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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斯跟随爱德华伯爵数百年。
对于血族里的秘药,知根知底。
事实上,这玩意儿对血族用处不大。
毕竟就算是最弱小的族人,只要在血能充足的情况下,再重的伤都能自愈。
血精秘药,只不过是血族一位沉迷医药学的祖先,研究出来的药物。
这秘药其实并不是液体,而是一只只肉眼难以观察到的小虫子,名为血虫。
是血族之人,血肉腐烂后,便会大量产生这种虫子。
一滩秘药,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血虫。
它对人类无害。
相反在和人类血液相融后,便会死亡,从而产生极强治愈性的特殊物质,修复伤口、血肉。
它对人类伤口甚至疾病,都有极为恐怖的疗效。
就算是断手断脚,只有血精秘药足够,甚至能够断肢重生。
它对血族的作用,近似于能量补充剂。
能够在血能短缺的情况,吞噬掉这些血虫,反哺自身。
血虫的培育难度并不大。
只不过,自诩高贵的血族,不屑于用自己的血肉,培养血虫,用在人类身上,更不屑跟人类军方做交易。
近年来族人们,对制造血虫,研究药物这类,并不感兴趣。
毕竟他们能够直接吸取血液,
直接转化血能,根本不需要多此一举,制造血精秘药。
医疗箱里的血精秘药,便是血族全族为数不多的存货。
所以,这连伤口都算不上的小划伤,更不在话下。
阿莫斯都觉得有点小题大做,尤其是爱德华伯爵倒了三分之一。
更让他感觉莫名其妙。
可当看到两秒内,那一滩血精秘药直接被吸收。
阿莫斯大为震惊。
深知血精秘药特性的他,看出了不同寻常的地方。
正常人类,吸收血精秘药的速度并不快,至少吸收掉这一滩血精秘药,怎么也得一个小时。
伤口愈合后,血虫不能与血液接触,自然也就不会被继续吸收。
原本一小滴,就能让这小划伤愈合,自然也无法接触到人类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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