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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让让,让一下。”
叮铃铃,自行车的铃铛噼啪作响,穿着工服的男人骑着车从母女身旁擦肩而过,一手掌着龙头一手按着铃铛。
顾琛拉着林娇的手,护着让她走去里面,人来人往的要是磕碰到就不好了。
街道热闹非凡,大多数是工人,路边还有卖包子面条米粉的,香味一阵阵传来,直勾人。
这算是重生以来林娇第一次来镇上,不同于后世的繁华,但也不像她想象中的落后。
大街小巷都是穿着工服的工人,工人多代表着厂子多,经济发展的好。
走着走着,迎面遇上几个穿着纺织厂工服的女人,嘻嘻闹闹的结伴去上工。
林娇多看了这群人一眼,上辈子她其实也干过服装业,只是不知道这下还能不能重拾起来。
两人出来的早,顾琛找了个摊位坐下,准备吃早饭。
她好奇的左顾右盼,小声凑近顾琛问道,“这些小摊位是小贩自己的么?”
没想到这会就已经有了个体经济,不过规模还不算大,都是做的小本生意。
顾琛有些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像是没想明白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当然是他们自己的,做点小本买卖是可以的。”
很快早餐就上来了,顾琛点的是大碗面,面条一端上来男人就拿了个小碗单独挑了肉和面分给林娇。
“你吃就好了,挑给我做什么?”林娇小口啃着包子,拒绝道。
顾琛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漫不经心,“我吃不完,你帮我分担点。”
男人这样说,林娇喜滋滋端过小碗,小脸都快埋到碗里。
她早就闻到香味了,只是面条小碗都要六毛钱,她又吃不完,也不好点了浪费。
看着人吃的心满意足,顾琛嘴角仰起一抹笑,也开始大快朵颐。
林娇胃口小,倒是很快吃完,她左顾右盼看着大街上人们穿的服装。
现在流行的穿的确良的布,男女同志都穿衬衫,或是中山装。
布拉吉在这个小镇上都很难见到,即便女士中没有穿布拉吉的,但林娇眼尖看见有几个女同志把身上穿的衬衫加了丝巾或者蝴蝶结,和其他人比起来也是很洋气。
她思索着,在这个年代要拥有一条布拉吉,价格应该不低。
这些东西估计是在大城市流行,还没传到小镇上来。
对于林娇来说,这恰恰是件好事。
林娇这次来镇上主要就是想买些布料和缝纫机,对于她们乡下的人来说,吃饱穿暖就行了。
但在镇上,也是有女同志会追求衣服款式的多样性,多亏上辈子她爱美,跟了王永军去城里,即便男人后面不管她了。
她也还是找了个商场干着兼职赚钱买漂亮衣服,当时的林娇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跑到外国进口的成衣区看那些高档女装。
虽然买不起,但她嘴甜还会帮店员熨衣服,也没人赶她走。
久而久之,林娇对衣服的样式,元素,自己也有了点经验。
“走吧。”顾琛付了钱,牵起林娇就准备离开。
他带着林娇来了镇上的国营超市,这里面的东西都比外面买的贵,但是质量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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