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长乐身上还有不少血污,看样子应该途中和疾风狼打过一场,只是没打赢,才落荒而逃的。
“那个小子真可怜,居然被一群疾风狼给追得这般狼狈,哈哈哈,笑死本大爷了。”炎凰站在荆歌身边,自然也看到了白长乐狼狈的模样。
荆歌听到他的声音,视线忽然飘落在他身上,浅浅的勾起了嘴角。
心生一计。
“你先在这里躲着,我下去处理一下,一会你趁乱跑出来,然后自己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和你之间已经契约成功,你体内有我的血,可以顺从血的感应找到我。”
荆歌说完也不顾炎凰答不答应,趁着所有人的的注意力都被那群疾风狼吸引住的时候,快速从洞口出来。
绕了一下道,从距离洞口约莫七八米远的地方,顺着山势往下滑落。
那下面,有一棵大树。
荆歌在距离树顶不远的位置,快速滑落,直接飞跃到树上,抱紧树干,稳住身体。
然后才滑落下去,稳稳降落到地上。
此时,这些人才发现树上下来了一个人,但是因着荆歌的容貌和装扮过于普通,大家都没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
白长乐远远看到荆歌,用力挥手大声叫唤:“小兄弟,快逃啊,这群狼疯了。”
荆歌:“……”这个白痴。
“二叔,这群狼到底是什么情况?而且不止是这群低级凶兽,凤凰山的凶兽大部分都开始暴走了,难道是因为火凤凰的影响吗?”奚花瑶把手中拿过的暖手炉丢给旁边的男人。
从另一名男人怀中抽出属于她的长剑。
荆歌之所以确认这把长剑属于奚花瑶的,是因为长剑的剑柄上悬挂着粉色的流苏……
这般骚气的颜色,总不该是男人会喜欢佩戴的。
只是没想到奚花瑶会是那种连随身的佩剑都喜欢让人帮带着的人。
佩剑顾名思义应该和身上任何配饰一样,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这样,在危险到来的时候,才能顺手拿出武器还击。
又或许说这个女人很确信自己在队伍里的安全,有着绝对的保障!
绝对安全保障吗?
呵呵。
荆歌在心中冷笑。
“哥哥,危险!”荆歌忽然变换了一个脸色,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表情朝白长乐跑过去。
哥哥?
原来这两个人是兄弟!
旁人都做好了和疾风狼一战的准备,看着这小乞丐冲上去,也没人打算出来阻拦。
在众人眼里,荆歌俨然已经成了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乞丐。
正常人是不可能在明知道危险的时候,还往前冲的。
就算对面那个是亲哥,这样子冲上去也只会成为一个累赘。
白长乐看着冲过来的荆歌,心下一紧,正要出口叫唤让她不要过来,忽然听到她口中的叫唤。
哥哥?
不对,这小子是不可能会心甘情愿叫他哥哥的。
现在突然叫他哥哥,肯定有原因。
白长乐眼角余光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一群人,以及被一群人护在中间的白衣少女。
这个人,很眼熟!
对了,是这小子的灭门仇人。
难道这小子是想利用身后这群疾风狼来给仇人一个下马威?哈哈,有意思!
栖息地 荷尔蒙 最后的占有者 我和渣攻的白月光he了 相爱相杀 [真人同人]重生之逐鹿 憾婚 [综漫]漫画书也是书 蚀骨/危险爱情 满级白莲她又美又作 专宠(推理) 檀香引 [火影+银魂同人]坂田银时的火影生涯 掌上飞花 最强联姻 私有欲 穿成豪门替身后我失忆了 丧尸他后妈 忠犬伪装了几百年 满级绿茶穿进娇软文
十年前,他被迫逃出豪门世家,从此颠沛流离,惶惶如蝼蚁,人尽可欺。直到那一天,他拨通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你若执我之手,我必许你万丈荣光...
作者都门帐饮醉的经典小说大宋最强太子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北宋,一个繁华且虚浮的朝代。北宋末年,一个战乱频起的屈辱年代。当代大学生在机缘巧合下穿越到了北宋,成了北宋的太子。在这里,有系统傍身。他建强军,肃朝堂。搞科技,御外敌。能文能武,金戈铁马,方显男儿本色。...
听说,他被人误伤了传宗接代之物。 从此以后,京城里待字闺中的小姐们闻他色变。 哪家人都不愿意自家女儿嫁过去守活寡。 当李云栖嫁过去的时候,对他不闻不问,甚至精神出轨,以期和离。 得偿所愿后,她才发现自己从来没了解过这个韬光养晦不择手段的男人,谁能想到最后他居然成为高高在上的新帝俯瞰众生。 以上,都是上辈子的事。 一场大火让她再次回到了初始 一架空明,谢绝考据 二这是一个追妻火葬场的故事,后期真香打脸...
你以为我只靠捡垃圾为生吗?错,其实我是富二代...
家族联姻,她被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男人。他宠他上天入地,她却另有所爱。青梅竹马转眼成为了仇敌,当他放手时,她却动摇了某日,记者问帝太太,众所周知,您跟帝先生的关系不和,请问你是用什么方法让他回心转意?生孩子男人拥满脸羞涩的女人入怀,生很多很多的孩子。无人可知,她是他甘愿服饮的毒药,一经入骨,蚀骨腐心。...
穿越,失忆,民国,抗战,颠沛流离,出生入死,缠绵爱情种种不可思议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在了黄历的身上。在那个民族危难的年代,在作英雄与汉奸之间,只有一个缝子留给他把忠与奸全放在一边,低头去作行尸走肉,浑浑噩噩地苟延残喘。而黄历,本想平凡,却摆脱不了传奇人生的宿命。让我们一起与他去感受历史的脉搏,在血雨腥风中享受那温情恬适,在战斗烽火中陶醉于那儿女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