瓜则是花皮、绿肉、红瓤,比现在的哈密瓜甜的多;面瓜是黑皮,淡黄色的肉,放在太阳底下看时,果肉能够映射出一些金星。家里人都吃不完,就送了不少给街坊邻居。但是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一九六六年以后就又不许开自留地了。

当时全村数外公的瓜种得最好,品种最多。外公除了种自留地,还给生产队种瓜,培训年轻人。但是吃大锅饭以后,年轻人对庄稼把势已经不是那么用心学了,所以外公的绝活没有传下来。我的外公一辈子都是老实的庄稼人,干活踏踏实实。跟种庄稼不一样,种瓜需要一棵一棵地打理,外公在瓜地里干活时一蹲就是一天,背都被太阳晒得爆皮了。外公给队里种瓜时,遇到有没长好的瓜摘下来以后,想想种瓜的辛苦,从来舍不得扔掉,都留下来自己吃。

那时社员们不偷别人自留地里的东西,只偷生产队的东西。因此当西瓜快熟了的时候,外公就一天二十四小时住在生产队的瓜棚里看着。每天中午我母亲放学以后,都要到地里替换外公回家吃饭。外公怕母亲饿着,就先准备一些淘汰下来的歪瓜、小瓜给母亲吃。母亲等外公走了以后,看看满地的大西瓜,心想干吗不吃好的,非要吃这些小破瓜呢?于是自己摘了一个大西瓜弄开吃。可我母亲那时才十一二岁,不懂得哪个瓜熟,一打开发现还是生的,吃了两口又酸又涩,就扔掉了。外公吃完饭看到地上扔的瓜,心疼坏了,满地里追着母亲打,嘴里还喊:“给你挑了瓜你不吃,非要祸害好瓜!”第二天,母亲再替外公看瓜时,发现昨天还长得好好的大西瓜都不见了。后来才知道,外公怕母亲偷瓜吃,就在每个西瓜下面挖一个坑,竟然把西瓜埋了起来。

外公种冬瓜也是一绝,个头大的冬瓜足足有四、五十斤,最大的一棵达九十多斤,比一个十来岁小孩还高。当时报纸上曾经刊登过某地一个农民种出了一个重达六七十斤的冬瓜,还进京献给党中央。外公种的冬瓜比那个还要大,可惜外公成分不好,没资格上报纸的。

我母亲从小脑袋瓜好使,当时学习成绩在班上数一数二,还戴上了红领巾。当时母亲就读的学校位于离村子四里的界河路镇,是一所正规的小学,里面的教员都是正规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由于我母亲学普通话学得特别好,每次各个公社学校的老师进行现场观摩教学的时候,都是她朗读课文。她的作文也写得很好,每一篇作文都被贴在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里,供学生们学习。我母亲于一九六五年小学毕业,当时中国正在搞“抗美援越”,小学毕业语文考试作文的题目就是《给胡志明伯伯的一封信》。

一九六五年的时候,生活已经改善了一点。那年夏天,我的母亲从生下来第一次买了一件新衣服。当时村里的供销社进了几件衣服,其中有一件粉红色的短袖褂子,母亲穿上试了试,觉得特别好看。一问价,要五块钱。五块钱对我们家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于是外婆嫌贵没买。回家以后,母亲总是惦记着那件短袖褂子,跟外婆撒娇,软磨硬泡。外婆见她实在是喜欢,也就给了她五块钱让她买了。母亲拿着钱往供销社跑的时候,快乐的觉得身上像长了翅膀一样,胡同里荡漾着这个十四岁少女清脆的笑声。

可以说,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上半年算是我母亲少年的记忆中唯一晴朗的日子。当时,还发生了一件几乎可以改变她一生命运的事:那是一九六五年夏天,中国民航到母亲所在的那个村子招收航空服务员,也就是今天所称的“空姐”。母亲十四岁时身高就长到了一米六五,也继承了外公与外婆的美貌,口齿清楚,普通话又标准,被招工的同志一眼看中,几乎就走了。可是正在全家欣喜若狂时,却传来了泡了汤的消息。原来,民航服务员需要政审,而我母亲的家庭成分是“地主”,于是自然就没有她的份了。民航的那几位招工的同志看到这个十四岁少女失望的神色,心里也觉得挺难过,就安慰了她几句。后来,又来人招收过铁路乘务员和赤脚医生,都是先被选中,又因为出身问题被撸了下来。

尽管我母亲以全班第一的成绩小学毕业,但是当时滑县有个土政策,这种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不被允许读正规初中,只能上那种半耕半读的初中。即使这样的初中也只上了一年,到了一九六六年下半年开学的时候,那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来临了。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七、在大森林里

一九六二年,我的父亲解除劳教,被安排在新河农场就业,当了一年农场职工。当时家里已经搬到河南郑州市,父亲在回家探亲时恰逢东北铁路工程局(「注」该局系建国初期组建的铁路工程单位,原称“海拉尔铁路工程局”,后改称“东北铁路工程局”,七十年代改称“铁道部第Z工程局”,简称铁Z局,父亲参加铁路时,该局还叫做“东北铁路工程局”)在郑州招收工人,就报名参加了铁路,跟随单位去了大兴安岭,在茂密的大森林里呆了三年。

在去东北报到的路上,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们坐在火车里,怀着对建设边疆的浪漫幻想和兴奋,有说有笑,一路欢歌;有些知识青年还吹起口琴,拉起手风琴。等到了齐齐哈尔,一下火车,就见到车站上敲锣打鼓,红旗飘飘,巨大的横幅上写着:“热烈欢迎新战友!”于是大家更兴奋了。本来一路上走了几天几夜,也没有怎么正经吃顿饭,人们都想着要饱餐一顿,再美美睡一觉,就奔赴工作岗位。谁知每人只发了两个窝窝头,一块咸菜,就又让人们坐上闷罐子车,继续向前开去。走着走着,前面到了铁路终点,于是又下火车改乘汽车。这时天已完全黑了下来,父亲往远处望去,只见黑黢黢的一片大森林,无边无际。远远的看到有孤零零的一盏马灯,车上带队的人就拿出花名册,点几个人的名下车;每到一盏马灯前,就有几个人下车,父亲他们几个是在最后一站下的车。下车后,只见林间空地上有一个帐篷,挂着一盏马灯。进了帐篷以后,发现里面居然没有床铺和被褥,只有一些由白杨树枝钉成的木排放在地上,上面铺了一些草,这就算床了。白天还在欢声笑语的工人们,此时一个个都沉默不语了。

渐渐地天气冷了起来,工地上根本没有地方可以洗澡,人人身上都长满了虱子。后来单位发了御寒的羊皮袄,羊皮的味道吸引了森林里的狼,每天晚上围着帐篷转,多的时候,从狼嗥此起彼伏的声音来判断起码外面有几十只狼。有些狼还用爪子刨帐篷,“哧,哧”的声音搅得人无法入睡。于是工人们都起来,拿着木棒铁棍,冲出去打狼,可是狼是一种很机敏的动物,每次人们冲出去,却见不到狼的踪影。

起初,父亲在一个叫加格达奇的地方修铁路。当时的加格达奇还是大森林里的一个小小的集镇,原本只有一个单位:林业局工人及其家属,一共只有二、三百号人;全镇只有一个商店、一个饭铺子。铁Z局工程队的到来,使得这个荒僻的小集镇逐渐有了些生机,如今,加格达奇已经发展成一个有一、二十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了。

那个年代,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盛行。修建工程常采取“会战”形式。我的父亲就曾多次参加这种 “会战”:现场到处插满红旗,成千上万名工人一起上阵干活,边上还有人敲锣打鼓加油鼓劲。实际上这种貌似干劲高涨的“会战”效率很低却浪费惊人。工人们往往干上一小时休息半晌,围在枕木组成的篝火旁边烤火边说说笑笑,一项本来不大工程往往上千人拖上个把月才完工。

距离加格达奇西北不远,就是鄂伦春族自治旗。鄂伦春人是生活在大兴安岭一带的少数民族,世代以打猎为生。我国音乐家吕远曾经写过一首名为《走上这高高的兴安岭》的歌,歌中唱道:“亲爱的的汉族兄弟哟,和我们并肩建设哟,在那些野草滩上噢,盖起了多少厂房噢……”而实际上,由于大量砍伐木材和修建铁路,鄂伦春族赖以为生的大森林开始不再平静了,猎物也越来越难打了,因此他们对待在加格达奇修建铁路和伐木的“汉族兄弟”一点也不友好。

大兴安岭确实是个自然宝库,不仅空气新鲜,物产也很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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