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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皮里有三种文字,一种是天炎部落的文字,一种是上古文明的文字,最后一种则是云不留自己最熟悉的汉字。
他怕忘记那些文字的意思,是以自己制作了一块兽皮词典。
兽皮是大老提供的,经过草药浸泡处理之后,柔韧度极佳,厚度也是刚好合适,面积有一平米左右的大小。
为此,云不留去找了种汁液可以用来当墨汁,但却很难被水洗掉的草,然后用柔软的兽毛制作出一支毛笔。
身为华夏人,毛笔字云不留自然是会写的。只是写出来的字,没有太多艺术价值罢了。
但是,云不留的这种手段,在其他人看来,却是被惊为天人。
在他们天炎部落,巫们用什么写字?
用的是木炭,又或者兽骨削成尖刺,在木片上刮刻。
像云不留这样,用兽毛来写字,完全是头一遭。
兽毛那么软,怎么写字?
云不留就写的来,炎角试了下,结果笔杆直接被他给捏断了。
这就有些尴尬了,然后说了句,“我说你在部落里时,为何不将这个办法说出来呢?原来用兽毛写字这么难啊!”
写毛笔字,难吗?
肯定是难的,但只要习惯了之后,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云不留轻咳了下,道:“在你们部落,巫们都用兽骨刀刻字,或用炭笔写字,我觉得炭笔也挺好,就没多此一举。正如你所说的,毛笔写字确实很难,需要长时间锻炼,否则根本用不来。”
在将那张兽皮词典完成之后,云不留才舒了口气,将兽皮做的毛笔递给炎角,“帮我把这只毛笔送给大巫,并替我谢谢你的好意。草墨汁你也知道,怎么用你也懂,就不需要我多说了。”
炎角点了点头,接过毛笔,沉默了下,道:“想好了?”
“……”云不留愣了下,笑着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从离开你们部落的那天开始,我就已经想好了。”
炎角再次点头,一只大手按着他的肩膀,道:“如果真的找不到,那就回来,我天炎部落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着!”
云不留微笑道:“你应该祝福我早日找到我的故乡才对!”
虽然是谎言,但云不留却说的跟真的似的。其实,他已经打定主意,重新回到那座大湖边上,先在那里混上几年再说了。
他想先静下来,在那里研究一下那些残缺的上古修行法,看能不能从中领悟出一些东西来。
离开天炎部落的时候,大巫就给他准备了一些上古修行法。
只不过,这些上古修行法,全都是残缺不全的。不是大巫吝啬不给全的,而是因为他们得到的时候就已经是残缺不全的了。
否则的话,他们也不需要通过这些残缺的修行法,去开创适合部落猎手们修行的拳法了。
他甚至想过,将来如果实在是太无聊了,那就再次出山,来这些部落逛逛,串串门也好!
这一次,是他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谎言张口就来,他不得不替这些谎言埋单,暂时离开一下。
等过几年,他就可以再次光明正大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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